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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范文

    摘 要 对未成年人的关注是不可缺少的话题。在我国,未成年人受环境的影响导致犯罪的事件逐步增加,引起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但是,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心智尚不成熟,我国刑法除了要体现约制、惩罚青少年范围行为之外,还要注意从保护的视角对我国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本文将带着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视角,从未成年人何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处罚承担的相关原则、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适用等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 刑法 未成年人 犯罪 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聂丫雅,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4.011

    世界各国存在的问题是相似的,就未成年人犯罪的视角来说,也是十分的具有借鉴意义。预防和惩罚未成年人犯罪是全世界的国家应该重视的。我国十八大以后,先后修改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要法律条例,旨在不断的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的相关立法。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以及未来的无限可能性,我们在谈论未成年人刑法的时候就要将其充分考虑,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别具体论述从保护的视角对未成年人区别对待并予以的保护。

    一、未成年人和未成年犯罪

    (一)未成年人的概念及年龄界定

    讨论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应该首先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说起。在我国依据现行《刑法》第十七条针对已经年满 14 周岁但是不满 18 周岁的人群从宽处理,而《行政处罚法》当中(第 25 条规定)对不满 14 周岁的人员将不给予行政处罚,只要求监护人加强对其管教,对于已经年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的行政处罚从轻处理。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中(第九条)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违法治安管理规定从轻处罚;不满 14 周岁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条例的,免除必要惩罚,勒令其监护人加强管教”。所以,依据上面的现行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将年满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人定义为未成年人。

    14周岁至18周岁的年龄正处在身心不断健康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在面对这样一群特殊的年龄群的时候,要充分的认识到其所处年龄阶段的特殊性:对世界的认知尚处在不断形成的时候,容易受到负面事情的影响,所以,在讨论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视角出发,尽量放款刑法的处罚力度。这对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以及我国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区别

    在现有的表述中,我们往往会被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犯罪混为一谈。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区分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区别。就我国法律上对二者的年龄界定来说,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刑法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界定是18-25岁,也就是18岁之后,25岁之前。由上面的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定义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区别是年龄阶段上的区别18-25岁是一个思想相对成熟的年龄阶段,所以,处于青少年犯罪这个年龄阶段的犯罪行为会比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更为严重一些。本文旨在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再刑法上面的保护,所以,针对14-18年龄阶段的人员,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视角,我们在刑法上应该采取怎样的规则呢?在下文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找出答案。

    二、关于未成年被害人的条款的修改

    (一)强制猥亵罪

    《刑法修正案(九)》中将本罪中的强制猥亵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此修改实际上体现了对男性权利的保护,关注到年满14周岁的男性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被猥亵行为。其完善了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依据,同时解决了对年满14周岁的男性进行猥亵行为的犯罪认定问题。明确该行为的定罪行为和处罚条件,事实上加强了对未成年男性的保护。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刑法》第241条第6款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由修订前的《刑法》判处,则可对收买妇女、但不阻碍其返回原住地的或收买儿童、但不进行虐待行为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影响下,凡属上述行为且满足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公安机关一般不进行立案。但修改后,表述为“可以从轻处罚”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对收买儿童的不给予减轻处罚,明显增加了犯罪成本,遏制对儿童的侵害行为。

    (三)虐待罪

    《刑法修正案(九)》在本罪中主要修改了处理条件和实施者的范围。其中,将虐待罪告诉才处理加上了“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的限制条件,加强了对受到强迫或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其次,虐待罪的实施者范围现不仅限于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有监护、看护责任的人也被纳入其中。

    (四)卖淫、强迫卖淫罪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本罪的死刑,以“情节严重”代替之前的五种量刑情节。其中,增设:“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修改过后的《刑法》将保护范围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扩大到“未成年人”,最高判刑条件由“情节特别严重”修改为“情节严重”,这体现了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低容忍。

    (五)嫖宿幼女罪

    《刑法修正案(九)》中删除了关于嫖宿幼女罪的相关规定,这也结束了学术界长久以来的争论。学术争论集中于其与强奸罪是否竞合,其是否能作为独立罪名的合法性上。而社会舆论主要关注于此罪的“污名”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但直接删除该罪名的影响还有待商榷。

    三、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处罚承担的相关原则

    (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

    我国现行的刑法当中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现行《刑法典》第17 条第 3 款相关规定)。这是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规则,但是排除少数未成年人引起的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犯罪行为是除外的。除此之外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在刑法裁量的时候都可以按照相关的刑法细则对其从宽处理,以期最大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主要原因

    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从宽处理是基于以下的目的:第一,未成年人处在一个人生观、世界观构建的时候,出现迷茫和不知所措是这个阶段未成年人所处的常态。在心智尚未成熟的基础之上,为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纠正又不失惩戒的意义,我们相对一青少年犯罪以及一般的犯罪行为给予了相对的宽松处理;第二,是处于刑法兼抑性原则的影响。我国的刑法目前对兼抑性的把控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的处罚向人性化发展。总体来说,就是为了规范人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以道德来约束行为,以法律为硬性的准绳为底线的基本社会规范。綜合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以及我国法律的人性化发展反向,我国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是就主要是采取从宽处理的方式了。

    四、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界定与解释的不足

    (一)部分侵害行为非罪化

    现行《刑法》并非对所有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皆以犯罪处理,但部分行为符合犯罪规定行为,因其犯罪构成要件的限定而裁定为非犯罪。例如,在虐待罪中,依据之前规定其行为主体应为家庭成员,这就限制了侵害行为的处理。在最近的多起虐童案中部分为幼师,而非家庭成员,这就意味着其行为并不能被裁定为虐待罪。但也并非其是无罪的,非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虐待行为仍有可能视情节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不过这两种裁定并不能体现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立法视角成人化

    未成年人在被侵害行为中是具有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其心智不成熟、可塑性高等方面,因此,侵害行为所产生的精神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但现行刑法缺乏对未成年人精神伤害的重视,以对待成人的方式对待未成年人,简单的加重刑罚力度是不够的。仍以虐待罪为例,在本罪中事实上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挫伤并不低于对其的身体伤害,但该方面仍为空白。若非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虐待而非殴打等身体伤害时,刑法的适用条款仍为空白。精神虐待行为理应归入虐待罪之中,但结果会以无罪处理。遗弃罪也面临相同的困境,福利院因不适用“家庭成员”范围,其遗弃儿童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罪。

    (三)侵害行为认定的主观因素不清

    以拐卖儿童为例,拐卖儿童罪为目的犯,其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主要因素。目前,该罪的保护法益为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但具体规制为是否体现出以出卖为目的的行为。这意味着,如果实施者不以出卖为目的,则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若实施者已完成拐骗、接送、中转等行为而未实施出卖,则很难界定为拐卖儿童罪。如在深圳捡童事件中,捡拾儿童的行为并不构成拐卖儿童的行为,但行为人将儿童带离深圳3天后才将儿童送还。此案中,公安机关将行为人无罪释放的重要原因就是无法证明其有出卖目的。可见目的的认定具有复杂性,存在诸多困难。此罪的保护法益已构成侵害,但主观责任认定困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更加艰难。

    五、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界定与解释尚存在不足:部分侵害行为非罪化、立法视角成人化、侵害行为认定的主观因素不清现状,我们要在实际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处罚案件中不断完善,遵从我国刑法人性化发展的原则,结合未成年人年龄阶段的特殊性,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视角对其宽松处理,才能更好引导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的改过,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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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