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亦称“中日马关条约”。日本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甲午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即下关)春帆楼签订。共11款。主要内容: (1) 中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2) 割让台湾全岛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3)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4)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船可沿内河驶入;(5) 日本可在通商口岸设立工厂,产品运销内地免收内地税。该条约适应了列强对中国输出资本的需要,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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