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zhíquán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 行使~。
职权zhíquán〈名〉职务范围内的权力:行使职权│利用职权图谋私利。 各种权力
各种权力政府或国君的权力:国权 政府治理国家的权力:治权 一个国家固有的不受别国干涉、自主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力:主权 统治的权力:理柄 君主的权力:君权 皇权 君主的统治权:王权 一脉相承的皇权:根统 朝廷的权力:朝柄 宰相的权力:相权 相柄 军政权力:枢柄 军事权力:军权 兵权 兵柄 兵要 兵钤 兵符 利器 武柄 戎柄 戎节 旌节(久拥~) 刀柄 兵权或生杀大权:刀把(刀把子) 刀靶子 政党的权力:党权 地方的权力:乡权 职权范围内的权力:职权 职势 事枢 选拔、任用、考核官吏的职权:铨柄 中央行政机关的职权:枢衡 御事的权力:尺棰 处理事情的权力:事权 全权(~代表) 对国政的发言权:议权 实际权力:实权 掌握的实权:权寄 中枢权力:枢极 特殊权力:特权 上级授予的特殊权力:尚方宝剑 小的权力:小权(~分散) 很小的一点权力:尺寸之柄 微小的权力:寸柄 不正当的权力:窃权 作威作福的权力:福柄
职权zhí quán职务范围内的权力。1889年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卷十七:“各大臣中,其职权上于枢密院有顾问官地位列于议席者,有断决之权。”1890年《日本国志》卷二十八:“被告事件有害公安及涉猥亵亏风俗者,于裁判所得因检查官之求请,及以其职权于推问辩论时,禁人傍听。至于行裁判宣告,应仍照常规许人傍听。”1901年《日本宪法义解》:“会计检查院者所以监查政府之会计也,职任之重如此,不可无独立之资格,故其体制及其职权均视裁判官以法律定之。”1903年汪荣宝等《新尔雅·释政》:“德意志政府有大臣会,为政务统一之机关,即为内阁。组织之者,各省大臣是也。其应有职权: 一、 评议行政府之一切事件;二、 讨议一般法律案及宪法修正案;三、 调停各省之纷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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