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中国农村推行,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中国农村现行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jiātíng liánchǎn chéngbāo zérènzhì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 中央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明确了~的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相关链接 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具体形式有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jiātíng liánchǎn chéngbāo zérènzhì指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山林等,实行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例如:“我国农村的改革是从生产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的;我们的工厂改革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起步的。”(《文汇报》1988.2.7)“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绝大多数地区温饱问题得到解决。”(《经济日报》1989.9.16) 又称“联产承包制、家庭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制、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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