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词
处所词表示处所的词,包括 “中国、上海”等地名,和“学校、图书馆”等单位或机构名称用作地名的词,以及“上头、前面、当中”等合成方位词。朱德熙《语法讲义》:“处所词是能做‘在、到、往(wang)’ 的宾语并且能用‘哪儿’ 提问、用 ‘这儿’ ‘那儿’指代的体词。”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处所词既然是体词,就具有体词一般所具有的功能,即做主语,做宾语,做修饰语。……处所词包括: ❶地名, ❷某些D-M (数词一量词)复合词, ❸某些N—L (名词—方位词)复合词以及有方位词在内的复合词, ❹指处所的名词用作地名。”
处所词又称地位词。 ❶朱德熙《语法讲义》术语。指能做“在、到、往”的宾语并能用“哪儿”提问、用“这儿”、“那儿”指代的体词。包括: (a)地名,如“中国”、 “亚洲”、“北京”、 “长安街”、 “黄庄”等。(b)可以看成是地方的机构,如“学校、“公园”、“邮局”、“图书馆”、“电影院”等。以上两类的大部分应该看作是名词兼处所词。作为政治单位或机构,是名词;作为地方,是处所词。(c)合成方位词,如“上头”、“下边”、“前头”、“当中”等。 ❷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术语。指代表地点处所的名词。有四种:(a)代表地方的专名,如“北京”、“延安”。(b)名词加方位词,如“桌子上”、“院子里”。(c)指处所的指代词,如“这里”、“那里”。(d)不指固定地方的处所词,如“到处”、“一带”、“附近”、“周围”。其功用是:(a)作主语、宾语或表语(判断宾语);(b)作名词、其他处所词或动词的修饰语; (c)跟在介词“在”、 “由”、“从”、“往”、“向”、“到”、“朝”等的后头,共同作动词的修饰语(状语)或补足语(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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