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埠】旧中国开放的与他国通商的地区。鸦片战争后,旧中国在帝国主义国家胁迫下开放商埠,多设租界或外人居留地,严重地损害了国家主权。新中国成立后,商埠不复存在。 城镇
城镇城邑 郭邑 城池,城镇:城寨 村落、城镇:邑 有码头的城镇:埠(本~;商~) 军事上占重要地位的城镇:重镇 要镇 望镇 雄镇 军事重镇:锁钥 边隅要镇:隅镇 边防重镇:蕃扞 蕃捍 蕃表 藩屏 古代有万户居民的城镇:万室之邑 乡村城镇:四乡八镇 城镇的各个地方:大街小巷 有城墙的城镇或乡村:堡(堡子) (城市和集镇:城镇)
另见:城市 集镇
商埠shāng bù旧时与外国通商的城镇。1896年李提摩太《新政策》:“和议既定,商埠乃开。内乱旋平,外交益固。”1915年李大钊《国民之薪胆》:“第一次修正案提出在南满洲添开商埠,且设立中日合办农垦公司,日本不允。”1915年5月25日《中日民四条约》一《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第六条:“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东部内蒙古合宜地方为商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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