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得破”还要“忍得过”
袁 浩
《醒世恒言》中讲了一个“薛录事鱼服证仙”的故事,大意是这样的:唐朝时,进士出身的录事薛某因病发高烧,高烧到第7天,他渐入睡梦,梦中自己高热难耐,于是跃入水中,化为一条金色鲤鱼。
看见渔翁垂钓,薛录事明明知道有钓钩,但鱼饵实在诱人,犹豫再三,闻得饵香,“便思量要吃他的”。只是到了口边,他想到:我明明知道他饵上有个钩子,若是吞了这饵可不是被他钓了去?我虽然暂时变成了鱼,难道就不能到别处求食,偏要吃他钓钩上的饵吗?于是。到船旁周围游了一遭,怎奈那饵香得酷烈,恰似钻入鼻孔里一般,肚中又饥,怎再忍得住!最终,薛录事难忍鱼饵的诱惑,张嘴咬钩,结果被渔翁钓了上来。
作者冯梦龙点评说,这叫“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现实生活中的“忍不过”者又何止薛录事?反观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贪官,哪个不知道贪污腐败的可耻下场?但最终还是由于“忍不过”而乔下“诱饵”,不但身败名裂,而且祸及国家和人民。
古人说得好:“鱼见饵不见钩,虎见羊不见美,猩见酒不见人。非不见也,迷于所美,而不暇顾也。”贪官缘何在利诱面前“识得破”,又“忍不过”,而终遭“被钓”之厄运?其关键是贪婪和侥幸的心理在作怪。因为贪婪和侥幸,有的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忘乎所以、高高在上,干起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事情来;有的随着官位的升迁,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私心越来越重。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铤而走险,滑向犯罪的深渊;有的年轻时尚能严格要求自己,临到退休时就守不住晚节了,信奉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来,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地聚敛钱财,结果是翻身落马,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去了。“忍不过”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成了拜金主义的俘虏,成了现代“薛录事”!
那么,能不能既做到“眼里识僻破”,又能“肚里忍得过”?答案是肯定的。一则唐人笔记曾经这样写:某县令想当清官,无奈管不住自己。一见“黄白物”就眼儿发腻、心里发痒,痛苦极了。他找阎王爷诉苦。阎王爷说,尔果真想当清官,也好办,只要将贪心洗净,馋跟换掉就成。于是阎王爷命“鬼医”替他开肠破肚,“洗心换眼”,之后,他果真做了清官。
“洗心换眼”,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断地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常思贪欲之祸,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只有这样,在面对金钱、权力、美色这些“诱饵”的时候,才能既“识得破”,又“忍得过”,才能做到见利思义,舍利取义,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