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时代”的应对之策

梁迎九
众所周知,电视剧是观众最喜爱的节目形式之一,具有庞大而稳定的收视群体,稳稳地占据着各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成为各电视台拉动收视率、争夺广告份额的主打产品。近年来,这种态势愈演愈烈,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各级电视台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抢夺电视剧资源。
诚然,创作生产并播出优秀的电视剧作品是各级电视台增实力、树品牌的重要手段。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广东电视台推出电视剧《英雄无悔》《外来妹》《情满珠江》等剧,在观众的心目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举确立实力派大台的形象;上海电视台创作的《上海小姐》《十六岁的花季》等剧,使其蜚声全国。湖南电视台生产摄制的《还珠格格》《雍正王朝》等剧、山东电视台的《大染坊》《闯关东》等剧,令其名利双收;江西电视台近年来连续创作生产出《红领章》《沙场点兵》《天下兄弟》《地下地上》等精品力作,令业内侧目。
如今,各台用于创作生产、收购电视剧的成本一路飚升,动辄逾六七十万元一集,一部看好的电视剧甚至高达百万元一集。一些频道对于收视率好的佳作不惜采取“三集连播”的方式抓住观众,一些地面频道甚至出现了每晚“四集连播”“五集连播”的现象,有的电视台还毅然决然地确立了“大剧立台”的战略,明白无误地打出“大剧首播”“大剧立台”“排好剧、播好剧、做好剧”等口号,希望藉此打造自己的“注意力经济”。由此可见,电视剧已成为各级电视台紧紧抓住的生命线,我国电视台俨然进入了“剧时代”。
那么,从我国电视剧的产业化与市场化来看,“剧时代”的来临对于电视台来说,打造出来的“注意力经济”究竟有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我国电视剧的生产现状能否担当此任?这些问题都值得人们深思。
当前我国电视剧生产现状与问题
巨大的需求意味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于是,近年来影视制作机构逐年增加,年总产量居高不下,每年报批的剧目保持在两万集以上,通过立项的逾一万六千多集。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以2007年为例,全国电视剧产量达到了一万四千多部集,而当年各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总量只有七千多部集,其中还包括从历年的积压中“解套”的剧目。也就是说,2007年的产品中超过半数被束之高阁,每一部电视剧的积压,意味着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投资回收无望,一些资金不雄厚的民营制片公司,只要出现一部电视剧投资不当就立即陷入困境,难以为继。为何会出现此种情况?纵观我国电视剧生产流程与产供销格局,不难发现,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与“病灶”。
第一,电视台对电视剧的垄断性播出已经成为制约电视剧产业化大发展的一大“瓶颈”。主要表现在:一、电视剧的销售价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市场化了,但总体价位与市场格局仍受到电视台的操纵与控制,导致投资与回报失衡。电视台的广告收入主要来自电视剧的播出时段,收入比重有的高达70%,也就是说,电视剧给电视台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而电视台支付给电视剧制片方的利益却不成比例,购片款不到该剧所带来的广告收益的八分之一,有的甚至更低,制片方不得不采取各种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以维持本公司的产业链。二、不少相对实力较强的电视台或文化事业部门还保留着电视剧生产制作机构,高呼着“要市场化”“要产业化”,实际上关系远没有理顺,一般结果是生产投资完全市场化,资金回收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干扰电视剧市场秩序,也使得我国电视剧生产领域中关于“制播分离”与“制播一体”的争论无休无止,相互困扰。三、一些电视台或权力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有关电视剧市场化运营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无法完善。这个“病灶”其实是我国电视管理体制方面的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只能在今后的改革进程中逐渐消除。
第二,从业人员的生产观念缺乏艺术精神,普遍存在政治化与低俗化倾向,直接影响电视剧的生产质量和发展前景。包括编剧、导演在内的主创人员大都认为电视剧只不过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消遣,不需要艺术创造性劳动,只要能博得老百姓的轻松一刻或哈哈一笑就行。所以,相当一部分电视剧不是胡编乱造就是粗制滥造,情节离奇者、拖沓者有之,人物形象恶俗者有之,思想趣味低下者有之,常识性错误层出不穷者有之,无怪乎业内有人调侃曰:“猪”都可以当导演!姓胡的都能做编剧!还有相当一部分主创人员认为如果电视剧也要讲政治重宣传,会违背艺术创作规律,制作出来的作品往往枯燥无味。而不懂得艺术生产规律的制片人更是随处可见,究其原因,我国正规的制片人专业的培养与教育十分滞后,目前的制片人大都脱胎于电视剧生产的其他工种,如编剧、导演、制片主任甚至剧务、场记等,缺乏系统而深厚的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三,我国电视剧生产领域严重缺乏艺术原创与独创精神。存在“题材决定论”“跟风”(主要是指对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亦步亦趋,盲目跟风)、“低级互文性复制”(包括情节雷同、人物形象复制、细节抄袭等)、“翻拍或自我复制”(如对过去的经典作品重复翻拍,或一部剧作获得成功即接连生产“之二、之三”)等违背艺术生产规律的现象。
各大电视台对优秀电视剧的抢购和反复播出,造成短时间内多家电视台重复播出同一剧目的现象,是艺术原创精神缺失的明证。《亮剑》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广西台、重庆台、江西台等在两年时间内重复播出该剧40多遍,令人瞠目结舌。再比如,自从央视接连成功播出《数风流人物》《特殊使命》之后,谍战题材剧顿时成为市场的宠儿,荧屏上充斥着各类“间谍戏”,许多制片方至今还在源源不断的生产线上仓促地炮制着所谓的“谍战大片”。
第四,“制片人”市场化不充分,是导致电视剧产业化市场化的又一大“病灶”。中国电视剧的市场竞争格局已经相对成形,然而制片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呈现相对滞后的现象。目前市场上的电视剧制片人或制作单位主要有三类:由各大电视台原电视剧部演变而来的电视剧制作中心或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或法人;由相关文化事业单位和部队文艺创作生产部门保留下来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和法人;各类从事文化产业的民营、私营公司。他们或联合摄制、或独立制片、或相互“加磅”,呈现出一种联合中有竞争、竞争中有联合的交织状态,与韩国、日本以及西方彻底市场化的影视生产方式不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上述前两类影视制片人,基本上还属于“脚踩两只船”的状态,一手端着“铁饭碗”,一手举着“公家资金”。目前,这些制片人最流行的做法是与民营公司合作,如此,发行可以充分市场化,而投资与成本核算等方面容易助长“暗箱操作”,滋生腐败。
当然,我国电视剧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其他一些“病灶”,有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成效显著的措施,但是要彻底根除,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能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慢慢消除。
关于电视剧产业化
与市场化发展的几点思考
机遇与问题是一对孪生兄弟,有多少问题就孕育着多少生机,也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才能释放生机。众所周知,我国电视剧市场化程度与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目前我国电视剧业内存在的问题一般系历史和体制造成的,唯有进一步深化电视剧产业化与市场化改革,才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如何进一步深化我国电视剧产业化与市场化改革,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
第一,进一步完善“制片人负责制”,尤其各级电视台和文化事业单位下属电视剧生产制作机构要理顺关系,向市场要生存,建立主创人员风险共担机制,真正实现作品的质量与投资、发行收益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打造高素质的艺术生产专业队伍,牢固确立电视剧是一种雅俗共赏的艺术生产观念,以丰富大众审美生活、提升大众审美趣味为己任,坚持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创作原则,不跟风复制,不胡编乱造。
第三,积极走出国门,拓展中国电视剧的国际市场。
第四,充分发挥电视剧深入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的社会效应,打造品牌文化,积极开发衍生产品,打造立体化的电视剧文化产业。
总之,无论是电视台还是国家文化事业单位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如果不懂得市场,回避竞争,最后都会被淘汰出局,民营公司更是如此。谁能抓住“剧时代”的机遇,做大做强,建构优势的品牌文化,谁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江西电视台)栏目责编:曾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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