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与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

张冠璐 邓集文
考察电视对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功能及其负效应,是寻求媒介与政治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并且在二者之间建立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良好机制的重要依据。基于对笔者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关注和了解,本文以湖南农民为对象进行分析,主要数据和案例均来源于湖南省内的问卷和走访调查。
问卷调查的样本是通过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以及笔者同学发放和回收的。此次调查共发放自填式问卷1500份,其中茶陵、保靖、花垣各100份,望城、攸县各150份,永兴、湘乡、湘阴各200份,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市区各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为调查对象的共300份,有效回收1322份,回收率为88.13%。访谈式问卷42份,有效回收35份,回收率为83.3%。调查对象限制在18岁到65岁的农村劳动人口和城市农民工之间,其中男性占58%,女性占42%。由于被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各类指标汇总时会出现属正常范围内的误差,但不影响对总体结果的分析,有效问卷能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总体情况。
电视对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正功能分析
1.电视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
根据当地原有的调查资料显示,湖南农村家用电视机普及率较高,平均每户电视占有量达1.07台;有807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72%)显示,调查对象平均每天收看电视的时间在两个小时以上;湖南农民对大众媒体的日接触率呈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递减梯度(如图一所示)。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现阶段农村地区的媒介信息接收与发布主要还是通过电视这个渠道,并且电视占有绝对优势。电视媒介为农民政治心理重构和民主意识的发展提供“催化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民政治心理错位与民主意识的薄弱而导致正确决策难以推行的例子在社会实践中并不少见,加之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致使农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绪和政治情感相结合的价值动机再次发生扭曲。但随着ENG的普及和通讯卫星传播,使电视新闻异军突起,已成为最重要的新闻来源,成为观众最多,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介。①以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和女性频道为例,该频道创全国第一家政法专题频道和女性频道,其覆盖范围至长沙及周边2500万受众,其传播导向以破除迷信、普及法制、发展经济为理念。这类节目能较大面积提高村民的政治觉悟,激发农民的民主热情,增强民主意识。越来越多的女性电视形象,也使得男女平等的观念在农民中普及开来。
2.电视有利于推动农民的政治参与。
所谓政治参与就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活动,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营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②农民政治参与的状况除了受社会经济地位和参与对象的影响外,也与其对政治信息掌握的多寡、参与途径的选择、自身政治文化有关。电视对各种政治信息的传播和对政治事件的评价为农民参与政治提供了有力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对具体政治事件的参与活动。
电视为农民发表意见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使电视媒介成为社会民生民意的传声筒。在2008年湖南省村民民主选举期间,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台,都对许多地区的村民自治选举进行了新闻监督式和法律评论式的报道。这些报道不仅唤醒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更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据调查显示,有941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85%)认为“从电视上及时地看到国家政策和时事”,“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获得很多现代信息,提高了政治觉悟”;有895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80%)认为自己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认可了电视所宣传的各种价值观念,并一定程度地模仿或效仿其所宣传的某些具体政治行为。例如,有些湖南农民在看完电视台播放珠江三角洲农村地区“海选”村委会的电视镜头后深受鼓舞,举家或结伙从广东等地区赶回来参加选举。
3.电视有利于加强农村民主监督。
电视加强农村民主监督主要体现在舆论监督上。舆论监督指的是群众言论、议论的监督和督促,它的主导功能是通过众人议论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批评揭露,实施群众性的监察督促,以提供行为的借鉴和参考。新闻舆论监督是影响最广泛、作用最直接的形式。③农民作为利益主体需要借助特定的组织体系和最优的媒体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通过对自身环境的比较,他们发现电视媒体是最佳的选择。政治民主化进程需要电视舆论推动农村民主监督的进程。由于电视台的商业化运作和电视文化的价值定位,记者和编导们自然会帮助观众寻找信息、设置议程,而对于揭露贪污腐败、脱离群众、营私舞弊、压制民主的新闻和评论往往最具商业卖点,也迎合了文明、民主的电视文化价值。这些批评和监督使普通农民享受更多的知情权,增强了政治透明度,教育了农民,鼓舞了农民。有967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87%)认为现在农民的政治知情权比以前要充分得多。
4.电视有利于促进村务决策民主化。
通过精心论证,统筹兼顾,把多方意见纳入决策层的视觉,减少决策中的失误和盲目,是具有现代政治文明意识的农民运动公共权力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在湖南省部分地区,电视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营造舆论支持环境,激发村干部主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受封建宗族意识影响,一些村干部独断专行,靠个人情感、好恶、主观意志做出判断,造成村务决策独断性和封闭性并存。电视媒介赋予超级信号的某种意义,通过宣传现代政治民主意识,解释既定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劝告和说服村干部转变观念、最快地理解和接受这些目标(如退耕还林、举村移民、村务公开等),全体村民在民主沟通和讨论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相应的村务决策,从而促进村务决策的民主化。
电视对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负效应
1.电视普及可能损害融洽的村落政治沟通和人际关系。
超现实的、通俗的大众电视文化正好迎合了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群体的消遣欲。有些一味提供娱乐消遣的电视节目使农民逃避现实世界,不能积极地参与体制内的政治沟通和社会实践,就连原本同一村落的人们之间都易产生冷漠和隔膜等。笔者认为,在信息闭塞、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群体中,由电视带来外面精彩世界和暴力犯罪等需要抽象辨证理解的刺激性镜头,无疑会损害原本融洽的村落政治沟通和人际关系,降低乡村传统的伦理约束力(如表一)。这将有可能诱发农民的政治不合作和政治抵抗行为,影响农民政治民主化进程。2.电视节目的商业逐利性导致农民政治认知上的混乱性。
电视传播属于大众传播的范畴,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电视台必须按照价值规律实行商业化运作。正如Clifford Christians等所说的那样,“大众传播成为庞大商业团体中的一员以来,也就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商业压力”。④电视节目的这种商业逐利可能导致农民政治认知的混乱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244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22%)反映部分电视宣传和报道言过其实,与农村实际情况不符。有112位被调查对象认为“对同一事件或人物各电视节目评价不一,不知听谁的”。
究其原因,首先是受利益牵制,电视终归是需要依赖广告而生存,任何一则电视广告在传播商品卖点的时候,都传播着文化信息。由于电视受众的结构层次不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许多广告含有玩世不恭的态度,极易引发农民的对立解读。其次,各电视台之间为了提高收视率而展开激烈竞争,制造出片面偏激、缺乏正确导向和调适、迎合低级趣味的、庸俗化的电视娱乐产品。正是这些电视产品诱发和助长了一些不良社会行为,导致农民产生对各种政治人物、政治事件、政治活动及其规律等方面的歪曲或错误认知、判断和评价。再次,受个人利益和情感驱使,部分电视从业人员狭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也易误导农村受众的政治认知。毋庸置疑,由商业逐利性导致的农民政治认知上的混乱性会对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产生负面效应。
3.电视信息的被误解影响部分农村的政治稳定。
电视信息虽然可以帮助农民做出决策,但不可能从根本上代替他们参与政治活动。而被误解的电视信息是一种潜在危害,会影响部分农村的政治稳定。由于电视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受传播技术的客观限制,摄像机拍摄的镜头只可能报道人物和事件的某一个或几个侧面,信息的不完整性可能导致政治信息被蒙蔽。另外,根据隆·莱博的研究,“没有证据表明人们试图把他们日常的对媒体图像的参与,同他们对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的参与联结起来”。因而,客观局限性和与真实政治生活的分离性成为电视媒介在推动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主要阻力。
与此同时,在主观因素上,电视信息的采集和处理会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又会受到记者或编导的主观意识的影响。每一位记者或编导所处的立场、社会地位迥异,导致他们对信息源做出不同的报道。据调查,有351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37%)认为内容报喜不报忧,过于片面;有335份问卷(占有效问卷的31%)反映农民的正当要求和呼声太少,缺乏真实性。通常有倾向性的报道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忽略发展生产力。一旦那些负面报道过于细化,而报喜不报忧、揭露腐败和针砭时弊的信息又缺乏有力的解释,农民观众就有可能对其产生误解,从而诱发部分农村地区的政治不稳定。政治民主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政治环境,因而电视信息的被误解可能阻碍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
应对电视传播负效应的措施
1.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来保障和规范国家电视传播事业的发展。
电视的发展必须走法治道路。从目前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从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的各自特点和内在关系看,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考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时,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播法》,以提供和规范电视传播的发展空间,保护电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国广大地区特别是缺乏政治信息的农村地区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步伐,保障我国电视事业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更加有效地发挥喉舌作用。
2.推行电视改革的同时发展农村经济和文化建设。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电视改革来说,不能操之过急。我国农村地区应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开放的大众传媒体系的基础上,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鼓舞人,重点发展和规范本省、市一级的电视台,传播有真正思想深度和艺术深度的电视文化,以保证信息的畅通和事业的繁荣。同时,发展农村经济和文化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加强有效的政治沟通,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
3.培养和提高电视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通常来说,电视从业人员既是电视信息的传播者又是审查者。从业人员对电视素材的取舍和价值判断,对传播时间和频率的介入与把握,都直接影响观众对各种信息的认知与理解。我国电视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高低不齐,他们有着知识分子共有的文化理念和意识形态,缺乏与农民的及时沟通,这就使得在制作节目时容易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如何将瞬息万变的信息传递给不特定的、意识形态不一的观众和宣传民主文明理念,电视传播伦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必须明确对电视从业人员职务和权能的限制标准,培养和提高电视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栏目责编:胡江银
参考文献:
①③叶子:《电视新闻学》,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P13、P41。
②王浦劬:《政治学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P207。
④[美]Clifford Christians:《媒体伦理学:案例与管理论据》,华夏出版社,2000,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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