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研究
陈志永
随着世界经济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将人的智慧创造成果转化为财富已经成为全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竞争要素。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减少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的重要手段。
1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20年中,我国陆续公布了一连串知识产权法,并很快建立了知识产权法体系。1982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商标法》,1984年3月通过了《專利法》,1990年9月通过了《著作权法》,1993年9月通过了《不正当竞争防治法》,为了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中国与1980年6月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机构,并签署了有关工业财产保护的《巴黎公约》、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公约》、有关文学及艺术保护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及协定,2001年12月正式加入WTO。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随着一系列法律政策的实施,在我国逐渐形成了鼓励发明创造、尊重知识、开展公平竞争的积极氛围。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100万件,达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授权发明专利35.9万件。其中国内发明授权26.3万件,比2014年增长了10万件,同比增长61.9%。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3件,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云南白药、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还普遍缺乏一种较为清晰的认识”。
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首先,知识产权执法效果还不甚理想。知识产权执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和软肋。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在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之下,在中央政府层面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有七八家,这直接导致了执法过程中效率和相互协调性的缺乏。另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的公开、披露也无法实现及时和到位。为此,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机关。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上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散、冲突、缺乏统一性的问题。已有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着共性的内容。但是,由于各部法律实施的时间不同,因此它们在制定目标、司法和行政保护范围和力度上存在着差异。同时,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较为完善的具体规定。另外,由于高新技术不断涌现,许多无形财产已经超出了原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所涵盖的范围。在这方面,我国立法尚显滞后。
3、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严重制约。中国对外贸易面临两大困境:一是对外贸易发展受困于知识产权。今年来我国频频受到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指控,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因此具备极大的杀伤力。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5年3月,美国共发起“337调查”362起,其中,涉华案件多达152起,占比42%。设及联想、中兴、华为等大批企业。二是对外贸易发展缺乏知识产权支撑。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货物贸易国,但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缺少有高附加值和竞争力而不享有国际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将中国的比较成本优势的利益转移给了发达国家。
3 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的挑战。(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3)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现行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和形成的,因而侧重点是保护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技术垄断追求高额利润,从根本上上说是不利于我国的,我国应利用当前国际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断上升的有力条件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2、加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1)应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区域布局,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合理的安排。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领域,应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同时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知识产权制度应与国家的文化、科技、产业、外贸、教育等领域的政策相互配合,并在有关政策出台时,及时增加知识产权条款。在投资方面,国家应该细化与研发相关的财政收入,并且创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在科技方面,要加强对发明创造者的知识成果保护工作,明确产权所有,加快优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在文化方面,应严格制定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击仿制,鼓励文化创新,促进文化版权化以及优秀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在对外贸易方面,应实现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大力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2)通过提高侵权赔偿金加大对侵权责任方的惩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同时,提高企业以及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地方政府意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外资的引入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从而有效遏止地方保护主义。(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
我国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应确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制度,确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利于自主创新,最终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最终实现民族复兴。
随着世界经济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将人的智慧创造成果转化为财富已经成为全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竞争要素。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减少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的重要手段。
1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20年中,我国陆续公布了一连串知识产权法,并很快建立了知识产权法体系。1982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商标法》,1984年3月通过了《專利法》,1990年9月通过了《著作权法》,1993年9月通过了《不正当竞争防治法》,为了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中国与1980年6月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机构,并签署了有关工业财产保护的《巴黎公约》、有关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公约》、有关文学及艺术保护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及协定,2001年12月正式加入WTO。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随着一系列法律政策的实施,在我国逐渐形成了鼓励发明创造、尊重知识、开展公平竞争的积极氛围。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100万件,达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授权发明专利35.9万件。其中国内发明授权26.3万件,比2014年增长了10万件,同比增长61.9%。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3件,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
2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云南白药、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还普遍缺乏一种较为清晰的认识”。
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首先,知识产权执法效果还不甚理想。知识产权执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和软肋。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在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之下,在中央政府层面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有七八家,这直接导致了执法过程中效率和相互协调性的缺乏。另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的公开、披露也无法实现及时和到位。为此,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机关。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上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散、冲突、缺乏统一性的问题。已有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着共性的内容。但是,由于各部法律实施的时间不同,因此它们在制定目标、司法和行政保护范围和力度上存在着差异。同时,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较为完善的具体规定。另外,由于高新技术不断涌现,许多无形财产已经超出了原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所涵盖的范围。在这方面,我国立法尚显滞后。
3、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严重制约。中国对外贸易面临两大困境:一是对外贸易发展受困于知识产权。今年来我国频频受到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指控,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因此具备极大的杀伤力。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到2015年3月,美国共发起“337调查”362起,其中,涉华案件多达152起,占比42%。设及联想、中兴、华为等大批企业。二是对外贸易发展缺乏知识产权支撑。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货物贸易国,但产品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缺少有高附加值和竞争力而不享有国际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将中国的比较成本优势的利益转移给了发达国家。
3 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的挑战。(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3)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现行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和形成的,因而侧重点是保护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技术垄断追求高额利润,从根本上上说是不利于我国的,我国应利用当前国际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断上升的有力条件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2、加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1)应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区域布局,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合理的安排。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领域,应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同时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知识产权制度应与国家的文化、科技、产业、外贸、教育等领域的政策相互配合,并在有关政策出台时,及时增加知识产权条款。在投资方面,国家应该细化与研发相关的财政收入,并且创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在科技方面,要加强对发明创造者的知识成果保护工作,明确产权所有,加快优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在文化方面,应严格制定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击仿制,鼓励文化创新,促进文化版权化以及优秀文化产品的市场化;在对外贸易方面,应实现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大力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2)通过提高侵权赔偿金加大对侵权责任方的惩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同时,提高企业以及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地方政府意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外资的引入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从而有效遏止地方保护主义。(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
我国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应确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制度,确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利于自主创新,最终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最终实现民族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