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实施的有效性研究
姜新宇 宋浩鹏
摘 要 社会管理的创新发展重点在于宪法意识的树立,并充分发挥宪法对于社会管理的立法指导、审查监督和执法解释作用。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的有效结合和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本文探析了实现宪法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思路,并详细阐释了深化管理创新认识、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互动机制、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这三个具体思路,希望为社会管理创新良好实施和开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创新 宪法 有效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F921 文献标识码:A
1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
2004年中共中央首先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设立了关于社会管理体制的章节。在之后的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社会管理体制。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设有一篇关于创新社会体制的章节。以上种种方针和决定表明,在当今中国,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方向。
社会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相关事物,其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过去以“单位”为基础的命令式社会管理体制已经逐渐为社会所淘汰。社会管理需要结合时代的特点进行创新和改革,社会管理的创新包括社会管理范围、社会管理方式、社会管理机构、社会管理央地关系四方面的创新:一是社会管理范围的创新,指的是对于社会可以实行自我管理的事物,政府要简政放权,将事物与职责转交给社会组织,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二是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即政府为管理的主体,社会公众其协同辅助作用。三是社会管理机构的创新,例如缩减政府管理机构、建立社会服务组织等。四是社会管理央地关系的创新,即明确中央与地方的社会管理权限与职责。
2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关系
2.1宪法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立法指导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社会管理的立法基础和进行体制创新的重要依据,对社会管理相关法律的修改和设立起重要指导作用。立法指导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2.1.1社会管理的立法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尊重人权、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权益,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创新工作的基本原则,当然也是相关社会管理法规条例制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社会管理的主体是人民,其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因此社会管理的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管理融于服务之中,这种精神正是以人为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的体现。因此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同时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
2.1.2社会管理的立法必须遵循“人民管理社会事务”的宪法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听取人民的意见,这些内容是“人民管理社会事务”宪法规定的有力体现。因此,社会管理的立法必须体现人民管理社会事务的精神,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2.1.3社会管理的立法应当遵循“精简机构”的宪法精神
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并不是加强政府管理,相反是让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来负责原本由政府监管的事物,即创新社会管理需要遵循“精简机构”的精神。而这一特征恰恰体现了宪法中有关“精简机构”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国家机构应以宪法为准绳,进行简政放权工作,并充分发挥宪对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条文的指导方向作用。
2.2宪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审查监督作用
我国宪法设定了违宪审查制度,用来检查与宪法内容相违背的相关法规、政策,以保证和维护宪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然而,目前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存在体制不健全、程序不完善、范围过于狭窄等不足,最重要的是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实推广。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并将其落到实处。比如在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过程中,加强法规审查监督工作,及时审查有关社会管理的法规政策是否有与宪法相违背的情况,从而保障社会管理工作在符合宪法精神的前提下不断地发展和创新。
2.3宪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执法解释作用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新法规的制定必须以现行的法规条文和我国实际国情为依据,只有确保社会管理新法规的合法性,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会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解释,而宪法作为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对社会管理创新起到重要的执法解释作用,具体可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宪法为观察、监督社会管理工作的合法性提供了重要的解释指标,即宪法是解释社会管理相关法规条文的依据。另一方面,社会管理的相关机构在执行和适用其相关创新法律时,必须解释法律。法律解释的方法有许多种,其中的合宪解释是解释法律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它指的是检查与判断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内容。合宪解释的应用也表明了宪法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重要解释作用。因此,国家相关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必须秉持宪法精神,并以宪法为基本依据来理解、解释相关管理活动,从而保证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在立法阶段和实施阶段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时也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具体方法
3.1充分认识管理创新思想和依宪治国理念
充分认识管理创新思想和依宪治国理念是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为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的有效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因此,各级党委、相关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社会管理的认识,坚持依宪治国理念,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保证人民的利益。同时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权利观念、制度观念和人权观念,切实保证依宪治国的实施。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管理需要宪法的指导,其创新需要宪法精神的引领,为此我们应当树立法治思维,从宪法的角度认识社会管理,以法律的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理念。
3.2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互动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互动机制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必须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以宪法为基本原则,切实实施法治管理,从而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为此,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互动机制的主要任務就是在确保宪法有效实施的前提下,构建更加完善的依法治国体制机制。具体思路为:以宪法为基础不断完善社会组织自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从而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且建立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法治机制。通过以上法治基础和机制的构建,有利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发展,确保社会的和谐、有序。
4总结
综上所述,宪法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其更是社会管理进行创新的重要依据。宪法对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具有立法指导、审查监督、执法解释三大作用,因此,国家相关机构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时应当充分认识管理创新思想,秉持依宪治国理念,并注重宪法与社会管理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互动机制,从而以宪法为根、以人民为本合力推动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姜新宇(1996~),男,河南商城,云南民族大学2018级法律硕,研究方向:宪法学、刑法学。
参考文献
[1] 郭华.创新社会管理重在构建宪政框架内的法律体系[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2(01).
[2] 范进学.法学视野下的“创新社会管理”分析[J].政治与法律,2012(04).
[3] 蒋晓伟.论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要素[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01).
[4] 杨平.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政精神[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03).
[5] 陈宏光.社会管理创新的宪政思考[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01).
[6] 顾华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建设研究[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2(02).
[7] 蒋传光.法治思维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J].东方法学,2012(05).
[8] 刘利平.社会管理创新与宪法有效实施的良性互动研究[J].商业时代,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