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祠人”的前世今生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传统的宗族祠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建筑形制、空间格局、运行管理、文化内涵等方面。而本文将以“人”为主体,展现被时代所遗忘,曾经以看守祠堂为工作的一群人的生活,并且试图通过他们生活和习俗的变化反映时代的变迁。

    关键词:“守祠人”;生活与习俗;变迁

    芝英镇位于浙江省永康市,自明清以来该地区形成了规模宏大的应氏祠堂群落,因此,芝英流传着“芝英驮(大),祠堂多”的民谚。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普查人员发现在不到一平方公里的芝英镇范围内,保存着民国年间的81座祠堂,截止普查结束保存完整的祠堂有52座,而且都是应氏祠堂。如此之多的祠堂,在世代管理和运行的过程中曾产生过一个特殊的工作——“看守祠堂”,因而“守祠人”不仅仅是应氏祠堂变迁的见证者,还是时代变迁的见证者。

    1 “守祠人”的名称

    自古以来,对于“看守祠堂的人”就没有明确的定义,本文称其为“守祠人”是根据芝英人的叫法,指的是守护祠堂的人,负责祠堂的杂务,例如,烧饭、打扫、开门、关门等事务。

    从文献资料来看,古往今来有关“守祠人”的研究十分匮乏,并没有一个专门的著作谈论到“守祠人”,只是零零散散地出现在宗谱之上,例如,在芝英“应氏家规二十条”中,将“建祠宇”列为首条,并且明确规定,“命一人处守之,兼责以司香烛,时洒扫,供祀事役使焉。”由此可见,按照家规,芝英祠堂大都有“守祠人”。例如,大宗祠堂、用大公祠等。江苏宜兴任氏大宗祠,“立宗子以主稞献,宗长以定名分,宗正以秉权衡,宗相以揆礼义,宗直以资风议,宗史以掌薄版,宗课以管钱名,宗干以充干办。还有一些职员以及‘守祠人等杂役,分掌族内事。”宜兴任氏大宗祠提出“守祠人”这一名称,并将其明确归为杂役一类。

    2 “守祠人”的来源

    关于“守祠人”的来源,常建华将“守祠人”归为特定地区的贱民,并指出其在浙江地区与媒婆、轿夫、戏子、乐人等同属于堕民、丐户一类。关于堕民和丐户的来源,书中给出了多种说法,包括“籍没的犯官家属”说、“宋代罪俘之遗”说、“元朝蒙古人之后”说等。其来源众说纷纭,观点不一,并且各种来源传说的真实性还需进一步证实。

    芝英“守祠人”主要有以下两种来源:一是周边贫民,迁居于此;二是省内难民,逃难于此。一个王姓“守祠人”说,他们家祖上是来自距离芝英不远的胡库镇黄泥坑。孙氏“守祠人”最早是来自芝英镇临近的古山镇孙宅村。最早来到芝英的原因是因为家里很穷,而芝英作为集镇中心比周围的镇子富裕很多,又由于应氏祠堂众多,需要有人看管,于是爷爷辈干起了看守祠堂的工作。由此可知,有一部分来到芝英的“守祠人“,是芝英镇附近其他镇上的人,大都是因为他们家庭贫苦,而芝英当时富裕,为应氏看守祠堂能使他们获得住所和田地,维持他们的生计。此外,还有一部分“守祠人”来自浙江其他地方。家住思文公祠旁边的陈爷爷祖上也是“守祠人”,祖上陈阿玉是从绍兴逃难来到芝英,逃什么难不太清楚,但是后来就定居在芝英,之后世代守护着思文公祠。概括来说,大多芝英的“守祠人”祖上都是来自浙江省境内,尤其是芝英镇附近地区。

    此外,可发现芝英的“守祠人”多是“非”应氏的外姓人。“芝英历史文化研究会”的一个应氏老爷爷说:“以前守祠、唱戏、抬轿都是下等人做的事情,例如当地民俗信仰活动——八月十三的‘打罗汉唱戏,我们以前都是请外地的外姓人,去方岩庙会抬轿的轿夫也是外姓人来做,我们应氏的人是不做这种事情的”。①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许多“守祠人”的后代也不愿意提起祖先为应氏守祠的事情,只是说以前就住在祠堂旁边。后来王爷爷说:“古代人有小姓人一说,小姓人是比大姓人低人一等的,旧时应氏宗族给小姓人立有规矩,嫁娶不能坐花轿、穿旗袍、戴凤冠;办酒席不能讲排场,新媳妇过门三天要向村里大姓叩拜,方承认其家媳妇,一般不能同大姓通婚。”②

    “守祠人”的工作特殊,加之作为“小姓”人群,其铭刻在人心中的印象就是一个地位低下的群体,不仅表现在应氏的外部认同上,还体现在“守祠人”对自身的内部认知上。如同岳永逸对北京天桥艺人的描述,“守祠人”也必须要从原有的生活世界、社会空间中脱离出来,融入一个新的生活世界、社会空间中,抛弃前者的秩序、规则,遵循后者的文化逻辑与理念并实践。

    3 “守祠人”的生活与习俗

    3.1 “门卫”

    按照应氏家规,芝英祠堂都有“守祠人”,并且为其安排住所。“守祠人”大都住在祠堂旁边的房子里,与守祠人住房相连的是祠堂的仓房、烧饭的伙房等,有时候会统称“伙房”。据孙爷爷说,他现在住的房子就是以前天言公祠的“伙房”。思文公祠的“守祠人”陈爷爷一家,自来到芝英就世代住在思文公祠旁边的小四合院内。芝英其他许多祠堂都建有“伙房”,据《芝英应氏宗谱》记载,“大宗祠堂外,西边有伙房和守祠人住房,大门偏西围墙,有小门通往伙房”。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永康开始土地改革,土改主要完成了永康县土地、房屋、山场、杂地等的重新分配,且主要原则是“地主、常会、族产、庙产没收,富农出租部分征收,中农不动”,1951年4月,全县有59435户农户领到了土地房产证。据村民说,土改时,祠堂变成了集体财产,许多祠堂分给私人居住或者归为村里集体财产,有的甚至做了厂房。虽然许多祠堂已被损坏,有的甚至不存在了,但是“守祠人”依然居住在祠堂旁边的房子里,只是房子再也不是從前祠堂的“伙房”,而是“守祠人”自己私人的房子了。

    3.2 “管理员”

    祠堂的大门需要“守祠人”看守,看守祠堂除了白天开祠堂门,晚上关祠堂门外,还要负责祠堂的日常洒扫。孙爷爷说:“以前天言公祠里面住有两个应氏的老头,因为年纪大了,也没有后代,就住在祠堂里,但是祠堂的日常管理事务,两个老头也不曾承担。解放前,爷爷和爸爸都帮着看守祠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例如,谷子放在祠堂里,每个房头都有自己的粮仓,为了防止被盗,晚上需要锁门。或者祠堂议决宗族大事、祭祀、开仓等事情的时候,就把祠堂打开。”

    1937年抗战爆发,为安置浙西难民,1938年,芝英许多祠堂成为难民制造工厂,如天言公祠、天成公祠、小宗祠堂等。“大跃进”时期,秋收晚上割麦子没有火把照明,村民就烧灵牌来当火把。后来集体化时期,祠堂变成生产队的集体财产,由各个生产队自己管理,也就不需要守祠了。

    3.3 “厨师”

    芝英应氏宗谱中记载,“祠堂会负责收租、祭祀。置有碗、碟、桌等物品,可随时启用。”祠堂在举行祭祀活动的时候,“守祠人”就需要去帮忙烧饭,准备祭祀的供品等。后来祠堂没有了祭祀活动,但祠堂有其他事情,“守祠人”也帮忙烧饭。孙爷爷说,每个祠堂都有自己的族产,收租是祠堂理事会自己管理,他父亲主要是负责给理事会等烧饭,虽不给父亲工钱,但是帮祠堂烧饭的当天,孙爷爷他们全家都会在祠堂里吃饭。③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地改革对房屋等财产的划分,许多祠堂成为私人财产,祠堂的祭祀、议决大事、储粮备荒的功能逐渐消失,祠堂没有活动举办,自然就不需要“守祠人”帮祠堂做饭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祠堂的功能也发生着变化,由最初的祭祀场所,逐渐变成私人居住场所,而最初依靠祠堂生活的这一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也随着祠堂的变化而变化。由以前管理祠堂事务,到看守祠堂,再到仅仅是住在曾经是祠堂的房子里,“守祠人”的“前世”与“今生”的变化也反映着中国社会的变迁。

    注释:①本段叙述整理自芝英二村应子贤老人口述。

    ②本段叙述整理自芝英二村王明钱老人口述。

    ③本段叙述整理自芝英一村孙炳奎老人口述。

    参考文献:

    [1] 经君建.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9:165-167.

    [2] 岳永逸.近代北京天桥艺人的来源及认同[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48.

    [3] 永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永康市志[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4] 芝英应氏宗谱(2014年重修本)[Z].

    [5] 古山镇孙氏宗谱(2011年重修本)[Z].

    作者简介:曹洪兰(1994—),女,安徽六安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民俗学专业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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