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视域下高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建设
【摘 要】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课程设置,无论是在学时上还是课程设置上,都处在一个较弱的地位,因此不利于人才培养和学生素质的提升。本文就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课程建设提出建议,也就高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的职业能力进行分析与探索。
【关键词】高职;音乐教育;舞蹈课程建设;职业能力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4-0236-02
高职院校确定一门学科的人才培养方向和计划,完善课程设置,除了依照其发展规律和理论依据之外,还要紧跟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需从就职后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来入手。下面就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一下小学音乐课新课标视域下高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建设。
一、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在高职院校中,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各有不同,但归纳起来其培养总目标为:培养本专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九年义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舞蹈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适用于九年义务音乐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人才。
(二)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职能
在这个总培养目标下,可以进一步明确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素养:
1.在职业能力方面,除了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艺术素养,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之外,还要具有良好的音乐舞蹈教学能力。
2.职业拓展能力:具有从事学校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具有“一专多能”的表演能力,具有音乐舞蹈节目编创能力。
(三)职业方向和社会要求
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以小学音乐教师(一部分乡村教师)为就业目标,多以音乐的启蒙教育为主。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选择就业范围是小学及初中音乐教师,且就业岗位多数是义务制教育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小学音乐课《新课标》对音乐教师舞蹈素养的要求
既然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就是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而高职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人才大部分是小学教师,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现代社会对小学音乐教师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和素质。
(一)新课标解读
《新课标》在总目标中指出:“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其中在音乐的表现能力上还新增了综合性艺术表演,如:1-2年级:儿童歌舞表演;3-6年级:儿童歌舞剧。而《标准》的“内容”部分分别从“感受”、“表现”、“创造”角度对舞蹈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大致如下:
1.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1—2年级)
2.能够通过律动和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3—6年级)
3.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1—2年级)
4.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1—2年级)
5.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1—2年级)
6.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3—6年级)
7.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1—2年级)
8.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1—2年级)
9.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3—6年级)
这些意味着小学音乐教育的课程改变了原先以唱歌、欣赏为主的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当前的社会对小学音乐教师有更新、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有一定的舞蹈素养。
(二)新课标视域下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舞蹈基本素质
小学音乐教师具备一定的舞蹈能力和素质,能直接给学生带来美的享受,能够更好地把握音乐作品,并能在活动中加以引导,那到底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哪些舞蹈基本能力和素质呢?
1.舞蹈基础知识
舞蹈基础知识包括:基础的手型(芭蕾与古典)、脚位(芭蕾与古典)、基本舞姿的名称、舞台方位、基本软开度的训练方法,还有儿童常见的舞步的掌握。
2.了解掌握常见民族民间舞和风格性舞蹈基本体态动律
掌握民族民间舞蹈的基本风格、基本舞步、舞姿造型、动作基本韵律的特点等,如:藏、汉、傣、蒙、维、彝。外国代表性等风格性舞蹈能掌握其基本体态、手位脚位等。
3.具备儿童歌舞创编素质
对照《标准》中提出的具体要求,要求学生结合歌曲、乐曲做形体动作,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因此,教师应具有一定的观察、收集、创编反映儿童生活情趣的舞蹈动作素材的能力。
4.具备舞蹈自学的素质
教师具备的舞蹈能力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舞蹈自学能力,只有具备这样一种素质,才能跟上时代对职业的要求,才能在不断学习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相关知识,提升自己的舞蹈欣赏水平,接受最新的舞蹈科学理念。
三、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建设
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不具备这样的舞蹈素养,将来任教后就不能指导学生进行队列表演、为歌曲编舞,也不能对学生的动作加以规范,提高其表现力,因此,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舞蹈课程建设应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舞蹈素养,以下是本人在小学音乐课新课标视域下就高职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如何提高舞蹈素养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在舞蹈课程设置方面
建议舞蹈课程在音乐教育专业开设两学年,共四个学期。开设舞蹈基础训练,包括民族民间舞学习、儿童歌舞创编及自选小舞蹈学习等,自选小舞蹈渗透在每一个学期。
(二)教学内容方面
第1学期:基础知识的学习及形体训练综合。包括:基础的手型(芭蕾与古典)、脚位(芭蕾与古典)、基本舞姿的名称、舞台方位、基本软开度的训练方法,还有儿童常见的舞步训练,要掌握其动作和舞蹈名称。
第2学期:三个民族(藏、傣、汉)民间的小组合学习。以儿童歌舞为主要元素,掌握这几个民族民间舞蹈的基本体态、基本动律、风格、基本舞步、舞姿造型、动作基本的特点等。
第3学期:三个民族(蒙,维,彝)民间小舞蹈的学习。要求同上。
第4学期:儿童歌曲(小学音乐教材)创编与情境模仿。要求学生结合歌曲、乐曲做形体动作,创编同歌曲风格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培养学生观察、收集、创编儿童生活情趣的舞蹈动作素材的能力。在情境模仿方面,根据教学内容和目的要求,仿照真实情境,创设人为情境,让学生表演各种舞蹈人物或进行舞蹈形象(动物、植物、器物等)训练,熟练运用儿童舞步。
(三)在教学方法和拓展学习方面
1.丰富的教学手段
在教学方法上,除了基础的言传身教之外,还可利用多媒体对常规教学进行“弥补”和辅助。如:通过大屏幕将所学舞蹈的历史文化与地理环境再现,使学生不但对舞蹈的风格特点、舞姿韵律获得丰富的感知,身临其境地受到艺术的感染,还能促使学生对舞蹈所展现的环境、生活习俗、服饰等有具体的了解,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记忆,并产生学习热情,这对学生大有裨益。
2.灵活的教学方式
学生的学习不仅仅在课堂上,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每周的学科活动时间以及假期来督促学生自学相关的小舞蹈,以弥补课时和内容上的局限,让学生在自习课上互相观摩、互相教授、互相学习,这样可以培养学生舞蹈的鉴赏力、自学能力和教学能力。
3.舞蹈的拓展
在每学期期末考完的那节课,和学生一起探讨先进的舞蹈理念,也可简单地教授学生一些国外有代表性的基本舞蹈动作,鼓励有兴趣的学生在寒暑假运用现代化的设备自学舞蹈,参与相关专业的学习和职业证书的考试,为毕业上岗做好充分、有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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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一瑾(1975-),女,湖北京山人,毕业于湖北武汉音乐学院,本科学历,现为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舞蹈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