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校教育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邱扬
摘 ?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体系并不完善,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在经济欠发达、教育资源较落后、对教育援助的需求更为强烈的西南地区形势更为严峻。本文以对贵州财经大学为例,试图对高校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及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帮助贵州贫困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经济上的问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社会救助
高等教育社会救助是社会救助的范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贫困大学生数量的增加和贫困程度的加深,其作用也日益增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这几年随着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在学生资助方面加大了投入,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贵州省共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资金4.62亿元,受助学生达14.6万人,创我省高校学生资助的历史新高1。近年来,贵州省在高等教育社会救助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完善教育救助制度,让学生充分享受政策并完成学业是一项长久而艰巨的任务。
一、贵州财经大学教育社会救助情况
目前,国家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文所介绍的高校教育救助只限于对高校在校生“奖、助、勤、补、免”等方面的研究。2014年8月,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该政策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补充,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资助方面。201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奖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资金35918.31万元,受惠贫困学生达到120625人以上2,第二批资助资金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10283.87万元。贵州省2014年总共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资金46202.18万元,受助学生达145528人3,其中,研究生的国家奖助学金占该批资助资金总额的10%。与2013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奖助学金资助资金3.3亿元,受助学生10.25万4人相比较,2014年在高校学生奖助学金的资助方面,增长了40%,受助学生增加了近42%。贵州财经大学在2013—2014学年,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40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966人、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达到7620人,分别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0.17%、4.2%、33.1%,总共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占总在校人数的37.5%。
(二)高校资助方面。(1)“奖”——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主要是由学校经费出资,由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对学生进行奖励。据统计,贵州财经大学2013—2014年度,获学校奖学金学生总共2471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7%。(2)“助”——学校及社会各界资助。① 通过“绿色通道”获得资助。2013年9月,贵州财经大学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学前夕就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做了部署,举办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并专门介绍了“绿色通道”办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制作了“绿色通道”办理须知、办理流程等宣传展架等。 据统计,花溪及鹿冲关两校区共有1781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② 社会捐资助学。2013年初,由合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捐赠,中国科协年会组织委员会设立的“合展励学金”落户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及时制定合展励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合展励学金按标准评选、按程序公示,并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据统计,近三年来共有349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获得139.6万元合展励学金资助。 此外,2014年贵州财经大学有10名同学获得爱心人士资助。(3)“勤”——勤工助学。贵州财经大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资助贫困生,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勤工助学工作更加规范;针对岗位特点认真选拔学生,对学生实行岗前培训;对学生进行分级管理,加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巩固勤工助学效果。截至2014年底,校内岗位安排学生2500多人次,发放勤工助学酬金199万元,安排人数占报名人数的90%。通过开展勤工助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困难,锻炼了学生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素质。(4)“补”——特殊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帮助生活无着落的贫困生。对于特别困难的贫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临时补助和冬寒补助,截至2014年底,贵州财经大学与本年度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有7人。(5)“免”——学费减免。减、免学费解决部分贫困生的学费问题。针对近年来贫困生增多的情况,学校上调了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加大了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及贫困地区、父母下岗、父母重病或单亲家庭学生的减免力度。截至2014年底,贵州财经大学有35个特困毕业生获得学校学费减免的资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资金主体单一、筹措渠道窄。尽管2014年贵州出台的新的资助政策资助强度大,覆盖范围广。然而,目前贵州高校教育救助工作中,援助主体相对单一,资金筹措渠道较窄,主要渠道仍然是靠国家拨款。对国家、政府依赖性过强,社会资助较少,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尚未建立起来。这一现象在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高校中表现更为明显。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例, 截至2014年年底,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占在校总人数的37.5%,而学校颁发的奖学金获得学生人数仅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7%,其他社会资助部分更少。尽管新政策规定的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学生欠费严重,经费难以保障。
(二)贫困生认定困难。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切教育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贵州省高校大学生大都是本地生源,其生源地多处于偏远农村地区,加之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会不断发生变化,无法进行逐个实地调查认定,而是主要依靠学生所在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贫困程度。然而,贫困证明的出具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有待考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虚假贫困”的现象。虚假贫困的存在,也会导致已有限的援助经费出现不当分割影响援助本身的实效性。此外,仅仅依靠简单的贫困证明也难以区别不同区域贫困大学生的贫困程度。由于资助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资助标准不清、受助对象随意的情况,因而难以做到有效、公平。
(三)制度化水平不高。我国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救助多为临时性救助,缺乏专门针对该阶段的教育救助政策法规,许多地方政府尚未涉足该领域的制度建设。《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发〔2007〕13号)是当前教育救助运行的主要依据,但这个指导性的意见,除对奖助学金规定较为细化外,其他资助政策都较为笼统,且没有对地方如何建立教育救助加以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方实施的教育救助办法还比较粗略,制度化水平不高,贵州省更是如此。
三、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多渠道资助经费筹措机制。目前,在贵州省教育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上,主要是实行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和社会各界捐款等方式,但由于国家财政拨款有限,学校自筹资金与自身利益相矛盾,而社会捐助具有不确定性等原因,无法保证教育社会救助资金的充分性。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进一步完善西部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的多渠道筹措机制,首先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社会救助的专项财政投入。然后,在政府的引领下,加大宣传,鼓励社会各机构团体或个人对教育社会援助的支持,加大社会捐助资金。同时可以考虑发放教育福利彩票筹集社会救助教育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逐步构建有效的政府、社会、学校等多位一体的贫困生扶助机制。
(二)建立相对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机制。贫困大学生的认定是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做好所有援助工作的前提。为尽量减少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确保贫困认定的相对准确,可以增加贫困认定的次数以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动态有更多的了解,使贫困认定学生“能进能出”。另外,可以设置一些可以量化的标准进行细化,为学生贫困认定提供依据。再次,应充分发挥学生在贫困生认定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学生认定为主、当地政府和教师认定为辅,学校终审认定的三级科学化的认定程序,避免因为单个主体认定的偏差影响全局。
(三)加快教育救助制度化建设。首先,政府在担起教育救助的责任的同时,需要制定完善的教育救助专项法规来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制度稳定实施后,需辅以教育救助办法规范实施行为。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政策来规范教育救助制度的施行,包括救助条件、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资金筹集与监管、政策反馈机制与考评机制等方面的规范与统一,使教育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应在配合国家的救助政策上尽量使学校组织的救助项目制度化。同时,学校还应积极地为困难学生争取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教育慈善捐助,搞好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社会组织应在政府的支持下设立更多教育救助项目,拓宽救助资金来源,保障救助的稳定性与规范化,增强救助效益。
参考文献:
[1] 钟仁耀.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 王立民. 完善我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构想[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7,(2).
[3] 何瑾,樊富氓. 西部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与教育对策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2).
[4] 何芬林. 湖南贫困大学生思想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7,(2).
[5] 朱营生,张强. 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探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2).
摘 ?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救助体系并不完善,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困难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在经济欠发达、教育资源较落后、对教育援助的需求更为强烈的西南地区形势更为严峻。本文以对贵州财经大学为例,试图对高校教育救助的相关政策及贫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政策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以帮助贵州贫困大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经济上的问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社会救助
高等教育社会救助是社会救助的范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贫困大学生数量的增加和贫困程度的加深,其作用也日益增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这几年随着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在学生资助方面加大了投入,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贵州省共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资金4.62亿元,受助学生达14.6万人,创我省高校学生资助的历史新高1。近年来,贵州省在高等教育社会救助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完善教育救助制度,让学生充分享受政策并完成学业是一项长久而艰巨的任务。
一、贵州财经大学教育社会救助情况
目前,国家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文所介绍的高校教育救助只限于对高校在校生“奖、助、勤、补、免”等方面的研究。2014年8月,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该政策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补充,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资助方面。201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奖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资金35918.31万元,受惠贫困学生达到120625人以上2,第二批资助资金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10283.87万元。贵州省2014年总共下达高校学生资助资金46202.18万元,受助学生达145528人3,其中,研究生的国家奖助学金占该批资助资金总额的10%。与2013年贵州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奖助学金资助资金3.3亿元,受助学生10.25万4人相比较,2014年在高校学生奖助学金的资助方面,增长了40%,受助学生增加了近42%。贵州财经大学在2013—2014学年,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40人、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966人、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达到7620人,分别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0.17%、4.2%、33.1%,总共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占总在校人数的37.5%。
(二)高校资助方面。(1)“奖”——学校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主要是由学校经费出资,由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对学生进行奖励。据统计,贵州财经大学2013—2014年度,获学校奖学金学生总共2471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7%。(2)“助”——学校及社会各界资助。① 通过“绿色通道”获得资助。2013年9月,贵州财经大学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学前夕就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做了部署,举办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并专门介绍了“绿色通道”办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制作了“绿色通道”办理须知、办理流程等宣传展架等。 据统计,花溪及鹿冲关两校区共有1781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② 社会捐资助学。2013年初,由合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捐赠,中国科协年会组织委员会设立的“合展励学金”落户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及时制定合展励学金实施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合展励学金按标准评选、按程序公示,并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据统计,近三年来共有349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获得139.6万元合展励学金资助。 此外,2014年贵州财经大学有10名同学获得爱心人士资助。(3)“勤”——勤工助学。贵州财经大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资助贫困生,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勤工助学工作更加规范;针对岗位特点认真选拔学生,对学生实行岗前培训;对学生进行分级管理,加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巩固勤工助学效果。截至2014年底,校内岗位安排学生2500多人次,发放勤工助学酬金199万元,安排人数占报名人数的90%。通过开展勤工助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困难,锻炼了学生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素质。(4)“补”——特殊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帮助生活无着落的贫困生。对于特别困难的贫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临时补助和冬寒补助,截至2014年底,贵州财经大学与本年度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有7人。(5)“免”——学费减免。减、免学费解决部分贫困生的学费问题。针对近年来贫困生增多的情况,学校上调了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加大了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及贫困地区、父母下岗、父母重病或单亲家庭学生的减免力度。截至2014年底,贵州财经大学有35个特困毕业生获得学校学费减免的资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资金主体单一、筹措渠道窄。尽管2014年贵州出台的新的资助政策资助强度大,覆盖范围广。然而,目前贵州高校教育救助工作中,援助主体相对单一,资金筹措渠道较窄,主要渠道仍然是靠国家拨款。对国家、政府依赖性过强,社会资助较少,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尚未建立起来。这一现象在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高校中表现更为明显。以贵州财经大学为例, 截至2014年年底,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占在校总人数的37.5%,而学校颁发的奖学金获得学生人数仅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0.7%,其他社会资助部分更少。尽管新政策规定的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因为学生欠费严重,经费难以保障。
(二)贫困生认定困难。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切教育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贵州省高校大学生大都是本地生源,其生源地多处于偏远农村地区,加之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会不断发生变化,无法进行逐个实地调查认定,而是主要依靠学生所在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贫困程度。然而,贫困证明的出具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有待考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虚假贫困”的现象。虚假贫困的存在,也会导致已有限的援助经费出现不当分割影响援助本身的实效性。此外,仅仅依靠简单的贫困证明也难以区别不同区域贫困大学生的贫困程度。由于资助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资助标准不清、受助对象随意的情况,因而难以做到有效、公平。
(三)制度化水平不高。我国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救助多为临时性救助,缺乏专门针对该阶段的教育救助政策法规,许多地方政府尚未涉足该领域的制度建设。《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发〔2007〕13号)是当前教育救助运行的主要依据,但这个指导性的意见,除对奖助学金规定较为细化外,其他资助政策都较为笼统,且没有对地方如何建立教育救助加以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方实施的教育救助办法还比较粗略,制度化水平不高,贵州省更是如此。
三、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多渠道资助经费筹措机制。目前,在贵州省教育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上,主要是实行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和社会各界捐款等方式,但由于国家财政拨款有限,学校自筹资金与自身利益相矛盾,而社会捐助具有不确定性等原因,无法保证教育社会救助资金的充分性。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进一步完善西部地方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的多渠道筹措机制,首先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社会救助的专项财政投入。然后,在政府的引领下,加大宣传,鼓励社会各机构团体或个人对教育社会援助的支持,加大社会捐助资金。同时可以考虑发放教育福利彩票筹集社会救助教育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逐步构建有效的政府、社会、学校等多位一体的贫困生扶助机制。
(二)建立相对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机制。贫困大学生的认定是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做好所有援助工作的前提。为尽量减少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确保贫困认定的相对准确,可以增加贫困认定的次数以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动态有更多的了解,使贫困认定学生“能进能出”。另外,可以设置一些可以量化的标准进行细化,为学生贫困认定提供依据。再次,应充分发挥学生在贫困生认定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学生认定为主、当地政府和教师认定为辅,学校终审认定的三级科学化的认定程序,避免因为单个主体认定的偏差影响全局。
(三)加快教育救助制度化建设。首先,政府在担起教育救助的责任的同时,需要制定完善的教育救助专项法规来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制度稳定实施后,需辅以教育救助办法规范实施行为。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政策来规范教育救助制度的施行,包括救助条件、救助内容、救助标准、救助程序、资金筹集与监管、政策反馈机制与考评机制等方面的规范与统一,使教育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应在配合国家的救助政策上尽量使学校组织的救助项目制度化。同时,学校还应积极地为困难学生争取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教育慈善捐助,搞好学生教育救助工作。社会组织应在政府的支持下设立更多教育救助项目,拓宽救助资金来源,保障救助的稳定性与规范化,增强救助效益。
参考文献:
[1] 钟仁耀.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 王立民. 完善我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构想[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7,(2).
[3] 何瑾,樊富氓. 西部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与教育对策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2).
[4] 何芬林. 湖南贫困大学生思想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7,(2).
[5] 朱营生,张强. 贫困大学生教育援助探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