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赶超越”背景下陕西军民融合发展问题研究

李雯佳+张琳
摘 要: “十二五”以来,陕西军民融合得到快速发展,但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军民深度融合不足成为陕西发展的短板。陕西应通过创新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搭建一体化军工平台,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给力项目牵引+政策扶持,加快建立军工企业纳入地方统计的渠道和机制等六个方面破解发展障碍,加快“追赶超越”进程。
关键词: 陕西; 追赶超越; 军民融合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7.03.008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指出:“陕西正处在追赶超越阶段。”近年来,陕西经济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实现跨越式发展,2016年经济总量达到19165.39亿元,位居全国第15位,人均GDP达到50395元,突破五万元大关,已经进入全国中等发达省份行列。但与此同时,作为军工大省和国防科技工业重要基地,陕西军工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近年来一直较低,军工工业及服务业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偏小,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因此,笔者深入分析了陕西国防科技工业及军民融合发展基础、现状,提出了军民融合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寻了军民深度融合的路径,力求为有效破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最终为实现陕西“追赶超越”提供必要参考。
一、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现状
当前,陕西省军工单位主要集中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核工业等6个行业。具体来看,截至2015年末,全省纳入地方国民经济核算的军工企业共计63户,隶属于军工系统(中国兵器工业、中国航天科技、中国航空工业、中核工业、中国船舶重工、地方军工电子)的企业59户,非军工系统(拥有武器生产许可证或隶属部队)的企业4户;服务业涉及军工单位共69户,其中企业157户,非企业12户。
资料显示:“十二五”时期,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总收入合计7329.34亿元,年均增长11%。累计实现利润387.87亿元,年均增长4.8%。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493.08亿元,年均增长15.7%。其中,军品产值占49.8%,年均增长16.2%;民品产值占50.2%,年均增长15%。累计完成出口交货值317.43亿元,年均增长6.5%。
“十二五”时期,航空工业是陕西国防科技工业中规模最大的产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4%,年平均增长11.6%。航天工业发展势头最快,比重为13.8%,年均增速达36.1%。从效益情况看,航空、航天工业是创收的主要来源,营业收入占比近60%,核、船舶和军工电子工業的营业收入呈现两位数年均增长速度。在盈利方面,航天、核和兵器工业保持了良好的利润水平,特别是航天工业效益最好,利润年均增速达16.9%。然而,航空、船舶和军工电子工业的效益呈现出下滑态势,其中,船舶利润下滑最为严重,到“十二五”期末已经由起初盈利转向全面亏损。从出口情况看,航空、兵器工业是出口的主力军,其中,航空工业出口交货值占比64.6%,兵器工业占比超过20%。
二、陕西省军工企业发展现状
(一)军工企业的总量规模——占比较小,增速不高
“十二五”时期,陕西省纳入地方国民经济核算的军工企业63户,大型企业占54%,中小型占46%;重工业企业占98%,轻工业占2%。国有企业占46%,其中超过八成是中央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54%。63户军工企业的“十二五”期末资产总计1834.22亿元,较初期增长48.1%。5年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213.44亿元,年均增长2.9%(低于全部规上工业7.5个百分点),占全部规上工业比重为4.6%;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2%(低于全部规上工业0.4个百分点),占全部规上工业比重为3.7%。
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55.83亿元,年均增长1.9%(年均增速低于全部规上工业7.4个百分点),占全部规上工业比重为5%。
累计实现利润155.34亿元,年均下降2.6%(年均降幅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4.5个百分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1.6%。
累计完成出口交货值302.25亿元,年均下降8.6%(年均增速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26.4个百分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14.8%。
(二)军工企业的经营效率——总体略逊于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但稳定性较强
整体来看,陕西军工企业的经营效率总体略逊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但在经营的稳定性方面则明显好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时期,军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得以凸显。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末,63户军工企业资产负债率62.7%,比期初提高1.2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6.2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率100%,比期初提高5.2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4.6个百分点;总资产贡献率2.8%,比期初下降0.9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低8.6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0.88次/年,比期初下降0.1次/年,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少1.1次/年;成本费用利润率3.2%,比期初下降0.5个百分点,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低4.9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153302元/人·年,比期初提高33901元/人·年,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低242126元/人·年。
对比“十二五”时期各经济效益指标的变化情况后发现,军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整体上较为稳定。如下表所示:
(三)军工企业的行业分布——全部为制造业
截至2015年末,63户军工企业全部分布在制造业中。其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6户;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户;金属制品业6户;通用设备制造业5户;仪器仪表制造业3户;其他行业9户。
从各主要行业的产值分布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占比重之和超过60%。各主要行业工业总产值的分布变化如图所示: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势头最快最好,五年间产值比重分别上升10.2、3.9、3.7和3.5个百分点,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值下降最快,比重由2011年20.4%下降为2015年0.2%。
(四)军工企业的地区分布——西安最为集中
从军工企业的单位数量看,关中地区占82.5%,陕南地区占17.5%,西安市是全省军工工业企业最集中的地区,并且在“十二五”时期军工企业数增长速度最快。具体分布如下表所示:
从各市军工企业的产值占全省的比重看,截至2015年,西安产值占全省军工产值的65%,然后依次是汉中、宝鸡和咸阳。从“十二五”时期的各市军工产值的增长和比重变化看,汉中年均增速最高,西安占比提升最快,宝鸡、咸阳均呈现下降态势,具体如下表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5年,全省军工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4.2%,但西安、汉中军工企业产值占当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1.7%和13.3%。宝鸡、咸阳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3.6%和2.2%。因此,军工工业的发展对西安、汉中的影响比宝鸡、咸阳和全省更大。
(五)军工企业的投资方向——军品投资八成以上
近年来,军工企业投资尽管逐年上升,但整体规模较小且波动较大。投资的主要方向也以军品投资为主,民品投资较少。目前,我省军工企业投资情况由企业通过内部网络系统直接上报国防科工局,其资料显示:2011-2014年,陕西省军工投资占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0.6%,年均增速不足0.1%。从产品类型来看,民品投资明显不足,而且地方企业投资热情相对不高。在“十二五”的前四年里,军品投资占军工总投资的80%,民品投资仅占总投资的20%。同时,央企投资占军工总投资的91.5%;地方企业投资仅占总投资的8.5%。
三、陕西省军民融合发展现状
(一)陕西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整体现状
“十二五”时期,陕西军工民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值持续增长,成为支撑军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下图所示:
从各主要行业军民融合的整体发展看,航空、兵器工业的军品产值占比最大,分别为65.7%和63.1%,航天、船舶的民品产值占比最大,分别为75.4%和70%。从“十二五”时期军品与民品的占比变化看,航天、核工业民品产值比重提升幅度最大,五年间分别提升了25.4和18个百分点。兵器、船舶军品产值比重提升幅度最大,五年间分别提升了12.7和10.7个百分点。从军民融合角度看,核工业呈现明显加快态势,而军工电子、兵器则明显放缓。如下图所示:
从军民融合企业的整体发展看,军民融合创新企业得到快速成长,“十二五”时期,全省共有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500余家,在陕军工单位投资或参股的各类民品企业300多家,参与军品科研生产配套的民口单位300余家(其中民营单位60余家)。目前已有数百种民用产品形成规模化。此外,陕西还拥有一批军民共用的资源,包括27个技术中心、各类专业计量检测机构15个、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为推动军民融合的快速发展搭建了平台。
(二)陕西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发展的现状
“军转民”单位数量增多,投资规模不断加大。陕西的军工企业在实行了军民分立、主辅分离、军民品分线的运行模式后,具有民品研发生产管理的单位明显增多。[1]例如,在航天领域,截至2015年底,航天科技集团在西安航天基地内累计完成投资58.34亿元。西安航天基地发起成立了省级卫星应用产业联盟,与政府合作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强企业合作和支持技术创新。在兵器领域,截至目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在陕单位原值7.93亿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共292台套和23个重点实验室纳入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西安兵器基地军民融合中心。截至目前,陕西军工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民品开发能力的单位近七成,其中,航空占36%;兵器占26%;航天占18%;核工业、船舶等占20%。
军工民用产品向高技术转变。“十二五”以来,军工民用产品已由原來的一般消费品转变为充分体现军工科技优势和特色的高技术产品,逐步形成了民用航空、民用航天、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七大特色主导产业。与此同时,产品规模明显扩大,并且开始向专业化、集群化、国际化方向发展。[2]目前,中国兵器北方通用电子集团、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中国普天西安产业园、中科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西安测绘研究所、中煤航测遥感局、中航工业华燕航空等快速聚集,初步形成了体系较为完整的民用航天及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陕西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共承担16500多项各类军民品科研项目,累计申请专利29000多项,获得授权9300项。全系统转化开发民用产品2000余种,其中300多种产品形成产业规模。
涉及的领域更广泛,对相关产业的辐射作用明显增强。军转民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应用范围和效果日益显现。以航天工业为例,航天产业的直接投入产出比约为1:2,而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和技术带动可以达到1:8~1:14。从带动的产业领域看,军用航空技术除了转移到民用航空制造产业、地面和船舶燃气轮机产业外,还可以大量转移到电子信息、环保、材料、轮轨型和磁悬浮型高速列车以及各种轻、重机械装备行业和产业。从技术的带动面看,在总体设计、推进系统、电子信息技术和材料技术等方面,航空技术都发挥重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例如,航天五院西安分院运用空间有效载荷技术,开发出了智慧城市方案等系统,航天九院十六所运用航天惯性器件技术,开发出自动化关键部件及整体解决方案等等。
(三)陕西民用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现状
近年来,鼓励民企参军的政策相继出台,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民用企业与科技产业相结合,科技水平和生产能力不断增强,陕西省内已经有近50家民用单位逐步参与到军品科研生产中来。如BJ有色金属加工厂是我国最大的以钛合金为主导产品的稀有金属材料专业化生产、科研基地,承担多项国家重大军工工程用材研制生产任务;XB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为国防建设和军工工程提供有力的技术和生产支持。此外,“民参军”企业和项目阵容还在不断壮大。如西安恒达微波、西安希德电子、陕西诺维信息、陕西天策科技、陕西航晶微电子、陕西航泰电气等迅速崛起,为陕西军民融合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总的来说,陕西的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一方面提高了军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促进了军品的技术升级,为国防工业增添了活力;一方面又促进了传统国防生产部门的观念更新,完善了国防工业的运行机制,为军工系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出了贡献。
四、陕西省军民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陕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上刚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阶段迈进,围绕实现军民融合虽然已展开资源整合和利益整合工作,但受政策体制机制尚未完善的影响,既定的思维观念、工作格局和利益结构与军民深度融合的国家战略目标时常发生碰撞和冲突,形成“有共识难落实”的现状,导致军民融合层次低、范围窄、程度浅,无法充分发挥军工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军民深度融合不足成为了陕西“追赶超越”过程中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军工企业发展民用产业时存在的问题
1. 现有激励机制不利于激发军转民内在积极性。军工单位从事军转民的主观意愿不强,原因主要有:一是考核机制缺乏激励效应。当前,就军工系统自身而言,对各军工集团、企业领导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完成经济效益指标为主,而对军工技术转化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二是管理错位。一般来讲,军品由国家下达任务,经费充足有保证,而民品业务往往处于附属地位,需要自己跑市场、找项目,经费主要依靠自己筹措,数量少、没保障。加上民品公司往往面向的是传统市场,因此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影响了“军转民”的参与热情。以船舶工业为例,2015年,该行业民品产值比重高达70%,然而由于经济下行影响,民品板块遭受重创导致该行业整体利润由上年盈利转向大幅亏损。
2. 军转民面向市场的竞争能力不强。当前,军工单位的军转民市场竞争力不强。原因主要有:一是军工企业惯用的生产经营模式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一般情况下,由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具有很强的计划性,这种等任务下达、按要求研制生产、按时间交货的模式,使很多军工企业在适应市场方面存在能力短板。二是军品开发的思维惯性影响了军工企业民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了适应军事任务要求,军品开发更强调产品的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指标,对成本控制、节能降耗等方面要求相对较低;而民品开发则更注重产品的制造成本、节能降耗乃至美学设计、用户体验等因素。因此,对于习惯了生产武器装备的军工企业而言,对于民品的这些要求比较陌生,更缺乏应对办法,导致开发出的产品与市场同类型产品相比缺乏竞争力。
3. 现行解密制度不健全。受管理和政策等因素影响,军工单位在保密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方面还有待完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定密方面,标准相对模糊,很多单位为避免泄露秘密,定密时就高不就低,导致了很多有市场潜力的技术因不合理定密而难以转化。二是在解密方面,目前,军工系统虽然制定了军工技术解密的办法和流程,但还存在着解密责任主体不明确、解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造成许多具有很好市场应用前景的军工技术没有及时解密,影响了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
4.知识产权制度与军转民发展要求不匹配。当前,国防科技成果军转民的相关法律保护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防法》规定,国家直接投入且用于国防目的的技术成果属于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方认识不统一,有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研制单位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国防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知识产权相互转化等方面的激励也相对缺乏,难以调动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积极性。
(二)民用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军民融合进程明显提速,民企参军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仍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问题,导致民企业优势资源远未得到充分利用,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相比尚存在不少差距。
1. 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进入的程序繁琐,相关政策落实不力。当前,军工企业的严格審批制度导致进入门槛较高,优势民企要想成为军品市场上合格的科研承制单位必须要“过五关、斩六将”,即:获取资质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和军工保密资格认证,简称“四证”)、获取需求信息、获取采购订单。这三个环节是民企参军关键路径,哪一步走不好,“参军”都不可能成功。尽管国家为鼓励优势民企积极参军,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目前这些政策还未完全得到很好落实,导致民企参军常常“碰壁”。民营企业想直接参与军工建设有心无力,绝大部分仅能从事边缘配套生产工作,传统军工垄断武器装备领域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
2. 信息不对称,军民融合平台和渠道欠缺,需求对接相对困难。目前,受保密因素限制,军民间信息交流平台缺失,军民融合深度和广度较为有限,民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仍主要依靠老用户、老关系了解需求信息,信息获取渠道极不规范,也难以持久。例如,20l5年1月,“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线运行,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军民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程度,但受多种制约限制,装备采购信息存在发布数量不多、要素不全、更新不畅等问题,难以满足信息互动的军民融合发展要求。
3. 进入比例低,分层次竞争性装备采购推行难。目前,军品采购主要使用“邀标”的招标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又走回了原有的“先内后外”的传统渠道,民企作为国家现行军工科研生产的补充和后备力量往往很难参与,或者参与层次低、规模小,严重制约了民企进入军品市场的广度与深度。不仅如此,由于分系统和配套层级以下的竞争大都由国企主导,竞争缺乏监督,项目选择的主观性较强,难以吸引优秀民企参与竞争,无法形成良性的军民技术互动。
4. 军民竞争不公,民企财政资金配套不足,税收减免扶持有限。首先,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军工领域财政扶持。军品科研具有投资成本巨大、回收资金时间长的特点,需要政府给予财政支持,当前,民营企业很难获得财政资金配套,均是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产品研制成功后,军队方能参与采购,相比之下,军工企业型号项目不仅能够无偿获得国家大量投资,还将获得全额科研经费补偿,这无疑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法则。同时,民企依靠竞争采购的微薄利润来补偿高额的研发投入的做法也是无法持续的。
此外,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也存在不平等待遇。《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军品价格实行低利免税政策,而民企很少享受军品低利免税政策。少部分民企虽能享受军品免税优惠政策,但也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军品退税目录品种有限且覆盖面窄,退税程序复杂,退税周期长,退税标准不一,使得退税红利成了“镜中花”和“水中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参与军工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军工企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统计时存在的问题
1. 军民融合统计制度缺失,统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当前,陕西尚未制订军民融合统计报表制度,大量涉密单位的经济活动游离于地方经济建设之外,不能充分发挥陕西军工大省的整体优势,客观上造成军民融合工作“融而不畅,合而不大”的问题。例如,西安市辖区内48家军工保密单位。其中仅有8家企业可以提供相对完整资料,其他40家企业因涉及保密而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军民融合的经济成果无法及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统计,统计信息的缺失也影响着军民融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航天基地为例,该辖区共有5家集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军工科研院所单位,2015年工业产值合计约196亿元。然而截至目前,辖区内军工院所的分公司、子公司中,通过国家统计局批准,纳入航天基地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工业产值仅占航天统计产值的9%左右,该区军工工业存在相当规模的产值没有统计渠道而不能如实反映。
2. 军工投资仅民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漏统较多。按照目前统计制度要求,军工院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仅民品部分纳入了投资统计。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军工、国防、人防建设项目不填报基层表,统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总参谋部、总装备部、国家人防办公室报送综合数据。因此,目前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军工投资数据仅为民品投资,不包括军品投资,造成全省投资总量的部分缺失。
同时,受保密规定限制,目前我省军工服务业尚未完全纳入统计,漏统较多。依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测算,军工服务业增加值共154.09亿元,2013年GDP中仅包括二经普计入并累存的军工服务业增加值31.71亿元,漏统122.38亿元,军工服务业增加值整体漏统约79.4%。
五、推进陕西军民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
1.加快构建有利于强化开放竞争、强化资源共享、强化创新激励的制度机制。要从省级层面着手,破除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牢固树立市场意识,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格局,使军地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和应用;要建立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对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制定人、财、物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和环境建设,鼓励央企、省企、民企发展混合经济。
2. 降低隐性障碍,扩大对民企开放领域。很多民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明显的壁垒已经拆除,有的正在降低,但在军民结合实践过程中的许多隐性壁垒根本没有拆除,甚至还没有拆除的倾向。要转变观念和职能,简化申请程序,加快“四证”审批发放速度,降低民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成本。此外,也应注意消除隐性障碍的同时,防止新的行业隐性壁垒的产生,阻碍广大民企的进入。只有同时拆除显性壁垒和隐性壁垒,才能扩大民企参与军工的领域,实现军民互动,真正做到军民融合发展。
3. 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军民融合先行先试。对应十二个大军工集团建设好航天、兵器、航空、军工电子信息融合产业园区,积极搞好配套,充分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我省军工产业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可在西安探索建立和完善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基地。
(二)搭建功能各异、军地一体和双向联通的军工平台,构建军民融合发展的服务保障和科技协同研发体系
1. 搭建信息服务交流平台。整合军队、政府、行业和企业现有信息平台,打造军地一体、权威高效、层次分明的军民融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分领域、分密级设置发布权限,确保各类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
2. 搭建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平台。开展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建一批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建设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通过需求对接、政策引导和定制服务,促进高端民用技术向军用转化,细化政策措施,为军用技术转向民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场地、资金和政策等支持;加强军地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军队使用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军民融合产业链,打破军民科技资源分割分离分散的格局,形成要素之间的有序流通和互利共享。
3. 搭建产业扶持平台。新建或依托政府和社会现有平台,如科技大市场、成果孵化中心和“众包众创众筹众扶”平台等,扶持一批掌握前沿技术的中小微企业,选择一批具有廣泛两用前景的颠覆性技术进行孵化培育和应用推广,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军民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基地。[3]
(三)加强科技创新,成立创新基金,支持军民两用科技项目
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体,充分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军民融合创新和成果转化基金,以支持有广泛应用前景、有望达到批量生产的新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落户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园区的科技人员和军民两用科技项目,加速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军民结合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阶段陕西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四)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解决民企资金困难 要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立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尤其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实现长效激励;要探索建立军民融合项目资金机制,设立军品投资风险基金,解决民参军产品长期售后服务难题,制订行业规范,遏制逐利性恶性竞争等相关风险;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的军民融合项目,采取转移支付、财政补贴和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确保相关主体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根据项目可市场化程度,有计划地实行投資主体多元化,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4]
(五)给力项目牵引+政策扶持,发挥带动效应
以特色军民结合型基地和园区为平台,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效益型、规模型项目,突出重大项目推进。同时给予政策扶持,将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长远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军工大省的成功经验,对所扶持的重点产业制定精准、定向的优惠政策。例如,紧邻陕西的另一个军工大省——四川省,根据当地规定,凡是“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军工和军民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四川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并报经联席会议认定的军转民和军民结合重点项目,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征建设过程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易地补偿费,其他收费项目减半征收”等这些做法均值得吸收和借鉴。
(六)加快建立军工企业纳入地方统计的渠道和机制,将军民融合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
由统计主管部门、国防工业主管部门、军工科研院所上级主管部门共同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高效军民融合统计机制,摸清军民融合产业家底;多层次分级别畅通数据来源渠道,在省级或市级层面上,互设统计数据处理交换中心,解决军工数据加密和脱密的问题。对密级较高,无法通过常规统计报表途径获取统计数据的企业,可与国防科工办建立数据保密合作平台直接提取所需数据,在保证保密性的前提下妥善解决统计数据获取困难;定期刷新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国防科工局认定的保密单位信息,使得经营业务中,民品份额已占相当比重的军转民企业可以及时纳入统计;创新统计制度体系,优化统计报表设计,推动统计工作主动适应军工科研院所集生产科研为一体的运营特点,一张报表同时收集到军工院所的事业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投入、利税、工资等数据,相对准确测算出军工科研院所创造的产值和增加值;加快推进西安市军民融合统计报表制度及军民融合监测方案制订工作,力争年内形成规范化制度并在全省推行,全面反映全省军民融合经济发展规模和运行趋势。
参考文献:
[1]刘敏.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研究——以陕西省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2):13-15.
[2]刘敏,刘晓平.基于SWOT分析的陕西军工民用产业发展战略[J].西安工程大学学报,2010,(3):5-7.
[3]于川信.以五大体系建设支撑军民融合深度发展[J].中国国情国力,2017,(1):13-15.
[4]姜鲁鸣.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思考[J].中国国情国力,201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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