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 密切党群关系
李大成
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是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也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同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和鱼水之情。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人民主体的多元化和群众内涵的复杂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党与各个阶层群众的紧密联系,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深化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如何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处理好当前的党群关系,不仅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个体意识,更是应该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民主政治。
一、把坚持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建设统一起来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既体现了民主精神,又符合马克思主义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认识规律,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只要我们坚持群众路线,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就能经得起任何考验。尤其是新的历史时期,群众的内涵不再单一,群众的构成和利益开始多样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同各阶层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贯彻群众路线尤为重要。因为改革越深入,涉及问题就越多,难度就越大,党和政府就越需要来自群众的理解、合作、支持。因为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我们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是,群众路线只是我们获得认识和方法的一种途径、民主精神的朴素体现。由于领导者的知识素养、能力结构、工作水平的区别和差异,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获得的结论和方法就会不同,简单化地贯彻群众路线,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获得的认识和方法,有时并不一定正确,甚至相互冲突,符合当前的未必符合长远,符合这个阶层的未必符合那个阶层,这就需要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是群众路线中的民主从方法到制度的升华,是民主制度化的建设,是党领导、支持和帮助人民当家做主。群众路线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没有群众路线,就不可能有更高层次的民主政治。但是,民主政治可以包容群众路线,群众路线却不能取代民主政治。坚持二者的统一,可以更好地体现群众思想、感情和利益,增进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联系,从而保证认识和方法的科学性,使我们的工作方法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党群关系得到更好的发展。
新形势下,我们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的新方式、新途径。一是扩大群众的政治参与程度。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是党和政府提高权威和能力,大力推进改革的深厚政治基础;二是改革群众的参与方式,代之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参与,实现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三是在一定程度上要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意见和利益表达机制,使公民表达意见和利益的渠道多元化;四是强化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观念,要把这一民主观念落实到制度的层面,形成人民群众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把依靠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统一起来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不但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又是决定历史前进和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一贯作风。人民群众有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我们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获得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才能保证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又要求我们,在依靠群众的同时,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因为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人民群众,虽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不是最先进的阶级,人民群众的活动,必须有先进阶级的领导,才能取得不断的成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群众的先进阶级和先进政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不断胜利的政治保证。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和组织,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就会失败,共同富裕的道路就不能实现,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主力军作用就发挥不出来,这已是被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所证实的客观真理。因此,在依靠群众的同时,共产党人还肩负着教育引导群众前进的历史重任。
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引导群众前进,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坚持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反对命令主义。毛泽东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越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任何一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首先要考虑的是绝大多数群众的觉悟和意愿。凡是群众不支持和不赞成的事,纵然有千条万条理由也不能急于去干。要从实际出发,集群众智慧和力量,听群众心声和诉求,谋群众利益和福祉。不搞一刀切,不犯命令主义。另一方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站在群众的前头,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寻求事物的发展规律,铭记自己的引领重任,率领群众前进,反对尾巴主义。同时,还要对群众的一切不合理要求和不正确做法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不能迁就。为此,要求我们分析群众的构成及其利益诉求,要从群众的各种利益中找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分清根本利益和非根本利益。把群众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根本利益与非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必须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共产党人并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共产党人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的利益也是党的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也是为党谋利益,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党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自觉地把二者统一起来。反对三种倾向:一是借口对上级负责,不顾群众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照抄照搬上级指示,习惯于强迫命令。有些干部“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为了私欲不惜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这些形式,看似对党负责了,结果既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又破坏了党的形象,甚至是欺骗了党。二是借口对群众负责,不执行上级指示,搞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部片面地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的利益出发,不认真全面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片面照顾“群众利益”,或迁就一些群众的不正当要求而违反规章制度。这实质上是狭隘的利益观在作祟,也是工作缺乏主动性、灵活性,不敢处硬的表现。三是把党和群众对立起来,把党的利益同人民的利益分离开来,把党的利益、意志凌驾于群众的利益、意志之上,为了所谓党的利益而牺牲群众利益,“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荒唐言论,正是这部分人把党与群众对立起来的直接表现,其实质是把自己的小集团利益贴上党的标签。以上三种倾向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实现对人民负责与对党负责的有机统一,必须做到:把党的政策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把坚持实事求是和坚持党的组织原则结合起来。想事情、干工作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准绳,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不可把党与群众分离开来,或把党凌驾于群众之上。
密切党群关系是摆在我党面前的一项永恒课题,也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要求。实践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形势在变化,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党的兴旺发达提供不竭动力。
(作者系中共项城市委党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