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人口密集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问题的调查研究
秦明渊+张永花
摘 要: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充分就业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主要内容。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有序开发,是广大西部地区面临的新课题。本文以毗邻广东省的劳务输出大市——广西玉林市为调查研究对象,对其农村人力资源现状进行分析,为西部人口密集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与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接壤。全市人口超过710万,其中农村人口超过630万,是西部地区典型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用当地人的话讲:玉林最大的优势是人多,而最大的问题也是人多。为此,2015年11月以来笔者花费近半年时间对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1 调查结果及相关数据
(一)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对象为户口在玉林市辖区内各行政村的农村劳动力,男子年龄在16-60岁、女子年龄在16-55岁,有劳动能力、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涉及玉林市七个县(市、区)110个镇(街道)1472个村(社区),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3,148,685人,调查情况如下:
从年龄分布上看:35岁以下的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52.69%;35岁以上的占总量的47.31%。从文化结构分布上看:大专及以上文化占2.99%;高中、高职、高级技工学校占11.88%;中专中技占1.86%;初中占79.68%;小学及以下文化占3.58%。从就业类型分布上看:已就业人数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37.92%,其中:单位就业占7.63%;个体经营占2.13%;灵活就业占28.15%。学生占8.15%;务农占51.57%;待业占2.36%。从就业技能情况上看:有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占5.78%,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0.02%;初级、中级、高级技工占0.61%。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上看:已缴纳社会保险的约为161.27万人,占调查人数的51.22%。从就业愿望上看:有就业愿望的占20.71%,其中:愿意在企业就业的占10.19%;愿意自主创业的占8.75%;愿意在本市就业的占26.03%,愿意在省内就业的占6.98%,愿意在省外就业的占1.09%;愿意就业,形式与地点不限的占46.96%。
(二)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情况
1.转移去向和就业地域分布: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3,881人,占37.92%,其中:本县(市、区)内转移占13.89%;县外市内转移占2.05%;市外省内转移占3.18%;省外转移占18.76%;境外转移占0.05%。
2.产业分布情况: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 123,564人,占已就业人数的10.35%;第二产业(建筑、制造、电力、燃气和水生产供应、采矿) 659,937人,占55.28%;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金融、科教文卫等服务业) 410,380人,占34.37%。
3.就业途径:人力资源市场介绍就业占已就业人数的30.55%;政府部门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占0.25%;劳务派遣就业占0.38%;劳务经济人组织就业占1.37%;亲戚朋友介绍就业占58.79%;网上招聘就业占1.39%;单位现场招聘就业占7.27%。
4.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签订劳动合同的占已就业人数的22.97%,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9.55%;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13.42 %。
5.收入状况: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占已就业人数的78.64%;获得季节性收入的占8.97%;获得创业收入的占5.61%;获得其他收入的占9.71%。月收入500至1000的占9.52%;月收入1000至1500的占6.90%;月收入1500至2000的占17.30%;月收入2000至3000的占41.06%;月收入3000或以上的占27.88%。
2 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呈现年轻化,但整体文化水平、技能水平较低。从调查数据看,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35岁以下约有166万人,占资源总量的52.69%。但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则占到了83.27%。在就业技能方面,有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人员仅占5.78%,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人员仅占1.07%。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层次低,稳定性差。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部分人员虽然选择了在外省或周边地区就业,但都是以打零工的形式为主。从转移就业的行业分布来看,农村劳动力从事的多为建筑业、制造业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次之,简单体力劳动仍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主要分布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从事个体工商业,这一类企业虽然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但受工作环境、待遇、发展空间有限等制约,导致员工流动性较大、对劳动关系的监管难度较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劳动权益维护、收入提高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参保意识不强,低收入群体仍然存在。调查数据显示,在已就业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22.97%,签订率过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中,参加新农保的占48.15%,说明新农保在农村的开展效果较好,但在已就业人员中,个人不愿意参保的多于单位不予参保的,这跟农村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以及社保跨区域转移的政策不够灵活有关。在劳动收入方面,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占已就业人数的84.14%,但月收入低于1500元的占20.09%,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员收入不高。
(四)转移就业渠道单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需求强烈。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具有较强的裙带性和自主性,由亲戚朋友介绍就业的占到58.79%,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转移就业的为41.42%。在就业创业需求方面,仍有相当部分的潜在农村富余劳动力愿意加入转移就业的队伍中去,并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如提供岗位信息、提供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3 对策与建议
(一) 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渠道和途径。随着开放与发展,可大力挖掘就业资源,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对岗位的需求,进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这不仅能够满足本地区发展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转移的成本、风险,缓解留守老人、儿童的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一是推进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取消地域、身份、户籍等对农民工就业的政策限制,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就近高效地接受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进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享受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手续。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通过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农村转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搭建起良好的服务平台。
(二)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县级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健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把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向乡镇(街道),甚至是村一级延伸。同时在基层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主动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做好重点园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监测工作,定期到园区、企业调研用工需求与新增就业情况,及时发布求职信息和招聘信息,畅通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重点是创新和加强培训模式。一是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出台针对性强的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策并加大财政投入。二是联合企业开展培训,围绕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采取“企业出清单、学校出项目、学员选单、政府买单”的方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送培训进企业、送技能进车间,大力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艺方法、节能降耗、规章制度及从业素质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三是在培训方式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培训方式创新。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将农业科技培训资源传播延伸到镇、村以及农户,实现在线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根据农民的不同需求,可采取小班制、个性化、进村入户等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不断满足农民的培训需求。
(四)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政策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方面,通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并形成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有关户籍改革政策,确保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市民权利。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确保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鼓励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应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运行方式,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4 结语
总之,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过程中,政府主导作用需要更加突出。但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政府推动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政府、市场“两架马车”并驾齐驱。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全社会加强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勇,钟菊英;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形成结构与转移战略研究——兼“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概念辩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年05期
[2]李强,王钊;论农业产业化的实质[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经济论坛);2002年05期
[3]王贞;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04年01期
[4]嵇景涛;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7年
作者简介
秦明渊,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张永花,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摘 要: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充分就业问题,是“三农”问题的主要内容。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有序开发,是广大西部地区面临的新课题。本文以毗邻广东省的劳务输出大市——广西玉林市为调查研究对象,对其农村人力资源现状进行分析,为西部人口密集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与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接壤。全市人口超过710万,其中农村人口超过630万,是西部地区典型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用当地人的话讲:玉林最大的优势是人多,而最大的问题也是人多。为此,2015年11月以来笔者花费近半年时间对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1 调查结果及相关数据
(一)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的对象为户口在玉林市辖区内各行政村的农村劳动力,男子年龄在16-60岁、女子年龄在16-55岁,有劳动能力、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涉及玉林市七个县(市、区)110个镇(街道)1472个村(社区),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3,148,685人,调查情况如下:
从年龄分布上看:35岁以下的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52.69%;35岁以上的占总量的47.31%。从文化结构分布上看:大专及以上文化占2.99%;高中、高职、高级技工学校占11.88%;中专中技占1.86%;初中占79.68%;小学及以下文化占3.58%。从就业类型分布上看:已就业人数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37.92%,其中:单位就业占7.63%;个体经营占2.13%;灵活就业占28.15%。学生占8.15%;务农占51.57%;待业占2.36%。从就业技能情况上看:有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占5.78%,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0.02%;初级、中级、高级技工占0.61%。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上看:已缴纳社会保险的约为161.27万人,占调查人数的51.22%。从就业愿望上看:有就业愿望的占20.71%,其中:愿意在企业就业的占10.19%;愿意自主创业的占8.75%;愿意在本市就业的占26.03%,愿意在省内就业的占6.98%,愿意在省外就业的占1.09%;愿意就业,形式与地点不限的占46.96%。
(二)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情况
1.转移去向和就业地域分布: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3,881人,占37.92%,其中:本县(市、区)内转移占13.89%;县外市内转移占2.05%;市外省内转移占3.18%;省外转移占18.76%;境外转移占0.05%。
2.产业分布情况: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 123,564人,占已就业人数的10.35%;第二产业(建筑、制造、电力、燃气和水生产供应、采矿) 659,937人,占55.28%;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金融、科教文卫等服务业) 410,380人,占34.37%。
3.就业途径:人力资源市场介绍就业占已就业人数的30.55%;政府部门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占0.25%;劳务派遣就业占0.38%;劳务经济人组织就业占1.37%;亲戚朋友介绍就业占58.79%;网上招聘就业占1.39%;单位现场招聘就业占7.27%。
4.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签订劳动合同的占已就业人数的22.97%,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9.55%;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占13.42 %。
5.收入状况: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占已就业人数的78.64%;获得季节性收入的占8.97%;获得创业收入的占5.61%;获得其他收入的占9.71%。月收入500至1000的占9.52%;月收入1000至1500的占6.90%;月收入1500至2000的占17.30%;月收入2000至3000的占41.06%;月收入3000或以上的占27.88%。
2 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呈现年轻化,但整体文化水平、技能水平较低。从调查数据看,玉林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为主,35岁以下约有166万人,占资源总量的52.69%。但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则占到了83.27%。在就业技能方面,有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人员仅占5.78%,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人员仅占1.07%。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层次低,稳定性差。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部分人员虽然选择了在外省或周边地区就业,但都是以打零工的形式为主。从转移就业的行业分布来看,农村劳动力从事的多为建筑业、制造业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次之,简单体力劳动仍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主要分布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从事个体工商业,这一类企业虽然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但受工作环境、待遇、发展空间有限等制约,导致员工流动性较大、对劳动关系的监管难度较大,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劳动权益维护、收入提高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参保意识不强,低收入群体仍然存在。调查数据显示,在已就业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22.97%,签订率过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中,参加新农保的占48.15%,说明新农保在农村的开展效果较好,但在已就业人员中,个人不愿意参保的多于单位不予参保的,这跟农村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以及社保跨区域转移的政策不够灵活有关。在劳动收入方面,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占已就业人数的84.14%,但月收入低于1500元的占20.09%,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员收入不高。
(四)转移就业渠道单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需求强烈。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具有较强的裙带性和自主性,由亲戚朋友介绍就业的占到58.79%,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转移就业的为41.42%。在就业创业需求方面,仍有相当部分的潜在农村富余劳动力愿意加入转移就业的队伍中去,并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如提供岗位信息、提供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3 对策与建议
(一) 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渠道和途径。随着开放与发展,可大力挖掘就业资源,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对岗位的需求,进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这不仅能够满足本地区发展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转移的成本、风险,缓解留守老人、儿童的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一是推进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取消地域、身份、户籍等对农民工就业的政策限制,使进城务工人员能就近高效地接受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进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享受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手续。二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通过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农村转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搭建起良好的服务平台。
(二)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县级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健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把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向乡镇(街道),甚至是村一级延伸。同时在基层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主动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做好重点园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监测工作,定期到园区、企业调研用工需求与新增就业情况,及时发布求职信息和招聘信息,畅通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重点是创新和加强培训模式。一是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出台针对性强的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策并加大财政投入。二是联合企业开展培训,围绕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采取“企业出清单、学校出项目、学员选单、政府买单”的方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送培训进企业、送技能进车间,大力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艺方法、节能降耗、规章制度及从业素质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三是在培训方式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培训方式创新。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将农业科技培训资源传播延伸到镇、村以及农户,实现在线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根据农民的不同需求,可采取小班制、个性化、进村入户等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不断满足农民的培训需求。
(四)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政策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环境。一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方面,通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并形成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有关户籍改革政策,确保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市民权利。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确保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土地流转制度。鼓励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应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运行方式,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4 结语
总之,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过程中,政府主导作用需要更加突出。但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政府推动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政府、市场“两架马车”并驾齐驱。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全社会加强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勇,钟菊英;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形成结构与转移战略研究——兼“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概念辩析[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年05期
[2]李强,王钊;论农业产业化的实质[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经济论坛);2002年05期
[3]王贞;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04年01期
[4]嵇景涛;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7年
作者简介
秦明渊,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张永花,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