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开展钢构住宅试点

    9月9日,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青海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青海省实际,就开展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并制定了方案。希望通过 3 年的试点初步建立适合青海省实际的钢结构装配式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开发适合高原的主体结构、外墙、內墙及装配式装修等产品体系,形成系统性强、相互配套的标准化产品体系,特别是高原农牧区低层轻钢结构住宅体系。到 2022 年,建成 3 项城镇钢结构装配式示范工程和 1~2 个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为规模化推广应用树立标杆,积累经验。

    (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