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其伯”

    王坤鹏

    提 要:封建隶属政策是西周族群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周王授予诸侯管治封域内土著邦族的权力,即《诗经·大雅·韩奕》所称的“因以其伯”。其管治并非羁縻,而是包括组织城防、分派劳役、划定田亩、征收赋税、贡献土产等具体内容。臣服族群并非奴隶,一般作为附属于诸侯的“附庸”而存在,多依旧保有宗族组织。周人采用周礼作为管控异族的重要手段,考古发现不少西周时期的异族群均采用了周礼。西周封建隶属的族群治理政策奠定了族群融合的基调,相比殷商对异族群体的控制更为开放而深入,一定程度上维系了两周八百余年的统治基业。

    关键词:西周;族群治理;附庸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3.006

    公元前11世纪,周人由向隅西部的蕞尔小邦东向伐商,一跃而为天下共主,建立起远超商王国势力范围的广域国家,这与其开放性的族群治理策略有着密切关系。已有研究表明,周族自形成之始即与其他姓族组成民族共同体,作为征服者的周民族具有极大的魄力,兼收并蓄投靠或投降他们的其他族群,同时通过封建的形式将周室贵族分散于各地,与异族群杂居并处,形成一个典型的多族群杂居共处的社会。1可以说西周封建及其所实行的族群治理政策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

    学界已从不同角度对西周时期族群关系及治理问题加以讨论。例如王玉哲、许倬云等学者主要从族群融合的角度指出西周时期华戎杂处,周人对土著族群由对立趋于融合,2以融合为主,只有在融合不易时才发生控制与对抗。3顾颉刚、杨宽、赵世超、晁福林、王晖、张利军等学者则多从“服制”的角度具体探讨了周人与所谓蛮夷戎狄等异族群体之间的臣属关系。4陈梦家、谷霁光、裘锡圭等学者详细考辨了臣服族群的身份例如“虎臣”、“仆庸”等的内涵特征,1朱凤瀚先生则具体分析了西周王朝与“南国”范围内的淮夷族群的关系等。2近年来,随着相关考古资料的日益丰富,不少学者亦结合考古学文化的概念对早期国家治理中的“中心”与“边缘”关系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3

    相关讨论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但尚存在若干问题需加辨析。其一,目前多从中心王朝与文化视角来考察周人与边域族群之间的关系,对周人族群治理中的分级隶属政策谈论不多。其二,臣服族群作为“附庸”其性质与地位问题尚需再辨。其三,对异族群体遵行周礼的情况揭示不够。有关西周时期族群治理的文献资料匮乏,《诗经·大雅·韩奕》中所讲到的“因以其伯”应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线索。遗憾的是,由于材料解读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一材料迄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有鉴于此,本文拟从《韩奕》“因以其伯”入手,结合近年来新发现的铜器铭文及相关考古发现等,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西周时期的异族群体治理问题再作探讨。一孔之见,祈请学界指正。

    一、何谓“因以其伯”

    西周宣王时期,在南土、北土重新册命了一批诸侯,韩侯为其中之一,《诗经·大雅·韩奕》即记其事。诗篇以韩侯为主线描写了多个场景:初章,韩侯朝觐周王,诗中详述了周王赏赐韩侯象征地位的诸多礼品;次章,韩侯去周,周大夫显父为其饯行,详述了宴会场景及郊赠之礼;三章,韩侯娶蹶父之女为妻,详述了韩侯迎亲的情景;末章,周王锡命韩侯因治“百蛮”,治理北方土著邦族,详述了韩侯治理土著邦族的具体措施。其中诗篇末章与本文关系较大,迻录如下:

    溥彼韩城,燕师所完。以先祖受命,因时百蛮。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实墉实壑,实亩实籍。献其貔皮,赤豹黄羆。4

    诗中讲到周王锡命韩侯,赋予韩侯管理北方边域族群的权力,即所谓“奄受北国”。诗中所说的北方边域族群如百蛮、追、貊等究处于何地,以及韩侯的管理职责如何等问题,学者讨论纷歧,值得再作探讨。

    首先看“韩”的位置。郑笺据诗中出现“梁山”将韩置于周王畿之北,后为晋所灭,大致在今陕西省韩城市南。如此一来,韩与燕距离过远,燕师为韩国筑城就显得无从解释。故朱熹认为:“韩初封时,召公为司空。王命以其众为筑此城,如召伯营谢、山甫城齐、春秋诸侯城邢、城楚丘之类也。”5认为燕召公为王朝司空,受王命为韩筑城。朱氏的弥缝尚有破绽,召公是否为司空且不说,司空也并不具有召集自己国族之众为诸侯筑城的职责。故清儒顾炎武云:“窃疑同州去燕二千余里,即令召公为司空,掌邦土,量地远近,兴事任力,亦当发民于近甸而已,岂有役二千里外之人而为筑城者哉?”6实际已经否定了这种看法。

    诗中为韩国筑城的“燕师”为北燕之师众,故韩、燕相距不远。清儒陈奂指出周有二韩:一为周武王所封的姬姓之韩,国在河东晋地,后为晋国所灭;一为成王时期所封的周武王后代,即《韩奕》篇所锡命的韩侯。7《水经注·圣水注》卷十二引王肃云:“今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世谓之寒号城,非也。”1《括地志》记:“方城故在幽州固安县南十七里。”2陈奂云:“今固安县在顺天府西南,则韩城在燕国南矣”。3燕师所筑的韩城应在今河北固安一带,其北除了燕国外,当存有大量的土著族群。考古材料表明,商周时期这一地区的土著文化十分丰富,早期有围坊三期文化、张家园上层文化,4两周之际时尚有夏家店上层文化东南沟类型等。5

    其次,韩侯是否被周王命为侯伯?孔颖达疏云:“宣王以此韩侯之先祖尝受王命为一州侯伯,既治州内之国,因又使之时节百蛮之国,其有贡献往来为之节度也”,6孔氏更认为韩侯所命当为河东“并州牧”。所谓“州牧”、“畿服”、“侯伯”等制度属于战国秦汉时期经学文献所记载的说法,已有研究表明其中部分概念虽有所本,然整体系统则多出于理想式的构划。7上文已证韩国并非位于陕北地区,故“并州牧”之说实为无稽。清儒姚际恒曾提出置疑:“韩为燕之属国,召公统之,故命以筑韩,非以其为司空也。”8韩国地位并不高,同一地区还有实力更强的燕国。韩侯之城之所以由燕師来筑,当有两个原因:第一就是如上文顾炎武所言,韩、燕毗邻,易于调动劳动力;第二则如姚际恒所言,相对燕国来说,韩侯势力较弱,一定程度上需受燕国的保护。韩侯非称霸一方的“州牧”是不言自明的。学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周王朝册命的侯实质是王朝派驻边域的外服军事职官,侯国具有政区性质。9因此,韩侯虽为封君,享有封地和民众,本质上仍是西周派驻的军事职官,并非经学文献中所称的“侯伯”或“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