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及其启示
张晓霞 吴雪萍 王丹丹 Martin·Kudlacek
摘 要:对欧洲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建立的推动力、内容、作用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欧洲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是在欧洲适应体育联盟的推动下,以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为理论依据,在满足欧洲适应体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下制定而成。其包含了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体育康复和适应体育运动与休闲3个方向的内容;对欧洲适应体育的发展起着广泛的指导、长远的规划和实践的引领作用。建议我国应尽快成立全国性的适应体育协会、制定全国性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并加快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综合培养,以满足我国适应体育的发展需求。
关 键 词:体育社会学;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残疾人体育;欧洲
中图分类号:G80-05;C913.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6-0037-06
Abstract: Based on literature data and logic analysis, the authors analyzed the establishment impetus, contents and functions of European standards for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professional cultivation, and revealed the following findings: European standards for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professional cultivation were established to meet the need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ies in Europe by basing their theoretical criteria on internal function, disability and health classification, as driven by European Federation of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EFAPA). Their contents include such three dimensions as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adapted physical rehabilitation as well as adapted sports and recreation; they play an extensive guiding, long-term planning and practice guiding role in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development in Europe. The authors proposed that China establish a nationwide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associa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establish standards for nationwide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professional cultivation, and speed up the comprehensive cultivation of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professionals, so as to meet the need of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development in China.
Key words: sports sociology;standard for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professional cultivation;sports for the disabled;Europe
残疾人体育发端于欧洲,始于1888年在德国柏林创立的聋人体育俱乐部[1]。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残障人士的体育活动日益丰富,经历了矫正体育、运动康复、残疾人体育、特殊体育等概念的演化,“适应体育”(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APA)于1952年首次出现在美国,并迅速得到了国际上的广泛认可[2]。欧洲引入适应体育这一概念后,在其深厚的文化基础和残疾人体育根基上,欧洲适应体育发展迅猛,于20世纪70年代成立欧洲适应体育联盟,一系列相关的论坛、体育活动、人才培养等在欧洲各国开展。
适应体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为适应体育各方面服务的专业人才。欧洲于2010年正式推出了适用于欧洲多国的《欧洲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European Standards in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EUSAPA),因其英文的文字释义,往后皆简称为“欧洲适应体育标准”。该标准是2008年10月设立在“欧洲适应体育硕士培养计划”下的项目——制定一套适用于欧洲多国的适应体育领域内,3个方向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以体育教育为方向的适应体育师资标准(APA in School)、以康复指导为方向的适应体育康复指导员标准(APA in Rehabilitation)和以运动竞赛和休闲为方向的适应体育运动教练员标准(APA in Sport& Recreation)。这一项目主要为实现4个目标:第1,提出和描述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在上述3个方向的专业能力要求;第2,鉴定所有参与国在适应体育领域内的需求;第3,定义适应体育学术标准(这3个方向内的特定专业能力和所需学业成就);第4,在整个欧洲层面上建构和发展一个跨国的学术架构,以保障适应体育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3]。该标准出台后随即被欧洲适应体育联盟的各国参考和使用,成为各国适应体育专业大学生培养计划、适应体育有关体育组织人员招聘和培训,以及有志于为残障人体育事业服务的个人等的指导和指标,对欧洲适应体育广泛、全面而深入的发展,乃至国际适应体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我国适应体育发展较晚,在2007年世界特奥会、2008北京残奥会的推动下,适应体育竞赛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休闲娱乐等方向得到快速发展,然而与之匹配的教练、教师、康复指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严重紧缺且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我国尚没有制定一套统一的、系统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现有的几所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院校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上存在着内容不明确、定位不清晰等问题[4],总体的培养水平不高[5];而在职的教师、教练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存在着对适应体育认识不足、专业能力不够、培训方式和内容欠缺针对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适应体育的发展,制约着残障人体育事业的前进步伐。基于这一现状,本研究旨在通过介绍欧洲适应体育标准建立的推动力、内容概要以及主要作用,以期为我国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参考,促进适用于我国国情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的早日制定和实施,从而推动我国适应体育的快速、深入和全面发展。
1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推动力
1.1 欧洲适应体育联盟的支持
1973年国际适应体育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IFAPA)成立,欧洲的有关学者、相关的服务机构开始探索欧洲适应体育的发展,欧洲适应体育联盟(EUFAPA)也相继成立。1993年在比利时的鲁文召开了第1届欧洲适应体育论坛,此后每两年召开一次。基于学术研究的迅速发展,欧洲适应体育联盟还出版了欧洲适应体育杂志,作为国际性、多学科的重点期刊,着重于介绍、分享和推动有特殊需要人群体育活动的学术研究。此外,欧洲适应体育联盟与众多为有特殊需要人群参与体育活动和运动服务的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和交流,如国际残奥会(IPC)、欧洲残奥会(EPC)、特奥会(SOI)、国际轮椅及截肢体育协会(IWAS)、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等,迅速推动了欧洲适应体育的发展,在适应体育服务输送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欧洲各国对残障人士权益日益重视、社会融合迅速发展,适应体育的发展对高素质、高质量的专业人才需求的不断攀升。因此,欧洲适应体育联盟以其自身为协调和联络中心,委托来自捷克、比利时、芬兰、法国、爱尔兰、拉脱维亚、波兰、葡萄牙、瑞典和英国等10个国家的适应体育专家团队,进行为期2年的分析、调研和实践,于2010年完成了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制定[6]。
1.2 ICF理论的引导
国际功能、残疾与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从残障人士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构建的“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认为残障不再是单一的个人因素,而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环境的复合状态[7]。欧洲适应体育标准参考ICF的这一理论模式,将残疾定位为社会性问题,是由社会环境形成的一种复合状态;并根据ICF分类与适应体育实践中的各环节进行有机的结合。ICF作为国际通用的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工具[8],以其作为适应体育的实践和考核,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建立既免除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对残障人士的认识差异,同时找准立意深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1.3 欧洲适应体育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科学合理制定该标准,负责该项目的适应体育专家团队以需求为导向,围绕4个目标对参与国就适应体育教育、康复、运动与休闲这3大方向,对233个机构(体育教育方向143个、康复方向42个,运动和休闲方向48个)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综合各国情况制定统一标准。
学校中的适应体育包括隔离和融合环境下的体育教育。随着融合教育的广泛开展,大多数国家的绝大多数有特殊需要学生由在盲校、聋哑学校、培智学校就读,逐步过渡到在普通学校接受主流教育,少数重度障碍儿童仍在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对应的体育教学中,除小部分重度障碍学生需要进行康复、矫正的专门性练习外,其余的有特殊需要学生均参与到体育教学课堂。体育教师面临着在同一课堂同时教授有特殊需要学生和健全学生的实际情况,但调研发现体育教师普遍适应体育教学能力不足,相关的服务支持和资源配备都较为匮乏[9]。此外,欧洲各国适应体育教育发展不平衡,中欧和东欧地区在融合进程、为有特殊需要学生制定的政策法规和资源支持方面较西欧落后,这也促使了统一的适应体育教育方向师资培养标准的制定。
适应体育在康复中具有重要地位,欧洲各国对此二者的关系处理却不相同。虽然大部分国家已经将适应体育运用到康复中,但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将其作为物理治疗的常用方案;一些科学研究显示物理治疗并没有充分意识到一定的体育活动水平在提高患者适应能力、促进功能恢复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仍有许多国家的运动康复不列属康复手段。适应体育与康复的关系还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在康复方向工作的适应体育疗法的治疗师、专家和指导员都没有正规的称谓,也没有专门的能力要求指标,缺少法律规章制度的支撑[10]。这些都推动着官方机构梳理适应体育在康复中的角色、地位、作用和要求,而适应体育康复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
欧洲残障人体育事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残障运动员参与体育竞赛,高水平的运动比赛趋向于组织性、竞赛性,需要更高端的科学技术、运动训练和生理指导,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紧缺具有高水平训练技巧和知识的适应体育专家;此外休闲体育活动还有很大空间尚未向有特殊需要人群开放,大多数国家在这方面的服务和指导还比较薄弱[11]。面对当前极具竞赛潜力和市场潜力的残障人体育事业,欧洲亟需大力培养具有前瞻性和高水平的适应体育运动和休闲方向的教练员,建立适应体育运动与休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正是提前为这一潜在问题找到解决方案。
2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内容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是通过设定体育活动领域内专业人才的培养标准,从而推进社会的融合进程。该标准描述了适应体育3个方向的专业能力要求和学术标准。欧洲适应体育标准项目进行了阶段计划设置,此为其第一阶段计划成果,即建立适应体育3大方向的专业人才在功能定位、知识、能力和技能方面的能力架构,并对每一个方向在这两大块内容中做出了详细的说明(见表1)。
3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特点和作用
3.1 内容全面、详细,具有广泛的指导作用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从适应体育的学校体育教育、康复、运动与休闲3个方向出发,几乎涵盖适应体育方向对专业人才的各方要求,在对不同方向内需要着重掌握的能力也分别进行全面的阐述。在适应体育教育标准方面,其内容既有对教师经验、教师专业知识的要求,还包含了教师的接纳态度、教师与其他相关人士合作以及自我反思和提升等方面的全方位能力要求。在适应体育康复标准方面,其内容包含了康复环节中的各个方面,从制定计划、信息内容了解、对信息的评价估量到实施和调整,是对适应体育康复人员各方能力的诠释。在适应体育运动标准中同样以运动训练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对教练员的要求进行具体的能力描述,涵盖面还拓展到对适应体育运动的推广、教练员与其他相关人员、其他组织机构的关系处理,以及自我评价和提高等。在这个标准体系之中,对于每一个功能定位,其后都细化了详尽的能力要求,相关人士可以对应相应的标准来判断自己或他人是否具备有关能力,这也极大的增强了标准的指导作用。
3.2 代表性强、辐射范围广,具有长远的引领作用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由10个欧洲适应体育联盟成员国联合制定完成。基于前期在各国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标准中的内容经过了各国专家学者们的审阅、修改和鉴定,在欧洲范围内具有鲜明的代表性。此外,该标准还可以辐射和带动欧洲各国适应体育国家标准的制定。欧洲各国可以参考该标准,就本国实际情况和对人员的特殊要求制定符合本国国情下的适应体育专业人员国家标准。在标准制定的前期调查结果中,一些欧洲国家的适应体育教师培养不足,多国尚未把适应体育列入康复项目中,适应体育运动与休闲紧缺教练员等。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制定基于多国对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要求,但又高于多国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标准。这一标准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能够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引导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残障人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优化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配置,从而在整个欧洲范围内形成良性的适应体育发展氛围,尤其是对于还处在空白期的适应体育康复方向将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3.3 标准来源于实践,具有现实的借鉴作用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不是单纯的进行理论性、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而是继能力要求标准之后,以欧洲各国所进行的具体实践活动作为标准的依据,在实际的适应体育活动中,反映对工作人员的能力需求,以加强该标准在现实中的评判力度和效度。适应体育教育方面,该标准详细列举了爱尔兰的肢残人户外体育教育活动、爱尔兰体育教师的在职培训,以及瑞典适应体育的特殊教育支持、体育教育中的行为管理等;适应体育康复标准方面以波兰心理治疗专业的适应体育教学、芬兰康复专业中的适应体育教学等为案例;适应体育运动标准方面以国家级的残障运动员培养、适应体育之风帆运动等为案例。在对这些案例整个活动操作过程进行描述之后,就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在此类活动中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技能进行总结,使对应的能力标准有实际的实践支持。这一种案例的方式同时传播各国适应体育的实践形式,增强适应体育实践的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具有较高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4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适应体育标准的成功建立,在于其有强大的欧洲适应体育联盟做后盾,有先进的ICF分类中的“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为理论支撑,并切实符合欧洲多国对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现实需求。该标准以实践活动为依据,提出了适应体育3个方向中对专业人才各方面的不同要求,引导欧洲适应体育联盟国家以及其他欧洲国家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朝着方向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培养之路。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相继举办了国际赛事特奥会和残奥会,适应体育得到了飞速发展,对高质量、能力强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需求空前膨胀。通过对欧洲适应体育标准建立的剖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形,为促进我国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优质培养,提出如下措施。
1)成立全国性的适应体育协会,推动适应体育方向的科学化、均衡化发展。
适应体育在欧美的迅速发展,与其健全的政府和民间组织机构的推动密切相关,这也促使适应体育得到更全面、完善和多样化的发展。美国适应体育教师标准是由适应体育运动休闲协会研制而成[12],此外还有许多针对有特殊需要人群适应体育的相关组织,如美国残障运动协会、融合健身联盟、美国矮人体育协会、唐氏综合症组织等,这些组织在美国适应体育的学科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13]。欧洲适应体育联盟是由欧洲多国的适应体育组织联合而成,得到了欧洲境内许多国际残障人体育组织的支持,并由欧洲的多所高校作为领头羊,进行国内外的适应体育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源开发和共享等。
协会或组织的成立能够集中某种行业或方向的社会资源,形成该行业或方向的良好发展前途,使之更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适应体育还没有专门的协会或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适应体育方向内存在“特殊体育”、“残障人体育”等概念混乱使用的状况,阻碍着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在吴雪萍等[14]对适应体育研究人群的调查中显示,目前适应体育领域内比较活跃的研究人群中,呈现24位核心作者,并分属于13个不同的合作团队的现状,且这些核心作者和团队之间的交流仅限于年度仅有的几次学术会议、校际参观访问和特奥大学计划成员会议。
此外,还存在着有关适应体育的调查、考察和实验,主要集中在大型的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适应体育人员的培训、培养,也只是小部分人群受益;相关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有效的传播和运用等现状。作为亚洲适应体育联盟的成员之一,我国应尽快的成立全国性、开放性的适应体育协会,并建立专门的网络平台,尽可能多的将散布在全国各地的适应体育各方向内的科研人员、从事残疾人体育竞赛的教练和其他工作人员、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普通学校内的随班就读体育教师、运动康复的专业人员以及休闲娱乐活动中服务于有特殊需要群体的人等联合起来,建立学术交流与碰撞、活动开发与创新、资源积累与共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架构。在这样一个协会的作用下,使各方向能够交叉学习;科研能够接地气,与教学、训练、康复的实际操作密切联系;能集中全国之智力、人力、财力来突破和解决我国适应体育发展的障碍和问题,进而推动我国适应体育的发展。
2)从适应体育各方向出发,制定全国性的适应体育标准,保障适应体育专业人才质量和数量。
具体方向内的统一的标准可以用于衡量、检测和评估从事该方向工作人士的专业能力,是促使该方向标准化、专业化的重要手段。美国的《适应体育教师国家标准》规定了15条适应体育教师标准,并就这15条标准的掌握程度设置了5个梯次水平标准,据此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适应体育教师职前培养、资格认证、培训进修、考核以及职业晋升体系。欧洲就当前适应体育的多元发展趋势,在美国的基础上,还提出了适应体育康复、适应体育运动与休闲的标准要求,以指导和培养能够胜任适应体育特定方向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我国台湾在适应体育教师方面也制定了入职标准,并已用于适应体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我国当前已经有7所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开办了本科特殊教育(适应体育)专业,另外有3所高校进行适应体育方向的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15]。然而数量不够、质量不高、能力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仍旧围困着我国适应体育的发展道路。
鉴于此,中国大陆应从国际适应体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的长远发展出发,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形,尽快制定适合国情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从适应体育的多个方向入手,详细规定在不同方向内应掌握的专业知识、道德素养、技术技能和实践经验等。政府应当给予财政支持,依托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残疾人联合会和开办适应体育专业的骨干院校的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联合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运动康复医师、社区残障人体育活动工作人员、残奥及特奥教练员,对应适应体育4个方向(适应体育教育、适应休闲娱乐、适应运动竞赛和适应运动康复)的切实需求[16],立足于实际活动和实践操作,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要求,在规范和科学化我国适应体育的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还能够起到举一反三的借鉴和模范作用。这将科学化的引导已经开办适应体育专业学校的专业取向和针对性的课程设置;还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处于起步阶段的适应休闲娱乐和适应体育康复方向的专业人才培养。
3)综合培养适应体育专业人才,促进适应体育从业人士的多功能化。
适应体育具有多学科方向知识交互渗透的特点,它与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康复学,职业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等方向都有交叉。详见《欧洲适应体育标准》中,各个方向的标准条目,亦可见其内部各方向之间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有许多交叉和融通之处。由此可见,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局限于体育类学科,同时可以是适应体育与其他学科的合理穿插或叠加式培养。在进一步提高已开设相关专业院校的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之外,国家还应加大物力财力支持,增加本科阶段适应体育专业培养院校和招生数量;鼓励与适应体育方向交叉的学科,如在物理治疗、特殊教育、普通教育、运动康复等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增设适应体育相关的课程;探索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模式,加强跨学科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
适应体育已是国际上公认的19门成熟体育学科之一[17],但我国在适应体育的理论研究、内涵建设、实践形式等诸多方面还处于初步阶段。因此,我国还应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增设相关学科的硕博层次适应体育研究方向;鼓励和支持适应体育方向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国外访学和深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多引进国外适应体育专家到国内讲学和指导。适应体育面对的人群包含残障人、老年人、病弱者和忽视体育锻炼的人等,他们遍布在生命的各个阶段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在稀缺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情况下,对已经就职于教育系统、医疗康复系统、运动竞赛系统、休闲娱乐系统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等的人进行职后的适应体育培训可以极大缓解对适应体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压力。
适应体育学科作为一门成熟的体育学科历经了30余载发展。美国和欧洲都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适应体育发展体系,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已制定了专门化的标准。我国自21世纪后才引入适应体育的概念,虽已有部分高校在进行适应体育专业人才培养,但较之于西方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较之于我国8 296万残障人士和人口老龄化加剧的严峻形势,专业人才的短缺与需求矛盾相当尖锐。我们应当积极引进和借鉴国际的先进做法,以国际发展的视角,结合我国的现实基础,努力谋求中国适应体育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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