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西藏金融扶贫的几点思考 |
范文 | 摘 要 西藏自治区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贫困集中连片地区,集民族、贫困、边疆、高原、反分裂前沿“五位一体”的特点,决定了西藏扶贫的必要性以及任务的艰巨性。经过“十二五”期间的一系列跨越式发展,西藏金融产业目前已经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产业之一,因而金融扶贫对于西藏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西藏 西藏经济 金融扶贫 一、引言 目前已经到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决胜关键期,这就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方针,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尽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西藏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贫困集中连片区,脱贫任务极为艰巨。如何让西藏科学且有效地全面脱贫成为我国学者的一个热门研究问题。2017年,洛桑扎西在其研究中指出:西藏金融业完全有资格成为引领其他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并逐步为实现西藏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关键动力。同时,金融业辅助了经济跨越式发展,发展速度快,在西藏GDP增加值中超过5%,发展前景良好,它已经成为西藏经济支柱产业的基础之一。[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尤其在西藏高速发展的金融产业对于实现西藏真正的脱贫致富有着重大意义。包全永在其研究中指出:西藏金融扶贫有利于西藏资金市场化使用,便利融资,促进资本积累的同时加快资金流动和周转,营造良好的西藏金融环境,最终通过因地制宜的金融扶贫尽快实现脱贫。[2]对于西藏脱贫问题,金融扶贫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策略,需要各个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协力实现金融扶贫。 二、西藏金融扶贫发展现状 实现金融扶贫,首先需要了解西藏金融市场目前的发展情况(如图1)。 由图1可见:西藏在规模、活动和效率等金融结构范式都在逐年趋于完善。存款数和贷款数都逐年保持增长的状态。截至2017年底,西藏金融机构总数达到了781家,从事金融业相关人员数量达到13,710。[4]从中可以看出,西藏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为金融扶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金融扶贫政策方面,国家为西藏提供的扶贫贷款利息比全国低2%,西藏提供的扶贫贷款,政府貼息,拉萨、山南、林芝为自治区补贴70%,日喀则和昌都则为自治区补贴80%,那曲和阿里为自治区补贴90%。同时,为了方便农牧民的贷款,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了低于5万元为期3年的小额贷款,并为满足贷款条件的贫困家庭建立档案。此外,以农业银行为主,相关银行推出的银卡可贷10万元,金卡可贷20万元,钻石卡可贷30万元。[5]截至2018年末,企业贷款余额为3680亿元,增长20%。全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31%。金融扶贫政策让每个贫困家庭都有机会获得贷款资金,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迎刃而解。 三、西藏金融扶贫发展问题 (一)金融市场仍待提升 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综合性原因,西藏金融市场发展得很晚。2009年以前西藏的贷款增加额占融资总额比重、股票融资额占比、债券融资额占比等诸多指标比重均为0。[6]经过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以后,西藏金融市场才有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并不代表目前西藏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能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持平。西藏金融结构、供给效率、证券市场等方面仍有待提升。[7]而目前中央给西藏的定位为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因此将拉萨建设成为南亚的金融中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优化提升金融市场迫在眉睫。 (二)金融机构信任贷款力度需提升 一方面,由于西藏自治区对比其他的地区,发展及生产均不具备成本优势和规模优势,同时当地政府财政实力不足,尽管国家对西藏的贷款利率有着优惠支持,但是金融机构依然会对未来本金的回收留有疑虑,因此对于政府出台的各种金融扶贫政策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西藏的各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程度是不同的。大多数总部和外部监管机构尚未采用适合西藏的差异化详细政策。这将导致金融机构对政策的理解深浅不一,从而让西藏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所涉及的各种措施时摇摆观望。 (三)金融扶贫不够精准 西藏目前新增贷款中出现了向重点项目集中、向优质大客户集中、向中长期贷款集中的一系列趋势。[8]而这一趋势不仅会让金融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企业经营周期的影响,同时将不利于精准金融扶贫,无法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而对于深度贫困的藏区农牧民来说,金融机构如果不加大对农牧民的扶贫宣传力度,农牧民对于脱贫政策不能深度理解因此无法积极主动地去实施,这种趋势将使农牧民的精准脱贫遥遥无期。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力度发展金融业 继续提高西藏经济的货币化、商品化水平。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培育更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实体。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面对当前经济新常态,着力实施西藏经济供给侧改革,提供更符合当前西藏经济的新体制供给,在坚持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相结合的同时,补充短板。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增加对重点行业的金融供给,加强对外金融合作,着力提高金融供给效率,强化金融生态建设。 (二)更好地执行与内地有差别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 针对金融机构摇摆观望的现状,需要加大金融机制和制度创新的力度,更好地执行西藏与内地有差别的特殊的优惠金融政策,以此解决政策实施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例如,在金融机构担心贫困客户无法偿还而拒予贷款的情况,政府应该积极落实好小额贷款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机制。同时,对于贷款政策和利率补贴政策基层政府应该严格控制,切实落实好管理与服务工作,势必与基层金融机构紧密相连,将扶贫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又如目前国家出台了对已核定的建档立卡易地搬迁人口相关的优惠政策,而国家至今没有出台任何有关同步搬迁的人口政策,这就让金融机构无法可依,也无法对这些同步搬迁的人口予以金融政策优待。因此,政府应该深化、细化各种金融实施政策,同时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管制,让金融机构足够信任政策的实施,从而才能全力实施金融扶贫政策。 (三)适当减少集中贷款 目前,西藏的贷款集中程度是可控的,但是其风险却不容忽视,需要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共同关注。首先,应加强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并确立信贷政策,从而合理指导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向和产业引流;其次,我们要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覆盖全社会良好的信用体系,并启用相关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让他们充分沟通和相互信任,从而为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建立一个合适的金融体系、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最后,完善和健全金融組织体系,紧密结合西藏金融服务欠发达现状,关注金融精准扶贫政策,金融扶贫现实,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平衡各种金融资源的配置,实现准确的金融扶贫。 五、结语 西藏金融扶贫范围甚广,扶贫力度也很大。西藏金融扶贫对全面脱贫是强大的驱动力,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脱贫道路。当地政府应该实现观念更新、制度更新,提升运用金融手段的能力,而金融机构则更应该全面配合。只有共同努力、合作无间,共同减少信用风险、政策性风险等金融风险,才能真正发挥好金融机构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强大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作者简介:周春君(1993—),女,四川成都人,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与金融问题。课题项目: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2011中心重大委托项目“处理好西藏城镇化发展与农牧民本土就业关系的实践研究”,编号:WT-ZD20190108。] 参考文献 [1] 洛桑扎西.金融业成为西藏经济支柱产业的可行性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7(6):73-75. [2] 包全永.西藏自治区金融扶贫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7(72):91-95. [3]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2018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西藏发展论坛,2005(3):55-56. [4] 于方清.西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关系的研究[D].西藏大学,2015. [5] 胡洁.关于西藏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的思考[J].中国藏学,2016(03):228-234. [6] 陶春生.我国民族地区金融结构演化分析(2001—2010)[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0(04):74-81. [7]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课题组,郭振海.金融供给侧改革路径[J].中国金融,2017(03):82-84. [8] 杜涛.经济欠发达地区贷款集中情况的效应分析——基于西藏地区经验数据测算结果[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6(01):108-112.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