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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A县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理性思考
范文

    摘 要 本文结合A县实际,就如何构建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浅谈几点建议。

    关键词 养老 老龄化 体系建设

    一、现状分析

    第一,已步入老龄化阶段。数据显示A县人口步入了老龄化阶段:60岁以上老年人7.6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2%;65岁以上5.0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80岁以上1.03万人,百岁老人23人,失能、半失能人口1.1万多人。

    第二,基本建立了养老保障体系。目前,A县已形成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救助补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具体如下:

    一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效落实。面对老龄化速度的加快,A县县委对养老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化工作的意见》,把养老事业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是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日趋健全。A县养老床位已超过市级考核标准即每千人32张的标准。老科协、老年大学、老年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建立,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

    三是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覆盖全面。对城乡65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继续落实《A县高龄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县财政对全县年满80~99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119405人,发放资金1194.31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金8.3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养老服务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养老服务事业形势严峻。全县老龄人口比例大、增速快,赡养老人、照顾老人已成为社会问题。现实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与服务队伍的严重不足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矛盾越来越突出。

    第二,社会资本尚未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全县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構都是政府主办,还没有民投、民办、民营养老机构。这导致养老机构长期处于低水平财政投入状态。社会资本由于缺乏政策引领,难以进入养老事业领域,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满足不了社会需求。

    第三,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目前,相关部门对居家养老情况及需求未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敬老院尚处于“三无”状况,即无钱、无编制、无管理者,只是解决了入住老人的吃住问题,基本上以老人自我管理为主。老年人活动缺乏场所和设备设施,且城乡差距明显。

    第四,养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全县农村敬老院基本上是由乡镇政府派驻事业人员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管理,社区和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均由社区和村干部承担服务职能,除政府承办的敬老院有部分工作人员经过了短时间的培训外,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也未获得从业资质。

    第五,养老法规制度不够完善。目前社会养老服务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法律规章体系尚待完善,针对如何订立涉及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入住协议,还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近几年入住老人或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未签订严谨规范的养老服务协议书,所以纠纷处理难度颇大。

    三、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上级资金投入养老设施建设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要求。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形成覆盖县、乡和村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架构。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城市养老机构,积极鼓励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或老年活动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改善农村敬老院设施条件。建设村级养老示范点,积极推进村级“五保之家”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梯次推进。

    第二,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深化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全面开展设施无障碍环境改造,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

    第三,完善养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体系,创建公平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广泛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积极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创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方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居民家庭和养老机构。全面加强老年优待工作,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完善家庭福利政策,从生活照护、精神慰藉等多方面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家庭在老年人养护上的后顾之忧,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得从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准入,临时人员要通过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到公办养老机构。要把文化素质高,专业知识丰富,懂精神慰藉、医疗护理、情绪疏导、心理咨询等高层次的助老服务人员,吸引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使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技能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提供组织保障。要把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工作格局,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为中共永州市委党校)

    [作者简介:李何斌(1984—),男,河南息县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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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