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 |
范文 | 肖建峰 摘要:“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其促进了国内税费制度改革。“营改增”作为一种新型税制,为我国众多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条件下,企业要想降低生产运行成本,提升综合管理效益,规避业务经营风险,必须从国家营改增税制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入手,并重点对营改增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制定积极的风险控制与应对策略。本文将对营改增对建筑业产生的影响及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改增;影响;对策 “营改增”是新时期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新的税费制度,其主要针对传统营增并行的税收制度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科学消除重复征税体制,以此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因此,从宏观层面而言,其属于我国经济学领域范畴内的一种结构性减税政策。但透过税制改革的本质其实不难发现,营改增实质上并无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费负担。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如何采用科学的措施,积极应对营改增制度下建筑企业的风险。 一、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下的机遇与风险 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不乏积极作用,同时也具有消极阻碍作用。 例如在重复征税方面,自从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有效规避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尤其是这一税费政策可使建筑企业运用销项税对进项税进行合理抵消。因此,对于建筑企业的税收制度合理性和规范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而且其可有效解决建筑企业工程采购及施工等不同阶段的征税问题。 总的来说,“营改增”制度的实行主要是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这也是理论上的存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内部与外部市场的环境的完善就是建筑企业的前提条件,如果建筑企业的外部市场票据管理较为规范,对所采购的物品能出示采购发票,就说明这是一个相对理想的外部环境,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采购材料的种类繁多,采购的地点也不尽相同,材料供应商的规范性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如果都无法得到对应的票据建筑企业就不能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进项税额的抵扣得不到实现,除此之外,建筑企业中的人力成本费用也占据施工成本的一部分,而施工建筑中所雇佣的工人一般都是来自务工的农民工或是建筑公司的劳务工,这就使得人力成本税收费用也被计入了销项税额中,还无法进行抵扣。 而在企业税负变化方面,自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增值税税费税率要高于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比如,建筑企业设备及技术咨询服务、输电线路等方面无可供抵扣的项目,故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税负会在原有基础上上升约1%,对于建筑企业电力设备租赁项目而言,唯一的抵扣项目为企业电力设备维修费。因此,进项抵扣项目较少,会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在输电线路及变电工程实施中,营改增导致的企业税费也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约8%。 另外,在建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如果按照原有营业税制度进行税费核算,则企业税费为实际税率与企业收入的乘积。但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所应上缴的税款为企业本期销项与进项之差。因此,从本质上而言,营改增导致建筑企业税金计算及财务费用核算均产生了较大差异,且对于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更为严格。 除此之外,自从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如果经营规模不大,则厂商向企业提供电力施工设备及施工技术材料等,企业从其中得到的抵扣进项税额只有3%;如果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则选择较大供应商,企业则可从中获取约17%的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工程造价风险也在不断增大。所以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对企业内部的税收制度要加以重视,增强相关人员对财政税收制度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在营改增制度上带来的税负增加的不良影响。 二、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的风险应对策略 (一)选择合格的材料供应商 尽管增值税可以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由于在“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中,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有一定的规定,因此对于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因此,建筑企业在选择施工材料时,要确保供应商和分包商是否是一般纳税人,为了减少建筑企业的税负,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进行合作。 (二)合理拟定企业投资计划 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对于建筑企业影响更为明显的环节就是企业投资决策。因此,在投资前建筑企业管理者需高屋建瓴,分析市场变化动态,以超前的投资决策意识,预期企业的发展效益以及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竞争风险,由此结合现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微观制度条例,对企业战略管理计划进行合理调整,科学制定投资决策方案,实现投资决策效益最大化。在此过程中,建筑企业还应该合理利用增值税财政税收政策,合理优化企业纳税空间,以此为企业筹资和成本支出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应对企业的人才队伍配置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充分提升职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其次,应结合建筑企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尽可能将企业营改增条件下的增值税制度所带来的相关风险降到最低。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从发票开具到发票核销,整个过程应严格规范各项操作制度,使相关人员坚决按照企业制度与国家税制制度贯彻执行具体发票管理制度。 营改增制度实施后,作为建筑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必须对新的财政税收政策加以合理分析与利用,通过开拓新客户,以此转嫁企业风险,降低企业成本。如在流通环节可充分利用客户进项发票,不断提高增值税抵扣额,也可利用相关政策,为企业挖掘和培育新客户。我国税费制度明确规定,“凡是获得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经营租赁业务的纳税单位,在动产融资中,增值税负大于3%,企业单位即可得到一定政策优惠”[3],以此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税费负担。 (四)积极做好企业工程财务结算 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其营业业务与财务核算管理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确保企业财务管理核算制度科学实施的前提和基础,是保证业务数据核算精准。因增值税兼具普遍性与延续性双重特点,如果采用不同方式对企业营业税进行核算,则增值税税收就会涉及不同人群。对此,需加强对建筑企业相关岗位职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充分强化企业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开具发票、抵扣认证、税务申报、系统变更及缴纳税款等相关业务操作实践技能。 其次,应在业务实施与经营过程中,注重对企业相关工程款项进行核实与结算,有效防止供应商、建设及施工单位等相互拖欠工程款项等情况出现,以此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因建筑企业主要成本费用为材料设备费,因此其与营改增制度下的企业进项税抵扣及相关税负具有直接关系。故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与管理风险,应转变传统业务经营发展理念,科学选择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向其获取更多的进项税抵扣额。 三、结束语 综上言之,营改增制度实施后,对于企业的税负变化影响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其主要涉及企业税负及市场核心竞争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几方面的内容。因此,在此背景下,建筑企业应积极分析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企业内、外部造成的不同影响。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立足企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国家税制政策,通过企业内部制度改革,以此促进建筑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郝江涛. 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 时代金融,2015,32:322-323. [2]陈林.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献综述[J]. 财会学习,2016,10:146-147. [3]宋紫薇.营改增对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5, 42: 19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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