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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论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道德责任
范文

    康 娜

    【摘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是除政府外最有力量的组织,具有仅次于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因此,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大力提倡和正确引导企业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本文在阐述企业道德责任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必要性,然后指出履行道德责任的原则,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 道德责任;企业;和谐社会

    一、企业道德责任的内涵

    要谈企业的道德责任,首先应该界定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弗里德曼最早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他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表述为: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之内,利用他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从事公开的和自由的竞争,而没有欺骗或虚假之处。

    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是把企业社会责任看作一个涵盖各种企业责任的概念,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责任。以美国佐治亚大学的阿奇·B·卡罗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的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遵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

    由此可以看出,理论界是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来论述社会责任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利润之外所应承担的责任,它是以企业活动为圆心、以利益相关者为半径而形成的法律和道德的责任圈。相应地,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企业的道德责任。企业的道德责任的特征就在于与企业的法律责任的区别上:

    (一)企业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要求层次不同

    企业的法律责任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具体且为最低限度。企业的道德责任主要是社会成员及其一定的社会组织基于人道经济的价值理念和对美好社会的向往而对企业的一种道德期待,这种道德期待除了要满足不施害的最低的法律要求外,还包括自愿行善的较高道德要求。

    (二)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赋予企业履行的意志自由空间不同

    企业的法律责任,彰显的是法律的必行性,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是不可逾越的行为边界,即企业没有不遵守的选择权;而企业的道德责任,是一种道义性的使命和义务,加之道德是以提倡、劝诫、建议为特征的价值导向,它赋予了行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即道德主体具有意志自由,可以依据自身意愿选择遵守或者是背离。因此,企业的道德责任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自觉的道德追求,不具有强制性。

    (三)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约束方式不同

    企业法律责任的实施靠国家的强制,一旦企业的法律责任出现缺位,就会招致社会力量的强有力的打击和制裁;而企业道德责任的实施主要是靠社会舆论的规劝和褒贬。一旦企业的道德责任出现缺位,主要是来自于社会舆论的谴责,或一定的民间组织的抗议等一系列的软约束。

    根据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法律责任的区别,我们可以得出企业道德责任的内涵,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在履行法律责任、遵纪守法之外,还应该承担和履行遵守道德规范,协调自身利益使之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统一、自觉维护和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责任。

    二、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谐社会不仅仅只是一个富裕的社会,更是一个经济秩序与道德秩序和谐统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高度统一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的和谐主要包括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有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企业是当今社会除政府外最有力量的组织,它掌握着巨大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财富,具有仅次于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和作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提倡和引导企业承担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必要性就在于:

    (一)企业具有明显的社会性

    企业的社会性是决定企业能够自觉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理论基础。1.从企业的本质上讲,它是现代社会中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社会生活环境改善等一系列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任何企业的经济行为无不时时刻刻与社会、与其他企业、与消费者发生着重要的联系和互动,其活动并不是绝对独立的。2.从生产经营的客观因素上讲,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企业的生存是在社会中的生存,企业的发展是在社会中的发展。并且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发展。现代企业是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的,企业同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任何企业都不能孤立存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条件。因此,企业的社会性为企业承担道德责任、自觉将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权责一致原则要求企业必须承担道德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利益

    市场经济原则规定了企业具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自主实施经营行为、在社会中获利的权利,根据权利和责任相对应的原则,企业也必须利用一定的方式来回报社会。这种回报不仅是经济利益上的,同时还包括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促进社会的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这就要求企业保证自身经营行为的道德性,自觉地调整自身经济利益,使之与社会利益保持统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与之相对应,企业在拥有独立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且企业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经营自主权,并不代表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合法并不一定合理,法律的正当性、时代性和适宜性都是值得思考和商榷的重要问题。在现实中,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有时是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很多情况的;而道德正是对法律这种缺陷的有益补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道德的约束和调节作用应该是重要的。鉴于此,企业履行道德责任是应该的。

    (三)履行道德责任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1.企业处理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关系到企业员工处理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人才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企业能否积极承担道德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企业在优秀人才的占有上是否具有竞争优势。2.企业履行道德责任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必然要求。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不仅包括专业技术层次上的认知,同时还包括对企业的认知,主要体现在该企业是不是因为违法或不道德行为被舆论曝光。所以,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必须积极履行道德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3.企业履行道德责任是企业增强生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中国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比较短命,企业的生命力不足困扰着很多企业家和创业者。而解决这个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企业积极承担对于社会、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责任,调整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企业履行道德责任的原则

    企业履行其道德责任,并不是要求企业要无限度地牺牲自身利益,一味地增加社会福利,在其承担道德责任的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总原则

    1. 肯定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合理追求。传统的道德观念往往存在一个缺陷,即片面地呼吁和要求行为主体承担义务和责任,但是却很少对主体的权利和自由加以认可和保护。新时期的企业在履行道德责任的过程中,必须正视和肯定对自身合法利益的大胆追求,这是企业积极履行道德责任的前提。2. 企业应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起来,并把社会效益作为企业的最高准则之一。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并不只是一个经济数量关系的组合过程,而且包含着价值取向,有一个合理追求的价值审视问题,企业利润最大化追求要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企业要讲求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企业既要对企业自身的微观经济利益负责,更要对社会的宏观利益负责;企业既要重视自身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整体效益。

    (二)企业的道德责任是有边界的,不能把与社会整体利益有关的所有道德愿望和期待都加到企业身上

    企业承担道德责任,应该首先消除一个误区,即企业承担道德责任就是回到“企业办社会”,企业的道德责任不同于“企业办社会”。企业的道德责任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调整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协调,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危害并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

    (三)守住道德底线:不危害社会利益,积极履行

    企业承担道德责任,面临定性分析和定量衡量的两难境地。企业应该承担道德责任,作为基本的价值判断,得出结论是容易的。但是企业到底应该承担多少道德责任,却面临着定量分析的困难。企业在承担道德责任的过程中应该以不危害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底线。企业在这个前提下的所有经营行为都是可以被接受的。

    四、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保障措施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承担道德责任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牺牲社会整体利益,这是我国企业目前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保证企业能自觉地履行道德责任,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协调起来?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

    一种社会制度的产生既需要生产力的发展为之创造物质条件,同时也必须进行价值体系的建设为其提供价值支持和合理性证明。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单一体现在物质财富的增长上,还体现在要生成自己的内在精神、形成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上。企业忽视承担道德责任、片面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缺失。人的行为以及由人组成的组织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前提下实施的。企业的所有行为就是在企业进行价值判断之后而进行的。关键问题是这种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价值判断标准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时,企业行为就会以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为选择行为的出发点;若这种标准缺失或与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相悖时,企业做出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就是有原因的了。这种价值判断的标准就孕育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中。

    (二)建立与社会经济形式发展相适应的企业伦理体系是实现企业积极承担道德责任的有效途径

    传统道德理论存在一个先天性的缺陷,即更多的是要求和期待主体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但是对于主体的权利和自由却很少关注和支持,这是传统的道德理论以及企业伦理体系与现在社会经济发展形式之间存在的最大矛盾。道德作为上层建筑层面的范畴,产生于生产实践,受生产实践的决定,其自身也必然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是实际上,道德的发展却往往落后于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由此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构与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体系,适合生产现状的企业伦理体系的建构是其中的应有之义。新的企业伦理体系的建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 必须保障企业对合理合法的自身利益的追求;2. 对于企业承担道德责任提出期待和要求。

    (三)加强法律和制度的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步骤

    法律和制度因其强制性,是现行的社会管理工具中最具有效力的工具,重要的是这种法律和制度的建设必须体现出伦理道德性。1.针对企业道德责任的底线进行立法。将企业最低限度的道德责任要求采用强行性规范加以规定,不尽义务,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和社会的惩罚。2.在制度上形成激励机制。对于积极的道德责任,并不能作为法律规范的内容,只能是企业根据自身能力进行的自主选择。显然,强化和落实企业道德责任要寄希望于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因为从根本上说,人类的道德要求和动机并不是来自道德的魅力,而是源于经济关系和物质利益。当各种利益矛盾充分暴露、相互冲突时,个体的道德理性和道德意志往往难以抵御和克制利益的诱惑。特别在经济转型时期,更需要社会以制度化的形式提供一种激励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 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M].商务印书馆,1986,128.

    [2] 王淑芹.企业道德责任论. 伦理学研究,2006,(4).

    [3] 王玉珍.道德秩序的经济学分析——对利他行为的一个分析角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

    [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143.

    [5] Archie B Carroll. Stakeholder Thinking in Three Models of Management Morality: A Perspective with Strategic Implications [A].The Corporation and Its Stakeholders: Classic and Contemporary Readings[C].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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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