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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范文

    王莲

    【摘要】?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我国要求重污染行业强制披露环境信息。现实中,管理层可能出于“道德责任”动机积极主动披露环境信息,提高盈余质量,也可能出于“机会主义”动机将环境信息披露作为盈余管理的堑壕机制,掩盖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文章基于以往研究,对环境信息披露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回顾,并且分析了所有权性质和企业业绩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

    【关键词】?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盈余管理;所有权性质;企业业绩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04-0037-02

    一、引言

    据环保部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统计,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仅占全部城市数的24.9%,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1.2%。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认为,环境污染排放量与经济增长水平在长期内为倒U型关系,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污染排放量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但随着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时,环境污染排放量会随着经济增长而下降。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工业化、城市化對环境质量影响非常显著。企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活动参与者,在环境治理中应发挥重要作用。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向外界传递了企业的环境表现,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也有助于政府等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我国政府顺应发展趋势,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法规政策不断规范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2007年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于2008年5月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据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KS)统计,2017年沪深两市共有79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其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含可持续发展报告),应规披露的企业有417家,同比减少1.4%;自愿披露的企业有378家,同比增长16.7%。就沪深两市全部上市企业而言,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仍不容乐观。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管理层会利用信息优势选择性地披露企业信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利,管理层有动力进行盈余操纵以获取更多的在职消费。盈余管理扭曲了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状况,会损害利用盈余信息做出决策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安然、世通等公司财务丑闻的曝光,监管机构及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为关注,使得企业盈余操纵的风险增加,一旦被揭露,企业的声誉和管理层的职位将面临威胁。环境责任的履行会树立企业负责任、有道德的社会形象,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从而转移对盈余质量的关注。因此,一方面,管理层会利用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印象管理,环境信息披露充当了企业的“堑壕机制”,掩盖了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另一方面,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的企业会积极披露环境信息,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即环境信息披露越多的企业,盈余质量越高。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密切关系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行性。

    本文研究贡献在于:现有研究多从盈余管理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动因,本文细化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构成部分,从盈余管理视角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机是一个崭新的视角;同时考虑了所有权性质和经营业绩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作用,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进一步探究;丰富了环境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加强盈余管理监管提供了有效建议。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文献回顾

    Carroll(1979)将社会责任定义为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希望企业履行的义务,其提出的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四部分: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而环境责任显然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责任行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背后的动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随着我国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完善,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监管。那么,企业是否会通过披露高质量的环境信息减少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从而掩盖自己的盈余管理行为呢?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文献回顾

    环境信息披露属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范畴,我国的环境信息披露尚处在自愿披露阶段。自愿披露理论认为,企业自愿披露非财务信息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向投资者传递出企业环境表现良好的信号,从而区别于环境绩效差的企业。盈余管理活动会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由于企业参与社会责任可以提高其满意度,管理层为掩盖盈余管理行为可能将社会责任作为堑壕机制以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企业社会责任和盈余管理的关系,目前学术界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道德责任假说”认为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参加者,遵守社会道德是必然要求,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应忽视道德问题。由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的表现,会减少盈余操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Hong等[1]以美国KLD数据为基础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指出社会责任履行越多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更高、较少进行真实盈余管理活动操纵。Scholtens等[2]基于亚洲数据,研究发现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明显减少。朱松[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盈利持续性的判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市场评价越高,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也越高。邓德军[4]研究发现社会责任业绩好的企业较少进行盈余管理,支持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好公民”假说。刘华[5]认为,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操纵性应计利润显著负相关,说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后显著地减少了操纵性应计,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真实盈余管理存在显著抑制作用。吉利等[6]研究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抑制了盈余管理程度,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正向调节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价值的负面影响,说明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一种道德行为。

    Prior等[7]持“机会主义假说”,指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掩盖企业盈余操纵的行为,转移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即社会责任是管理层减少面临风险的机会主义策略。Salewski等[8]基于欧洲国家数据,研究发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与操纵性应计正相关、社会责任承担好的企业会计稳健性和会计信息质量明显低于社会责任承担较差的企业。李钻[9]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是出于管理层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唐伟等[10]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会正向影响盈余管理,并且在民营企业样本中的相关性更显著,说明民营企业更可能“工具性”地利用社会责任来掩饰其对盈余所做的操纵。万寿义等[11]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越好,越容易进行真实活动的利润操纵。

    那么,环境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基于这两种假说进行解释。陈玲芳[12]以2009—201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以此判断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是出于道德责任,还是为了进行印象管理。研究结果表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的企业盈余管理程度越低,这表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一种道德责任行为。基于以上分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可能是社会责任驱使下的“道德责任”行为,也可能是掩盖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行为。

    (二)所有权性质对环境信息披露和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一股独大”的特殊现象,在一些基础性和关键性行业中,国有股权占据控制地位。Leuz,Fan和Wong等(2003)研究发现在新兴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尚未建立,控股股东通常采用盈余管理的手段攫取中小股东的利益。民营企业的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满足股东的需求,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在经理人市场竞争压力下,业绩考评成为影响其任职的关键因素。承担环境责任和披露环境信息需要成本投入,一定程度上会损害企业的业绩表现,所以民营企业的管理层披露环境信息的积极性并不高。张建君(2013)认为国有企业有着与生俱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国有企业享有更多的政治资源,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大多出于政府任命,其面临的市场压力和破产压力较小,披露环境信息对其来说,既可以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又可以将业绩较差归咎于社会责任投入。所以,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更有动力披露环境信息。刘凤委等(2005)研究认为,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企业的产权性质会对公司治理、经营目标及决策过程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市场表现和行为导向。孙亮、刘春(2010)研究发现,企业管理层在受经营绩效的激励作用下,民营企业的盈余管理程度明显高于国有企业。何丹、黄之荔(2014)研究表明,当企业有股权再融资的需求时,国有企业盈余操纵明显高于非国有企业;而且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操纵会导致上市公司在融资后业绩状况变差,且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的业绩下滑更显著。

    (三)经营业绩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

    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机会主义假说”,管理层可能会将社会责任作为盈余管理行为的“堑壕机制”,即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会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旦被揭露,管理层的声誉会面临威胁,也可能会面临被解雇的风险。因此管理层会通过社会责任树立积极的企业形象(Orlitzky et al.,2003),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从而降低盈余管理行为的风险。企业业绩状况不同对盈余管理的需求也有所不同。业绩较好时,管理层面临的压力小,盈余管理动机较弱;当业绩较差时,管理层出于自身私利、企业未来融资需求以及监管机构的压力,会有强烈的盈余操纵动机。白云霞等(2005)研究发现,当企业的业绩低于控制权的临界值时,管理层会通过资产处置而使公司报告业绩高于临界值,其概率与业绩和阈值之差正相关。刘银国等(2017)研究发现“激励性”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实施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和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的程度更大,且行权条件相对于过去业绩水平越严格的,真实盈余管理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程度越大。

    基于以上分析,环境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假说,“道德责任假说”和“机会主义假说”,并且所有权性质和业绩会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起到调节作用。Z

    【主要参考文献】

    [1] Hong Y.,Andersen M. L.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An Exploratory Study[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1,104(4).

    [2] Scholtens B.,Kang F.C.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Evidence from Asian Economies[J].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13,20(2).

    [3] 朱松.企业社会责任、市场评价与盈余信息含量[J].会计研究,2011,(11).

    [4] 邓德军.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好公民”还是“好演员”——基于企业盈余管理视角[J].广西大学学报,2013,(06).

    [5] 刘华,魏娟,巫丽兰.企业社会责任能抑制盈余管理吗——基于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准实验[J].中国软科学,2016,(04).

    [6] 吉利,何熙琼,毛洪涛.“机会主义”还是“道德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研究[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4,(05).

    [7] Prior D.,Surroca J.,Tribo J.Are Socially Responsible Managers Really Ethical? Explor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Corporate Governance,2008,16(3).

    [8] Salewski M.,Zülch H.The Association betwee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 and Earnings Quality—Evidence from European Blue Chip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Auditing,2013,4(3).

    [9] 李鉆.基于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关系企业社会责任动机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7,(10).

    [10] 唐伟,李晓琼.盈余管理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道德沦”抑或“工具论”[J].现代管理科学,2015,(10).

    [11] 万寿义,刘菲菲.企业盈余管理模式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7).

    [12] 陈玲芳.基于盈余管理视角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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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