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
范文 | 邢艳华 张崇康 武文风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发达城市,传统的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老年群体的要求,做好养老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目前这种模式尚处于不成熟阶段,需要政府发挥其引导性作用,从而使养老保障在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关注下更好的发展。居家养老模式逐渐得到广大老年群体的喜爱,这对于缓和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政府职能 家庭 社会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尤为重要。人们在不断探索各种养老模式的过程中,发现居家养老模式与我国当前老龄化社会现状比较契合,这对于家庭和社会来说都能得到压力的缓解。目前来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尚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还不够成熟,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各方面的完善,这样就涉及到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的职能研究。 1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运而生 1.1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内涵 学术界通常认为,由于中国国情和社会各种问题的存在,在很长时期内,中国的养老模式还将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和政府帮助为辅。但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比较发达的城市,例如天津市、苏州市、上海市等等,养老模式已经在悄悄发生变化,社会和政府在养老模式中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指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居住在自己的家里,社会或社区工作人员以上门服务为特点,对老年人进行身体上的日常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它是一种被普遍认为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1.2居家养老模式产生的原因 综合分析居家养老模式出现并快速发展的各种原因后,得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老龄化的快速加剧。由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和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大量的年青一代信奉“只生一个”,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这就造成了当前社会相当一部分人群一对夫妻需要赡养四位老人的现象。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了困扰当前中国很多家庭的问题,年轻人需要工作才能给予老年人良好的物质生活,但是又面临着没有时间来照顾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已不能独自完成赡养老人义务。二是社会资源的有限性。老年人逐渐增多,养老院的规模增加速度远远不能配合上老龄化速度,老年人的养老住宿便成了很现实的问题,养老院不能提供足够的空间来供老人使用。 综上两个原因,居家养老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养老模式中的难题。在居家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只需居住在自己家中,节省了社会资源;同时社会和社区向老人提供帮助和照料,解决了年轻人工作和养老的矛盾问题。 2 居家養老服务模式中的政府职能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国外的研究较早,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纪60年代就提出了要让老人在舒服的环境中养老的理论,其中英国最先推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就已经发展成熟。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始的比较晚,但是在综合学习国外经验的情况下发现,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必须发挥应有的职能,从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扮演的角色分析,其职能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2.1决策管理职能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职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相信政府。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扮演着推动者角色,具体表现在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组织宣传。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公共服务产品的属性,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共同发挥作用。政府的管理性和强制性补充了社会和家庭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的不足,能够更加有效的推动各项政策的实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能够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更多的政策支持,在我国很早就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另外,国家部委相继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关于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等文件,为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在资金支持方面,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社会养老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投资建设大量老年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设施;在老年人的养老金方面不断完善,争取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同时政府在培养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方面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加入到社会服务行业中来。当然,由于老龄化的速度过快,政府的资金支持显得力量不足,但是政府正在逐渐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资金力度,我们应该对政府报以信心。 在组织宣传方面,政府的职能体现在精神层面。人们对政府存在一种天然的信赖感,相较于社会服务机构,人们更愿意相信政府而不愿意盲目的相信某一养老机构。因此政府可以考虑和社会服务机构合作,进行宣传,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问题,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身到社会服务建设中去,更有利于社会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2.2监督职能 居家养老服务本身具有很强的自主性,需要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合作,政府的强制性比较难以发挥作用。但是,为了居家养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对相关者进行监督和约束,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老年群体的权益。从现实来看,确实存在着部分企业打着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旗号,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却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这样不仅使老年人的养老目标得不到实现,更是对社会的毒害,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企业的监督和审核。 具体到政府职能的发挥,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方面,政府可以不定期地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看企业对老年人服务态度、设施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格现象,其企业运行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现象,是否存在着挪用政府补助金、利用政府政策支持做其他盈利性项目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测评对企业的服务进行打分,让老年人参与进来,与老年人面对面了解企业的工作情况,同时让企业在阳光的照射下运行,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企业的运行。此外,政府还可对养老服务企业进行暗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更好地采取措施。 2.3评估职能 虽然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已经逐渐成熟,但是还存在着诸多弊端,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应该与高科技相接轨,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体系的评价标准最直接来源于老年人的真实感受,因此传统的评估方式就是以老年群体的感受回饋来进行综合评分,但是在采集老年人感受的工作中相对比较复杂和缓慢,这就给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带来了阻碍。因此,政府应该发挥自己的评估职能,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与高科技评估手段相结合,能够更快更好地评估企业提供的服务。在把企业服务标准进行量化,居家养老模式将会更加快速的完善和发展。 3政府职能的现状和未来改革 综合大量的数据调查和文献分析得到,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政府的职能实现主要表现在,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体系已逐渐成型,社会专业服务人员不断增多,政府资金支持逐步提高,公益宣传成效显著等等。同时,政府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例如政府的监督不到位,出现一些企业侵害老年群体利益的现象,不仅在物质上不能给予老年人保障,而且有些养老院在精神上迫害老年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另外,还有一些养老院存在收费过高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这就反映出了政府监督职能的缺失。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正在与高新技术接轨,未来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将会更加便捷。就未来的发展,90%的受访者对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实现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抱有信心,相信通过政府政策支持、简政放权、技术提升等一系列的改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会越来越符合我国养老服务要求。 4 发挥政府职能的建议 放眼世界幸福指数高的国家,其福利政策大都相当成熟,这些福利国家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福利政策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息息相关。但是,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不能全都包办,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就是说,政府承担起推动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职能角色,而不能成为主角。因此,政府必须学会与社会、家庭合作,为居家养老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让家庭和社会在这个平台上大放异彩;同时政府要时刻担负起监督者的角色,一点也不能松弛,以法律作后盾,把家庭和社会统一在法律的框架内。政府有必要出台一部专门规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在制度上明文规定,把居家养老服务关进制度的笼子。另外,政府必须培养大量高科技人才,应用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同时,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让老年人生活得更愉快、更幸福。 参考文献: [1] 孙铭桧.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吉林大学,2016. [2] 孟志永.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以天津市为例[D].天津大学,2014. [3] 张顶浩.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以苏州市为例[D].苏州大学,2012. [4] 翟娅娅.上海市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5] 吕津.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研究[D].吉林大学,2011. [6] 马威.城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吉林大学,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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