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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以及发展模式选择
范文 摘 要:分析我国保险市场现状,比较和借鉴海外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实际,以及保险业自身的特点和国际经济环境,认为我国未来的保险市场模式应当为垄断竞争型市场模式,其实现的途径在于加速保险市场主体的培育;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保险监管职能的转变等。
关键词:保险市场 模式选择 保险公司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业掀起了并购狂潮。并购浪潮反映了世纪之交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动向,是国际保险业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竞争态势所做出的战略调整。这种并购具有规模巨大、以横向并购和跨国并购为主的特征 ;目前的国际保险市场结构发展模式是大中小公司并存的垄断竞争 ,未来国际保险市场区域发展模式是一个资源共享、技术共享的融合性的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不同的公司将依照各自的特点、背景 ,实施专业经营、兼业经营或者混业经营;未来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模式是以传统与非传统的保险产品相结合。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我国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自1980年恢复以来,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997.7亿元,年增长25.3%。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基本特征为:发展迅速、创新开始活跃,但仍处于低水平均衡的状态。
(一)财产保险公司数量明显增加,开始形成垄断竞争型格局
中国自1980年开始恢复国内财产保险业务,至1985年,全国仅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6年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1992年平安保险公司由区域性保险公司改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1年4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
此后,1996年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成立,随着《保险法》的实施,保险公司1996年开始分业经营,中保集团分为中保集团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再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3月中保集团解散,原中保集团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至2001年底,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到22家,其中,中资财产保险公司12家,外资、中外合资财产保险公司10家,至2003年底,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到27家,其中,中资财产保险公司10家,外资、中外合资财产保险公司15家。到2006年底,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到42家,其中,中资财产保险公司27家,外资、合资财产保险公司15家。
我国多主体的财产保险市场格局虽然已基本形成,但仍然属于寡头垄断型市场,在开始向垄断竞争型转换。
(二)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长期快速增长,其中,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更快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财险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997.74亿元。如果不考虑价格因素,27年平均增长率约为25.3%,远远快于GDP9.7%的增速。财产保险保费收入长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1980年才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起点较低;我国经济增长较快,保险需求量较大;保险供给主体增加也较快。
而在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中,车险保费收入增长率更快,自1980年到2007年,车险保费收入从728万元增加到1484.28亿元,年增长44.413%,增长了20387.46倍。由于车险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约70%,车险保费收入对全部产险保费收入增长贡献率2006年为90.58%,2007年为77.08%,车险的快速增长,为推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财险市场实现全面对外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方面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另一方面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在国外经营保险业务。尤其自2001年入世和2004年全面开放以来,外资保险公司和市场份额均有明显增加,到2007年底,42家财产保险公司中,外资保险公司为15家。外资财产公司财产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0.2%上升到2007年的1.16%,尤其是2004年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以来,不仅在我国的外国财产保险公司会进一步增加,在经营业务的区域和险种上进一步扩大,我国保险市场将逐步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
我国保险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有效供给不足,有效需求不足,处于低水平均衡状态;国民保险意识相对较淡薄;保险法规尚需进一步完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和保险公司体制均有待完善。
二、主要保险市场模式的比较
(一)主要保险市场模式的类型
世界保险市场发展模式大致有四种:完全垄断型的保险市场模式、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模式、垄断竞争型的保险市场模式、自由竞争型的保险市场模式。
(二)世界各国保险市场模式的主流
1.垄断竞争型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市场模式的主流。
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另一方面购并浪潮的掀起,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至于市场份额由众多规模相对偏小的保险公司共享的完全竞争型模式则是非常个别的现象。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由于世贸组织成员有市场准入的义务,因此寡头垄断型模式亦将逐渐消失。随着经济全球化,保险公司购并的加剧,自由竞争型模式亦将消失,代之将为垄断竞争型市场模式。
2.我国保险业已基本形成多主体市场格局,但仍属寡头垄断型市场。
1985年前,我国的保险市场属于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1986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成立,到2001年底的52家保险公司中,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市场占有率为62.47%,其余公司的份额仅37.53%,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四家公司市场份额占95.5%;而2006年,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的保费收入市场占有率依次为36.89%、12.95%、15.22%、10.28%,其余79家保险公司的份额上升为25.02%。在财产保险市场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依次为45.62%、10.67%、11.47%,其余33家产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32.74%,这说明我国多主体的市场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仍然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
三、实现我国保险市场模式的建议
(一)加速保险市场主体的培育
培育原保险市场主体,有步骤地增设保险公司,形成多主体的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加速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的培育,发挥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在市场上的传导作用;完善再保险市场主体,构架以再保险集团为主的、多主体的再保险市场体系,发挥再保险市场在保险业中分散风险的作用。
(二)打造保险航空母舰
对从事商业保险业务的国有保险公司进一步进行深化股份制改造,以提高企业向社会融资的能力,同时便于发挥股份制企业运转的有效机制;对原有的股份公司应当逐步增资扩股,并且逐步引入民营资本,以增加资本量、提高其偿付能力和竞争能力;应当进一步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同时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进保险公司的购并,在股份制企业制度下逐步打造民族保险业的保险“航空母舰”,以提高保险业抗风险的能力。
(三)实现保险监管职能和方式转变
保险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监管职能转变在于发挥监管机构应当发挥的职能,从宏观方面,应该抓方针政策,并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在监管方式方面,应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建立组织机构和监管制度。
(四)充分发挥我国专业保险中介市场的作用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保险公司社会化、专业化经营,拓展保险中介发展空间。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之间是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险公司应该转变观念,走社会化、专业化经营之路,抓住核心优势,剥离部分职能,借助保险中介机构促进产业发展,以提高经营效益,更好地发挥自己在保险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加强专业品质,注重诚信建设,提高中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中介机构是连接保险机构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桥梁和纽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对保险机构乃至整个保险业的信任程度。应大力加强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和诚信建设,努力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准和行业信誉。
参考文献:
[1]刘经东,. 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J]. 网络财富,2008,(12).
[2]赵晓敏,. 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J]. 西部财会,2008,(8).
作者简介:陈松彪,男,1965年10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监察稽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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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