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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624—1895期间中国台湾早期合唱音乐的引入
范文

    姬凯 洪宜德

    [摘 要]

    在早期中國台湾社会文化发展的进程中历经许多外来政权的影响,伴随这一进程,合唱音乐则透过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传入中国台湾地区。教会在借助合唱宣传教义的同时,也让早期的中国台湾居民接触、认识了这种西方艺术形式,助长了西方音乐在中国台湾社会的引入与传播。

    [关键词]中国台湾;合唱音乐;基督教;圣诗

    [中图分类号]J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0)09-0148-03

    一、荷据时期教会音乐的传入(1624—1662)

    西方音乐文化进入中国台湾,最早可以追溯到荷西时期。如同世界其他许多地区,基督教会是西方音乐进入中国台湾的最早媒介,中国台湾的合唱音乐也是借由基督教传入的。

    1624年,荷兰侵略者入侵中国台湾南部大员(今台南安平)。与此同时,1626年,西班牙人占领中国台湾北部鸡笼(现基隆)地区,后于1642年被控制中国台湾南部的荷兰人击败,至此中国台湾南北部均被荷兰人统治。随着荷兰在中国台湾殖民统治的确立,基督教也随之传入中国台湾。在荷据中国台湾38年期间,实行行政与宣教相结合的统治政策。他们派遣传教士和教师将基督教传入中国台湾,并将基督教以教育的方式融入原住民社会,希望借以宗教的力量来维护统治,教化当时的原住民(并非汉人)。在当时,以音乐为媒介更容易让中国台湾的山地居民接受外来的宗教和文化。因此,教导当地原住民唱圣歌就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教育方式,而宗教的合唱音乐便以此伴随传教士的教化过程融入了中国台湾地区。

    当时荷兰人用卡尔文教派的传教士来台传教,向当地的原住民(基本是平埔族)传授罗马文字以及基督教的教理。1627年,第一位来台的荷兰牧师甘治士(G.Candidius,1627—1631,1633—1637在台)抵台传教。1629年,牧师尤纽斯(Robertus Junius,1629—1643在台)也抵达中国台湾。他们在台南地区以新港社为中心进行传教,工作内容包括教导原住民识字、教授基督教基本要理、圣诗吟唱、组织圣歌队等等。为了传教布道的方便,他们用拉丁字母拼写新港社原住民所使用的部落语言“新港语”,然后用新港语编译祈祷文,并用新港语来教学、教唱诗歌。当时的会众最常使用新港语以诗篇一百篇的旋律唱出“主祷文信经”。除了原有的圣歌之外,也有使用本地语言填词的圣歌,或将本地原住民的音乐曲调纳入圣歌之中,这也成为圣歌在中国台湾地区本土化的开始。中国台湾传教士借由圣歌的力量来教导原住民的歌唱教育、组织圣歌团,旨在透过有宗教意涵的音乐,让原住民逐渐接受外来文化,同时也对原住民进行音乐教育。这段时期的教会音乐可以说是完全西化的,并且以诗班吟唱为主,宗教意涵大于教育。这也成为“西乐”进入中国台湾的开始,唱诗班则成为最早的西乐课程。作为宣教媒的“圣歌”除了教化当时的原住民之外,也是祈祷仪式的重要内容。

    此外,为了打开传教的局面,吸引信徒和培养传教助手,荷兰传教士在传教过程中还开办学校,将学校音乐教育引入中国台湾,开启了中国台湾近代学校教育的先河。据悉:1636—1638年期间,荷兰人陆续在这些(大员附近)村社开办学校,教导男女童基督教义,1643年培养了50名原住民教师,驻扎该六村社。[2]这些教会学校教导当地儿童基督教义、早晚祷、读书籍、以拉丁字母拼写当地语言,参加各种宗教活动祷告,并开设“圣歌合唱”课程。

    但当时卡尔文教派“圣歌合唱”的使用原则为:1.只有旧约诗篇才可拿来歌颂上帝,反对“人造诗词”并且只能以“齐唱”的方式来唱出,所以将诗篇旋律化,使会众易于背唱,称为“韵文诗篇”;2.只唱无伴奏的单一声部齐唱,反对乐器;3.应该专一无骛地吟唱圣诗、赞美上帝。[3]由此可知,当时所说的“圣歌合唱”课程实际应是“圣歌齐唱”。虽然以齐唱技巧作为演唱方式的合唱并非今日所说的多声部合唱形式,但凭借教会系统的传授,中国台湾的“合唱”概念也因此意蕴而生,这也是中国台湾最早接触合唱音乐的开始。

    由此可知,在荷兰人统治时期,中国台湾居民就已通过基督教教会开始学习西方音乐及合唱。同时,西方教育模式也随之传入中国台湾。此时,荷兰人在中国台湾施行的教育中已包含以宗教圣诗为主要内容的合唱教学。这些教会学校打开了传教士们用其他手段无法打开的传教局面,促进了中国台湾地区基督教的传播以及合唱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对中国台湾近代学校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奠基作用。

    此后,明朝郑成功收复中国台湾(1662—1683)。中国台湾岛内推行汉文化儒家教育之后,扫除荷兰人在中国台湾留下的殖民教育和宗教信仰,西式音乐及“圣歌合唱”课程随着基督教的消失而画上句号。由此,荷兰人对原住民的宗教以及圣歌教育停顿了196年。荷兰人离开后,中国台湾在明郑时期与清朝的治理下,维持了两百多年的中国传统教育体系。直到马偕来台,北中国台湾才重新又有西方教育体系与观念的传入。

    二、清朝时期教会音乐的再传(1683—1895)

    清统末期是中国台湾接触西方音乐的重要契机。1683年清朝治台,禁止所有外来宗教在国内传播,外来文化受到阻隔,西方音乐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传播也因此停滞长达百年之久。直到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法联军签订“天津条约”(1860年),规定中国台湾开港,教会音乐才又再次在中国台湾发展。1865年、1871年,英国长老会与加拿大长老会分别传入中国台湾。在外国传教士的努力下,这时期的中国台湾教会活动更加兴盛,成立了很多音乐组织及教育机构。作为传教士们的得力工具,“圣歌”成为音乐教育的核心课程。

    (一)南部的英国长老会

    19世纪中叶,基督教传至福建,英国长老会是其中一支重要力量。1860年,杜嘉德从厦门乘船抵中国台湾淡水,返回后,向母会建议设教中国台湾。由此,拉开近代新教在中国台湾传教的帷幕。当时中国台湾南部传教的教会系统就以“英国长老会”为主。1865年,英国长老教会马雅各(James L.Maxwell,1835—1921)医生开始在中国台湾南部地区传教行医。中南部平埔族部落几乎都设有基督教装饰的教所或礼拜堂。1867年,李麻牧师来台宣教,开始以汉字出版圣经与圣诗,圣诗部分以闽南语演唱。1875年,对中国台湾神学教育创建最有影响的巴克礼(Thomas Barclay)牧师驻扎打狗(今日高雄),台南成为中国台湾长老会的中心。他们设立神学院以及教会学校,教会的音乐组织较为完整且数量较多,当时英国长老会在讲道之前都会先唱圣诗,圣诗演唱成为传教的重要媒介。1876年,施大辟牧师(Rev.David Smith)开始正式在教会中传授音乐。

    在这一时期教会组織的教育机构中,将宗教与教育合二为一,推广音乐。他们组建合唱诗班,开设音乐课程,为教会培养音乐专业师资。1878年,巴克礼牧师创立台南神学院,设有专门的音乐教师及音乐课程,在课外活动中就有合唱:“在音乐中以声乐合唱最盛,同学们那美妙的音律听起来真有身在天境之感……彼等相聚一起,立刻可组成一队极够水平的四部合唱……”[4]此外,教会创办的长荣中学(1885)、长荣女中(1887,今日台南女校)等学校,之后都成为中国台湾学校教育中的一环。学校里所开设的音乐课程,对于中国台湾音乐教育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这些南部教会系统开始组建合唱团体。如,台南神学院、长荣中学与长荣女中所组成的“联合唱诗班”。1912年南部教会开始成立“圣歌队”,当时最负盛名的圣歌队为“太平境教会圣歌队”。1918 年,组建男生四重唱“Glee Club”等。

    (二)北部的加拿大长老教会

    中国台湾北部传教以“加拿大长老会”系统为主。1872年,该教会的第一任海外传教士马偕博士(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开始在中国台湾北部设立教会,以医疗与诗歌传递福音,吸引信徒。马偕在传教过程中常用唱圣歌的方法来吸引信徒:“我屡次站在庙宇的石阶上,先唱一首圣诗歌。”[5]很多人是在听了他的圣歌之后皈

    依基督教的。在马偕抵台之前中国台湾北部处于没有外来音乐的状态,是他将圣歌及圣诗本引入北部,带动了圣歌在中国台湾的普及。

    最初,马偕只在平地的汉人中传教。1882年后,开始向噶玛兰平原的平埔族传递福音。因平埔族性格爽朗,喜爱唱歌,使用圣歌传递福音,更容易对信仰以及教义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教会是非营利性团体,每个人都有在教会中学习歌唱的机会,这也使得教会音乐乃至于教会所引进的西式音乐,能够在中国台湾快速传播,成为一股新兴的音乐势力,深深影响了中国台湾原住民的音乐形态、仪式传统,甚至在行为思想等诸多层面都有了诸多变迁。

    如同南部的英国长老教会一样,北部的加拿大长老教会也设有教育组织。如:逍遥学院(1872),中国台湾最早的基督书院“牛津学堂”(1882,现今中国台湾神学院),淡水女学堂(1884)等。这些教育组织由教会全权负责,在教学内容上,除了圣经以及教理之外,音乐是最主要的教学科目,而“唱圣诗”则是音乐教学中最重要的内容。如,在牛津学堂里,歌唱圣诗是主要的音乐活动。重视歌唱方法训练,以轮唱、齐唱、多部合唱的方式清唱圣诗,打拍子。……唱歌时也有学生指挥,类似进行指挥法的训练。[6]在马偕的影响下,北部教会音乐迅速发展,为日后吴威廉牧师娘吴玛利(Margaret Mellis,1867—1960)等人所推动的音乐教育奠定基础。在北部教会系统中也都设有唱诗班及学童圣歌队,在吴玛利的推动下,学校也积极组建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唱团体,如:学校诗班、学童圣歌队合唱团等。

    虽然南北长老教会分属不同系统,但在音乐上都使用1871年由厦门合会所编辑的59首的《养心神诗》(Iong-Sim-Sin-Si)为歌本,供学生吟唱。该诗本由马雅各从英国教会引进中国台湾,只有歌词无曲谱。曲调为西方的基督教圣诗,歌词采用罗马拼音的闽南语,是四部合唱的形式,但此时期的文献并没有提到是否使用合唱方式演唱。此外,也有一些圣歌加入了原住民的音乐曲调,又以本土语言填入与宗教相关的歌词。如《拿阿美》,采用由马偕采集的平埔调民歌曲调,歌词取材自圣经“路得记”,后来成为中国台湾的流行歌曲《月夜愁》。[7]在这样的文化交流及转换之中,就将西方的教会音乐融入到中国台湾本土音乐文化之中,更因为圣歌的传唱是以“圣歌队”,也就是“合唱团”的形式传播,便使得“合唱”这一音乐艺术形式随着宗教的传播而在中国台湾传播开来。

    结 语

    早期教会音乐传入中国台湾时只限于中国台湾岛上的原住民,直到清末基督教再传中国台湾后,在南北两大教会的宣教推动及马偕牧师等人有计划地规划音乐课程后,学习对象除了原住民之外,更增加了汉族人、客家人等不同族群。南北教会成立合唱团(圣歌队)的目的在于传播福音以及联络教友感情,而非营利及表演。所以,在合唱传入中国台湾之初就具有宗教化和非营利化的特质。同时,教会为了传教便利,推动群众唱圣诗活动的推广,将圣歌曲以当地语言及曲调进行改编,教学生视谱学习合唱,使得有着浓厚宗教和西方色彩的合唱音乐,更容易被广大的中国台湾居民所接受。由此,教会成为西方音乐在中国台湾传播的重要中心。此外,这些教会学校的建立,特别是中学的创办,开启了中国台湾现代西式教育的先河,更是传播西方文化的重要媒介,教会学校中的音乐课程也是推进西方音乐在中国台湾社会传播的一大助力。客观上讲,对促进中国台湾社会的进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注释:

    [1]

    吕钰秀.台湾音乐史[M].台北:中国台湾五南出版社,2004:54,88.

    [2]甘为霖编译.荷据下的福尔摩莎[M].台北:中国台湾前卫出版社,2003:196.

    [3]周思恩.新竹市社会性合唱团之音乐教育功能探讨[D].新竹教育大学,2009:8.

    [4]杨丽仙.台湾西洋音乐史纲[M].台北:台北橄榄文教基金会出版,1986:124.

    [5]林金水.台湾基督教史[M].北京:九州图书出版社,2007:129.

    [6]曾柏翔.马偕教育志业之研究[D].台北市立教育大学,2006:95.

    [7]同[1].

    (责任编辑:张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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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14: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