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乡村旅游开发对地方性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 |
范文 | 马腾 郑耀星 王淑芳 林荣平 赵亚博 摘 要:地方性概念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逐步受到学者们广泛关注。地方性是乡村旅游开发的根本吸引力,但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乡村作为被消费的场所,地方性日益淡化。因此对乡村旅游过程中地方性的关注十分必要。本文基于地方居民角度,以福建省永定县洪坑村为案例,对其地方性进行解读并分析影响因素与机制,弥补了国内目前多从游客视角对旅游地地方性的研究。研究表明:物质形态、内在文化和活态环境共同构成乡村旅游中地方性的表现形式;经济、制度、文化三个因素通过利益、博弈和内涵驱动共同对地方性产生作用;地方居民具有主体与客体的双重身份。最后,从加强村民社区参与、改革政府管理模式与旅游规划等方面对洪坑村旅游开发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地方性;乡村旅游;旅游开发;全球化;洪坑村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地方性作为旅游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越来越受到学者们重视。20世纪70年代以来,地方性研究逐渐成为国外人文主义地理学的研究热点[1-4],但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所在地和城市社区,直到90年代才开始关注乡村旅游地区的地方特性[5-7]。乡村旅游从兴起至今,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现实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它给当地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乡村环境与社会问题日益突显[8],地方文化商品化趋势突出[9],乡村文化遗产与人文环境保护力度不足[10]等。乡村不仅是农村居民物质生产生活的地域空间,更是中国人乡村情怀、人文乡愁的精神家园。因此探究地方性如何体现、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变化趋势与影响机制,对中国乡村旅游的理论与实践均有着重大意义。 早在20世纪70年代,段义孚就指出地方不是稳定与静态的空间,而是承载了人类丰富情感和体验的个性与动态的空间[1,3],因而从地方出发可以归结出地方性(placeness)。地方性不仅可以是对部落与祖先的地方情感和历史传承[11],还可以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12]。国外学者对乡村旅游地方性的探讨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一直较为关注[6,13]。随着乡村旅游商业化的扩展,为满足游客需求,当地社区在地方性重构过程中往往导致地方文化的“消失”及地方真实性的破坏[14],这也反映出旅游在资本积累、经济动力和创造地方重要性与地方社会意义中的作用[5]。如Urry以遗产旅游为案例,认为地方通过商品化建构了自身之于游客的意义,而对于游客所谓的地方消费本质上是一种视觉消费[15]。对于历史性与建构性的结合研究,Kneafsey以欧洲边缘的乡村地区为案例,对地方文化资源的商业化和地方社会关系与地方性的建构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历史层次性的社会关系与新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地理上的独特布局是影响地方认同的重要因素[16]。此外,國外学者在中国研究的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如Oakes以中国贵州的乡村旅游村庄为例,认为乡村逐步成为中国城市的游乐园,民族乡村地区的地方性正在逐渐减弱[17]。 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开始关注乡村旅游中的地方性因素。曹兴平从文化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乡村空间模式和文化绘图4个角度来探讨文化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及实践的新途径,尤其强调了文化独特性和地方性[18]。孙九霞等以丽江古城中的社区为案例,认为在旅游的适度发展下社区“去地方化”与“再地方化”是并存的[19]。刘沛林等从古村落旅游开发的角度指出乡村地方性(乡村性)的传承是存续地方本土文化的关键问题和古村落旅游开发的重要问题[20]。薛熙明等认为原生的地方性是遗产旅游的核心吸引物,乡村旅游中原生的地方性并非游客体验的决定要素,并以民族村寨为案例,说明通过舞台真实来创制的地方性更为吸引旅游者[21-22]。关于乡村地方性形成的机制,人文主义地理学认为地方性具有独特性、主体性和地域附着性,其形成机制是主体对地方内生的情感需要[23];唐文跃以皖南古村落为案例分析了古村落居民地方感的形成主要有继承、积淀、干扰三种机制,认为由历史、认同、记忆、安全构成的象征性是古村落地方性的内核[24]。 地方居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不仅作为地方性的传承者和舞台表现者,且本身也是地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与生产方式构成的人文景观是当地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对旅游开发的支持态度更是目的地“友好氛围”的核心要素[25]。从我国旅游研究角度来看,学者们多从游客与旅游体验的角度出发来对地方性进行解读,少有从地方及地方居民、外部居民、政府人员等视角来阐述地方性的表征及其意义[26];且已有研究较少对旅游开发之于乡村旅游目的地方性的影响原因及其机制进行探究。本文拟以福建省洪坑村为案例,从地方居民视角出发,探究乡村旅游开发对地方性的影响及其成因,揭示乡村旅游开发对地方性的影响机制,为地方性与乡村旅游的综合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区域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洪坑村位于福建省永定县①湖坑镇东北(图1),是世界文化遗产——福建(永定)土楼所在的重点村之一,同时也是省级园林式村庄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所在地。村内共有大小土楼45座,著名的土楼建筑包括“土楼王子”振成楼、“布达拉宫”式的奎聚楼、土墙最厚的景阳楼等,其中振成楼、福裕楼、奎聚楼于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全村共有800多户,户籍人口近3000人(其中常住人口约占一半),主要从事农业、外出务工及旅游相关产业,2013年村民人均收入达10028元。 洪坑村旅游活动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距今已有30多年的历程,旅游开发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①萌芽阶段(1990年之前)。永定土楼自明代出现以来一直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知名度不高。在萌芽时期内,前往永定土楼的国内外游客大多是以科学考察、学术调研为目的建筑艺术学者和猎奇者为主,现代意义上的观光旅游者人数并不多[27]。②起步阶段(1990年~1998年)。1990年永定县成立旅游局和旅游公司,开始对旅游开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同年以洪坑土楼群为基础成立“永定客家土楼民俗文化村”。这期间土楼旅游开发走入正轨,旅游人数逐年稳定增长,土楼旅游品牌已逐渐形成并初具影响力。③申遗阶段(1998年~2008年)。这10年旅游开发重心主要围绕“申遗”展开。这一时期加大了旅游开发的投入和管理,例如2007年9月重新整合旅游公司,成立由县政府控股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即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来负责日常经营管理。2008年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作为“福建土楼”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此阶段旅游业进入快速发展期。④世遗阶段(2008年至今)。自2008年洪坑土楼获得世界文化遗产殊荣以来,当地旅游开发向深度与内涵不断推进,这一时期当地村民参与到旅游开发中并从中受益(表1);但随着旅游开发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土楼旅游如何深度开发成为主要焦点。 1.2 研究方法 笔者于2014年8月上旬走访了洪坑村内所有土楼,并对当地居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访谈和资料收集。受访者主要包括当地居民(土楼主人、商铺店主、摩托司机、地摊摊主等)、村委负责人、湖坑镇政府相关人员、旅游公司及县旅游局相关人员等各领域熟悉洪坑村旅游发展的人士,且均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到了当地乡村经营与开发之中,其中深度访谈了14人(均为本地人,经历并参与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四个阶段,能较为全面地反映乡村旅游对地方性的影响),获取了大量的一手数据。本研究对受访者按时间顺序进行编码构建访谈数据库,包含受访者编号(Itve为受访者Interviewee的缩写),性别、年龄、身份等基础信息(表2)。采取半结构的访谈形式,即只确定访谈主题,灵活把握受访者的回答与态度,使得访谈可以更为开放、深入。依据土楼大门具有通风纳凉的属性、夏季全楼居民偏爱聚集在此聊天的特点,笔者在每一座土楼大门处访谈居民时对象虽然主要只有一人,但基本能代表全楼居民的态度与认知。在把录音材料整理成实证材料的同时,尽量保留了受访居民的原话与语气,以便更清晰地表达出村民及各方的意愿诉求。 2 地方性解读 目前学者们主要从结构主义和人文主义两个视角来对某一区域进行地方性解读,人文主义地理学强调人地关系中人的主体性,重视人与地方的情感、经验和意义的作用[28-29]。洪坑村當地居民在此数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早已形成一种深层次的“我者”地方性[26],村民的情感集中,表现在根植于当地的“恋地情结”之中,这也成为当地区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特特性。 有学者指出对于旅游地地方感研究存在四种视角,分别为:符号视角、主位视角、动态视角、文本视角[24],本研究以这四种视角切入并结合当地特色,提炼了对地方性解读的三个层面。首先,土楼本身无疑是当地最具象征意义的符号。“旅游景观的营造本质上是一个地方构建与符号化的过程”[24],且土楼不仅成为洪坑村的符号,更成为海内外客家人乃至中国极具象征性的符号;其次,文章分析了洪坑村当地的旅游发展历程,并以居民视角来探析旅游开发对当地的影响,有着主位和动态的观察视角;最后,可以通过再现三种内容:当地的景观、日常生活实践、业已消失的文化来说明地方性的构建与表现形式[30],洪坑村的景观、生活实践与文化均保存完好,具有活态化的文本体现。因此结合洪坑村实际,本文凝练物质形态、内在文化与活态环境这三个层面来对当地地方性进行解读。 2.1 物质形态——土楼 作为建筑本身的土楼不仅是当地象征性的景观符号,更是其地方性的物质体现。洪坑村土楼数量众多,形态各异,在所有“土楼村”中实属罕见,所形成的洪坑土楼群是林氏民居建筑与宗族文化的集合体。一方面,洪坑土楼群集中真实地展示了600多年间林氏民居土楼发展的历史。另一方面,土楼群是洪坑村民居建筑、庙堂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综合体,深刻地反映了洪坑林氏的社会观、文化观、道德观、思想观和家族意识。洪坑土楼的功能不仅体现在适宜居住、安全防御、教化育人、节能环保等实用方面,更体现在一脉相承的耕读精神、聚族而居的族居文化和推陈出新的建筑艺术等精神层面[31]。 2.2 内在文化——客家民俗文化 由于客家人南迁至此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客家习俗,其生活习俗不仅承袭了部分中原古文化,也融入了当地风俗,形成了涵盖社会文化,如汉剧、武术、木偶戏等;民俗文化如元宵花灯、春秋祭祖、春节幵门、拜年等;特色习俗如民间作彩、大溪大鼓、十班队、李氏作大福等;语言传统等多种要素在内的独特客家民俗文化[32]。当地独有的民俗成为地方性独特的文化内核,客家人独有的客居于此的自我认识也形成了较强的文化认同,这也成为地方性的重要体现。 2.3 活态环境——原生态的乡村人居环境 地方性既内涵于环境之中,又通过环境得以整体呈现。村落、梯田、山谷、溪流、林地等要素共同构成了村落中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空间单元,给生产活动创造了丰富的空间层次,与生活在土楼中的地方居民共同形成“山-水-村”相结合的村落空间。地方性被勾勒为一幅由清新自然的田园风光与文化浓厚的乡土气息交相辉映的画卷,洪坑村也成为极具人文乡愁情怀的中国典型古村落代表。 当地乡村原真性保存完好,地方性的形成存在着类似“继承—积淀”机制,体现着当地独有的元素与特征。洪坑村的环境、文化、景观也早已成为根植于当地居民脑海中的象征印象,这也成为居民对于本村落的情感、村落之于居民意义的体现。土楼建筑构成了地方性的符号象征,客家民俗文化与文化认同塑造了地方性的文化内核,活态环境则提供了地方性的原生本底,三者共同构成了洪坑村的地方性(图2)。 3 乡村旅游对地方性的影响及其机制 3.1 乡村旅游对地方性的影响表现 通过对访谈材料的整理分析,笔者发现旅游开发对当地硬件条件的改善与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积极作用。但随着乡村旅游开发深入,尤其是世遗阶段以来,越来越多的消极影响逐渐暴露,并已对洪坑村地方性的三个组成部分均构成威胁,新的矛盾与问题逐渐形成。 3.1.1对土楼的损耗 随着土楼申遗的成功,在带来大量游客和旅游收益的同时也给当地居民产生了一系列生活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问题。由于土楼个数、面积固定不变,内部房屋与居住空间有限。随着土楼居民下一代的成长,有了成家的需要,本已有限的居住空间变得更为紧张,往往一家几口人挤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内。这与学者在其他乡村旅游地开展的调研相似[33]。“房子不让建,没地方住。没有房子住怎么办?这里面房子不够呀,我一家才1-2个房间,我3个儿子那怎么算?这解决不了,又不让我们在这里盖新房子,居住在这里面的群众也不太受到照顾(Itve8);安置的问题,这边的房子只能拆不能建,所以说老百姓意见还是蛮大的(Itve12)”。 然而整个景区目前均处于世界遗产地的保护范围内,依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1号,2006)与《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1),规定禁止在世遗保护范围(尤其是核心区)内随意新建各类建筑设施[34-35],在遵循世界遗产保护两个核心原则—原真性(authenticity)和完整性(integrity)的前提下,成年的村民无法“另立门户”,只好与父辈、祖辈们聚居在已有的土楼内,居住问题也成为困扰当地居民的最大问题之一。“这个村也很特殊,只能拆不能建,是世界文化遗产地,不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区,只能拆不能建,保持原生态,这就很特殊了,所以老百姓要住,没地方住,又不能建,要安置也没办法(Itve4)”。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湖坑镇及永定县相关部门曾建议在景区外不远处另选一块地,通过新村建设来安置景区内住房紧张的当地村民。但对于该方案,当地村民普遍不能接受,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景区外居住无法直接获得旅游活动带来的收益,容易被旅游公司边缘化,从而无法亲自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既得利益有所丧失;二是每日往返于景区内外会带来诸多不便,如乘车、检票等,对于依赖景区游客生活的村民来说将花费更高的成本。因此当地居民均不愿意搬迁至景区外居住,居住问题的存在成为困扰当地居民及旅游开发公司的难题。 由居住问题带来的是土楼保护和维修问题。自申遗成功以来,洪坑村旅游人数日益激增,而当地村民并未认识到土楼保护的重要性,土楼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反而带来更为严重的负荷。一方面,土楼内部建筑材料以砖木结构为主,与居民或游客直接相关的是木质材料,如地板、长廊、梁柱等,多与土楼同时建成,经过多年风雨有些土楼内的木质结构已经腐烂,使得土楼整体安全系数日益降低;另一方面,已经腐烂破损的地方并未进行有效的修复,加上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维修技术要求较高等各种因素,维修难度不断加大。“木头腐烂,自己修没钱,不是几千块就行了。这些坏的要修要赶紧修,不然过几年就完了,等它(指木头腐烂程度)大了,大部分腐烂了修也修不了了,那就要拆掉重建了,现在拆掉重建也没有这种人来建了,像做这种手艺的师傅很少了(Itve10)”。 3.1.2对文化与环境的新威胁 当地旅游开发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新的威胁。在安全环境方面,集中体现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私自开车载客。村民利用旅游公司规定对景区内交通管制的时间限制,在每天16∶00之后利用自家的三轮摩托车私自运送游客,平均一位10元左右,在旺季时一天能获得不小的收入。“以前下午4点开始一天能赚400块左右,现在一天到晚才120块(Itve1)”。这种行为虽能给村民带来经济收益,但更为重要的是村民车辆缺乏安全保障,游客的旅游安全易受威胁,旅游安全问题表现突出。“买三轮(摩托)车来载客呀,都属于无证驾驶,这个肯定要抓,没牌没证,主要是不安全,政府和公司肯定要控制,作为村民来讲,这个利润较高,矛盾肯定是有的……像村民(认为)一种东西好赚,你去做我也去做大家做,就如三轮车拉客,比较危险,翻车了人走掉就行了,其实作为公司来讲买票了必须要负责,但游客要坐出了事情真不好处理(Itve12)”。因此虽然开车载客能为当地居民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但却使得游客和居民本身处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安全环境中,这也与旅游公司的统一管理存在冲突,成为旅游公司与村民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 在文化氛围方面,洪坑村内普遍商业化是主要问题。其中不仅有专门的店铺经营,还包括土楼居民在土楼内从事商品零售,此外还集中体现按在私自摆摊经营上。与有固定店面和正规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不同,摆摊经营完全没有店面与许可,容易侵占道路,影响景区形象和文化氛围。“从90年代开始就有人摆了,但是现在这么多人摆应该是从08年以后开始,世界文化遗产批下来人流量大了,是自己家门口自发的,……利润比较高,不过涉及到摆摊之类的,政府和旅游公司肯定要控制(Itve12)”。这种旅游购物与景点相结合的商业化现状使得当地古朴、特色的文化氛围受到商品化的侵蚀,既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也对当地地方性的文化要素构成威胁。与私自载客一样,私自摆摊也并与未获得管理者协商,与旅游公司的管理存在着利益矛盾。 3.2 影响因素 3.2.1经济因素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洪坑村不可避免地接受着各类经济要素的“入侵”,村民行为也日益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上述出现的负向影响,均直接或间接与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相关。目前当地居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外出务工。和中国内地许多普通山村一样,洪坑村青壮年劳动力多到沿海城市寻找工作。随着乡村旅游的不断发展,有一部分外出打工者回村就业,但人数仍然较少,回村就业者多以女性为主。“这边老百姓的主要经济收入还是以传统的外出打工,还是很传统的,(Itve12);毕竟就旅游(来说),有些人的生意还是不好做,所以还愿意出去(打工)(Itve14)”。同时也能侧面说明目前当地旅游业对本地居民就业吸纳能力还很有限。 二是旅游公司吸纳部分居民就业。旅游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至今已有300多名员工,在招聘员工时坚持向景区内村民倾斜。当地村民就业以女性为主,主要从事导游讲解、内部运输、卫生环保等工作。“像导游呀,游览车等大部分都是本村的(Itve4);真正年轻的像妇女就是家里面做导游(Itve12)”。但由于招聘总人数较少,对当地就业带动较为有限。 三是参与门票分红。村民参与旅游门票分红也是一项固定的收入,但收入并不高,一年有约一千元的分红收益,“村民还有分成,去年一年每人大概去年分了900元左右(Itve4);我們每年村民还有分红,也就是门票分成,去年每个人分790.8块(Itve13)”。但这会导致为了参与门票分红而把外地户口重新迁回本村,是户籍人口增速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商铺经营。如餐饮、旅游纪念品,这不仅丰富了旅游者的消费需求,也带动了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增加了经济收入。“没有影响到他们也就不会管什么(Itve2);自己的经营店,与旅游公司没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来管,只要你东西不要乱摆,生意就是节假日会好点,收入就够生活(Itve5)”。从对个体商户的访谈中可以看出旅游公司对此态度温和,除了应有的规定之外并未多加制约。 总体来看,村民收入来源途径较多,但收入普遍不高,因此会自发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与方法。与此同时,由于没有正确引导与制度约束,村民会采取“投机”与“打擦边球”的方式来选择利润最大的增加收入方式。 3.2.2制度因素 郭华等认为乡村旅游社区的正式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产权制度、政府管理制度、市场制度这三类[33]。现阶段洪坑村的旅游活动主要由旅游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村委会和当地政府则负责村民的管理。村民未能直接参与到旅游管理活动中,而由政府出资成立的旅游公司与当地村民之间缺少沟通渠道,因此本研究聚焦在制度因素中的政府管理制度。 目前存在的制度设计缺陷为旅游公司由永定县政府出资成立,并作为最大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因此从旅游公司反馈来的问题也由县政府来处理。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永定县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处理洪坑村当地居民与旅游公司之间的问题时往往无法处于公正的地位,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已有制度愈发不能适应当地旅游发展的需要,制约当地旅游进一步发展。 3.2.3文化因素 地方是由历史上不同层次的文化与社会实践搭建的、富有意义的客体[36],地方性应充分体现这一客体—地方的文化内涵与深刻意义。然而随着洪坑村旅游开发的深入,当地传统文化逐渐被商业文化入侵,地方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挑战,导致文化因素的转变(或部分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现代商业文化通过影响当地居民—并被当地居民所接受—进而对当地传统文化与文化结构加以影响,对地方性中的文化要素产生了内生威胁。 3.3 影响机制 3.3.1经济因素——利益驱动 经济因素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经济收入对居民的利益驱动之上。造成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土楼的维修与保护问题上,最为重要的是当地村民受利益驱动完全忽略了保护意识。土楼申遗成功后,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其中考虑土楼的建筑承载力和维修成本,管理部门结合世界遗产组织与文化部的要求,提出了“保护遗产,请勿上楼”和“保护文物,请勿上楼”的口号,希望通过对当地居民的教育来唤起游客的保护意识。但事与愿违,这不仅未能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成为当地村民的敛财手段:由于土楼的所有权在自己手中,当地村民往往只看重部分眼前利益,“请勿上楼”的标语逐渐演变成他们口中的“十元一位”,即游客只需每人交给土楼主人10元,即可到2楼以上参观,在游客人数不多时楼主还可以提供免费的讲解服务。在旅游旺季每天都可以给土楼居民带来相当可观的收入,这样几乎“零成本、超高收益”的额外收入使得居民对保护遗产的标语熟视无睹,纷纷充当起土楼的讲解员和收银员,在巨大的现实收益面前依靠土楼居民保护土楼逐渐成为不可持续的方法。由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对文化遗产未有较高的保护意识和实际行动,易于受经济利益因素驱使,自发寻求增收途径,导致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因此经济利益驱动将导致土楼本身的不可逆耗损,从而直接威胁地方性的物质形态;如果地方性的具体符号消失,那么其象征性将大幅减弱,从而当地地方性将缺少物质载体。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干扰机制产生于村民内部,即非外力带来的对土楼的破坏,而是村民受经济利益驱动自发导致,如果不采取补救措施,地方性将受到内生式侵蚀。 3.3.2制度因素——博弈驱动 从图3可以看出制度因素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该制度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与地方性(尤其是原真性)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甚至巨大的作用。但这种制度设计是建立在权力集中的基础之上,以权力关系为表征的制度嵌入是适度的,而非根植于当地居民的[37]。制度设计下的机制问题已经造成村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并通过居民影响到地方性的保护。笔者通过调研访谈,发现制度因素不但阻碍了居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且地方政府对产生的矛盾也表示难以处理。从居民角度来看,问题主要体现在当地村民利益诉求缺少渠道,无法与管理者进行平等的对话沟通,使得居住者与管理者双方都无法获知对方的真实需求。村民对政府不作为和不考虑其感受的旅游开发方式感到失望和无奈,如“政府管理上有缺陷,不到位,政府不重视,管理真是太差了(Itve4)”;“矛盾是很多,关键是政府没办法去解决很多事情,很多东西必须做的他没去做,公司又没有执法权,……(以私自载客为例)一个人吃到甜头后,很多人吃的时候你没办法控制,一个人的时候就容易控制,当刚开始两辆三轮车的时候,政府也不理他,(以为)不会影响景区,那现在70、80辆的时候你就控制不了了,政府就样子的,无作为呀(Itve12)”。由于利益矛盾得不到协调,当地政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采取切断村民利益诉求渠道的做法,使得双方意见和诉求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与反馈,导致当地居民与地方政府存在的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通过结构化的制度设计和权力运用可以达到效率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但通过对政府部门的实地调研和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发现作为地方政府在处理与村民关系时也感到十分无奈。首先在居住问题上,相关部门考虑了较为迫切的村民安置选址问题,并纳入新村建设计划中,但由于可建设用地较少、安置人数较多、地价补偿要求过高等现实原因,安置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其次在土楼维修和保护上,由于维修经费和土楼性质的因素,其维修与保护也呈现了不同的结果。被列为文本楼的土楼有着从国家到县级政府的文物保护经费,而非文本楼则资金短缺,得不到应有的修复,对全村的土楼保护与旅游开发有着不利的影响。最后在当地居民带人上楼、私自载客等不利于景区发展的现象方面,由于负责景区管理的旅游公司没有执法权,且取证困難,对于村民的行为缺少有效监督与相应处罚,政府也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从村民与政府两个角度分析,发现在居民与政府相互博弈的过程中,现有制度设计下的利益分配不均是双方主要矛盾所在,制度因素左右着居民行为,也必将对地方性产生影响。 3.3.3文化因素——内涵驱动 传统文化往往能起到强化地方认同、减缓地方性消弭的作用。然而如前所述,洪坑村受到外来商业文化的冲击,传统文化影响减弱,地方居民主动地接受了现代商业文化,并在经济利益面前暂时抛弃了原有的传统文化转而追求外来的追逐经济利益的价值观。但依据实地调研和访谈材料,当地居民的地方认同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愈加强烈,尤其对土楼建筑、客家民俗以及历史文化的认同感较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强烈。旅游开发激发了居民的文化认同,但同时居民又冒着破坏地方性的风险以此进行盈利活动。究其原因,当地居民普遍反映为历史上土楼也发生过损耗与破坏的经验,但一旦受到损坏居民就在共同的文化认同下主动修复、保护土楼,因此文化因素,尤其是传统文化因素起到了最低限度的“自我保护”功能。 文化因素对地方性的影响机制是内涵式的,一方面外来文化所带来的商业逐利思想侵蚀着地方性的文化内核;另一方面,传统文化虽影响减弱,但土楼受损后仍会起到自动保护与修复的功能,保护地方性与文化认同的载体不受破坏。而这两种文化均是通过影响居民来达到目的,因此文化通过地方居民对地方性产生重要的内涵影响。 3.4 小结 综合上述经济、制度、文化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可以发现三者均对洪坑村地方性产生影响,而地方性所受威胁正是地方居民对经济全球化的响应。在全球化与商品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洪坑村亦被资本与利益所裹挟,逐利思想已对当地居民的观念产生深刻影响,对地方性形成了观念上的“入侵”。因而经济因素对当地居民产生利益驱动,居民在利益(尤其是眼前利益)的驱使下不惜损害土楼本身,这不仅对土楼是不可修复的耗损,更危及地方性的象征符号。制度因素则存在着双重影响:一方面该制度设计有效地保护了世界遗产地建筑、景观与环境的原真性;另一方面制度设计阻隔了村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从而促使居民转向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文化因素既受外来影响对地方性产生威胁,又兼具对地方性的最基本自我保护功能。经济、制度与文化因素共同影响着当地居民的行为与情感,从而对地方性产生作用。然而多个利益主体通过三种不同机制的博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的结果不尽相同,因此地方性的变化也是地方演变的结果。 4 结论与讨论 以福建省永定县洪坑村为案例,从地方性视角出发,探讨了申遗成功后当地乡村旅游开发的现状与问题,对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地方性进行解读,并分析了乡村旅游开发对地方性的影响表现、因素及其机制。研究发现:①物质形态、内在文化和活态环境共同构成了乡村旅游中地方性的表现形式。本研究结合洪坑村实际情况,认为地方性体现在物质形态——土楼、内在文化—客家民俗文化、活态环境——原生态的乡村人居环境三个方面;地方性的形成与变化也较为符合“继承—积淀—干扰”机制。但需要注意的是本研究者干扰主要来自于内部,即当地居民自发行为导致建筑表征土楼受到不可再生式的耗损,从而使地方性受到侵蚀。②在乡村旅游开发进程中,经济、制度与文化三個因素共同对地方性产生作用。其中经济因素通过利益驱动影响居民行为对地方性的物质形态产生利益入侵;制度因素通过居民与管理部门的动态博弈,一方面直接保护了土楼及活态环境,另一方面影响了村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导致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地方性威胁仍长期存在;文化因素通过影响居民的内在文化价值取向来对地方性产生作用,居民吸收外来商业文化会对文化氛围及土楼建筑产生负向影响,但传统文化在土楼等核心要素遭破坏时起到“自我保护”的功能。③地方居民具有地方性主体与客体的双重身份。地方居民一方面作为地方性的组成部分,是乡村的传承者与旅游开发的参与者;另一方面经济、制度、文化等影响因素均通过居民才能对地方性产生影响,居民的能动性对乡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依据前文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制度设计层面,改革现有管理体制,搭建与村民对话平台,疏通信息交流渠道,构建社区参与机制。“我们正在成立管委会,永定县福建土楼保护管理委员会,以后管委会成立了就不会有这个现象了,政企会分开(Itve14)”,当地政府已有意识到要理顺行政与经营的权力分配,把政府职能与企业管理功能分开。在社区居民层面,提高村民对世界遗产地的认知,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力弘扬当地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居民对当地传统文化的认同,让居民在传统文化与外来商业文化中找到契合点;保护当地村民参与旅游和表达诉求的权利,走以当地村民为主体的内生式旅游发展道路。在规划对策层面,进一步突出土楼特色,挖掘内在文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夜游项目营造;在强调保护土楼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土楼夯土版筑的建造和保护技艺,尽快展开对土楼建造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升公众对当地非遗的认知,可联合南靖和华安一同申报土楼建造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提高居民意识和保护力度。 在全球化的当下,地方性不仅可以被年月积累出来,也可以被资本再生产出来[38],乡村旅游地地方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洪坑村旅游开发进程中,杂糅了全球与地方、资本与情感、外来与传统、居民与权威、制度与权力等多种博弈,当地居民彷徨于这种多元文化所编织的网络之中。本研究特别关注了地方居民这一参与主体,旨在弥补目前对地方性研究中过多从游客体验角度出发,而较少关注地方居民对地方性影响的现状。文章指出地方居民不仅是地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各种因素对地方性产生影响的重要载体。当然,为更全面了解当地的地方性与旅游开发进程,还需对游客、外部居民等相关群体进行探究。笔者认为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实现利益诉求是实现和维持当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旅游开发深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将逐步让位于更加关注地方的人文内涵,尤其是居民的诉求及其情感。正如克里斯托弗·道森所说:“真正的文明实质上是一种精神秩序,因而其准则并非物质财富,而是精神洞见”[39]。 参考文献: [1] Tuan Y F. Space & Place: The Perspective of Experience[M].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77:1-17. [2] Hauer J, Johnston R J. Towards an agenda for regional geographical research[J]. Regional geography,1990:120-125. [3] Relph E. Place and Placelessness[M]. London: Pion,1976:2-46. [4] Tuan, Yi Fu 1977: Space and place: the perspective of experience. London: Edward Arnold. 235 pp. 9.95[J]. 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1979,3(1):169-174. [5] Britton S. Tourism,capitaland place:towards a critical geography of tourism[J].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D: society and space, 1991,9(4):451-478. [6] Jenkins J, Hall C, Troughton M. The restructuring of rural economies: rural tourism and recreation as a government response[J]. Tourism and recreation in rural areas, 1998:43-67. [7] Ray C. Cultur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erritorial rural development[J]. Sociologiaruralis, 1998,38(1):3-20. [8] 黄大勇. 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环境问题[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3):55-58. [9] 宗晓莲. 旅游地空间商品化的形式与影响研究——以云南省丽江古城为例[J]. 旅游学刊,2005,20(4):30-36. [10] 林锦屏,周鸿,何云红,等. 纳西东巴民族文化传统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以云南丽江三元村乡村旅游开发为例[J]. 人文地理,2005,20(5):78-80. [11] Amanda K, John J. “Too strong to ever not be there”: Place names and emotional geographies[J]. Social & Cultural Geography, 2009,10(1):77-94. [12] 高权,钱俊希. “情感转向”视角下地方性重构研究——以广州猎德村为例[J]. 人文地理,2016,31(4):33-41. [13] Boissevain J F. Ritual, Tourism and Cultural Commoditization. Culture by the Pound? [J]. Tourist Image Myths & Myth Making in Tourism,1996:105-120. [14] Urry J. Consuming Places[J].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1995:21. [15] Urry J. The Tourist Gaze[M]. London:Sage,1990:1-20. [16] Kneafsey M. Tourism, place identities and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European rural periphery[J]. European Urban and Regional Studies, 2000,7(1):35-50. [17] Oakes T. 鄉村:中国城市的游乐园[J]. 旅游学刊,2013,28(4):3-6. [18] 曹兴平. 文化绘图:文化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及实践的新途径[J]. 旅游学刊,2012,27(12):67-73. [19] 孙九霞,马涛. 旅游发展中族群文化的“再地方化”与“去地方化”——以丽江纳西族义尚社区为例[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4(4):60-67. [20] 刘沛林,于海波. 旅游开发中的古村落乡村性传承评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爨底下村为例[J]. 地理科学,2012,32(11):1304-1310. [21] 薛熙明. 全球与地方:遗产旅游地的重构与调控[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22] 吴炆佳,袁振杰. 商品化、主体性和地方性的重构——再造的西双版纳傣族园泼水节[J]. 旅游学刊,2013,28(4):14-15. [23] 周尚意,杨鸿雁,孔翔. 地方性形成机制的结构主义与人文主义分析:以798 和M50 两个艺术区在城市地方性塑造中的作用为例[J]. 地理研究,2011,30(9):1566-1576. [24] 唐文跃. 旅游地地方感研究[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5] 賈衍菊,王德刚. 社区居民旅游影响感知和态度的动态变化[J]. 旅游学刊,2015,30(5):65-73. [26] 胡宪洋,白凯. 拉萨八廓街地方性的游客认同建构[J]. 地理学报,2015,70(10):1632-1649. [27] 林志诚. 永定客家土楼旅游营销策略研究[D].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9. [28] 白凯, 周尚意, 吕洋洋. 社会文化地理学在中国近10 年的进展[J]. 地理学报, 2014, 69(8):1190-1206. [29] 周尚意,戴俊骋. 文化地理学概念、理论的逻辑关系之分析:以“学科树”分析近年中国大陆文化地理学进展[J]. 地理学报,2014,69(10):1521-1532. [30] 唐顺英,周尚意. 浅析文本在地方性形成中的作用:对近年文化地理学核心刊物中相关文章的梳理[J]. 地理科学,2011,31(10):1159-1165. [31] 刘慧莹. 闽西洪坑村土楼的形成与发展初探[D].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3. [32] 高雅玲. 福建土楼古村落景观保护研究[D]. 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2. [33] 郭华. 乡村旅游社区利益相关者研究[M]. 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EB/OL]. 2014-12-30,http://www.gov.cn/flfg/2006-11/23/content_451783.htm. [35]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EB/OL]. 2014-12-30,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fgkd/xfg/dfxfg/201203/20120300361071.shtml. [36] 钱丽芸,朱竑. 地方性与传承:宜兴紫砂文化的地理品牌与变迁[J]. 地理科学,2011,31(10):1166-1171. [37] 林耿. 地理区位与权力——以广州市X市场为例[J]. 地理研究,2011,30(9):1577-1591. [38] 陈晓亮. 地方性的积累与消费—“荔枝湾”的浮现与“恩宁路”的消隐[J]. 旅游学刊,2013,28(4):11-12. [39] Dawson C, Burns T F. Essays in Order[M]. Image Books,1939:238-239. Abstract: The rural area as a form of place has great significance in China, rural areas placeness is the most important attraction for development of tourism. However, in the context of globalization, the placeness of rural area is gradually fading, and even been commercialized as products are being sold. In order to interpret the placeness of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analyze its evolution mechanism, this paper selects Hongkeng Village as a case to conduct an empirical study from the local residents perspective, makes up for deficiencies in domestic researches which most of them only from tourist perspective. In this study, the results can be concluded as follows: (1)The placeness of Hongkeng Village is reflected in three aspects: physical form-Tulou, internal culture-Hakkas folk culture, living environment-original ecological rural human settlements, its formation and change accord with “inheritance- accumulation-interference” mechanism; (2)Tourism development brings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s to the local area, which negative effects include two aspects: the plight of living and protection and the villagers irregular ways to make a profit. Economy, institution and culture are the thre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each of them affect local residents through interest, game and inner motivation driven, thus bring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placeness; (3)Local residents have the dual identities: they are both subjects and objects of placeness. On one hand, as a part of placeness, residents are the inheritors and participants of local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other hand,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al and cultural factors have impacts on placeness all through the residents. Thus, the local residents play a key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tourism, and it also gives a good research perspective to study on the intersection of placeness and tourism issues. At last, based on the above analysi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on strengthening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reforming government management and the suggestions of tourism planning for the tourism development of Hongkeng village. Key words: place; rural tourism; tourism development; globalization; Hongkeng village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