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数据环境下儿童动漫产品形态研究 |
范文 | 【摘 要】 大数据作为当下的时代标签,在经济及文化生产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大数据以统计学为优势,并借助互联网传播平台,成为文化创作走向的重要参考依据。儿童动漫产业在大数据推动下蓬勃发展起来,产品形态呈现更加多元的趋势。文章着重对儿童动漫产品形态新发展的成因及形式进行简要剖析。 【关 键 词】大数据;儿童;动漫;产品形态 【作者单位】韩栩,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 【中图分类号】G230 【文献标识码】A 在数字媒体与移动终端普遍使用的环境中,以及日益社会化的网络平台下,大数据逐渐成为一种能够为各行业提供价值模型的有效资源。几乎所有人都无法避免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购物、出行、网络阅读等行为中成为相关数据的统计样本,这些量化的数据信息能够为相关行业的决策行为提供依据。大数据的使用与分析,对文化产业的主体形态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大数据对儿童动漫产品的影响 1.促进儿童动漫产品内容多样性发展 大数据环境下,每一位家长在网络上浏览过哪些育儿资讯、点击过哪些儿童产品、关注过哪些亲子话题……每一次操作,每一个动作都被数据记录,经过智能分析,再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消费者,这一过程已经成为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时代的普遍信息传播模式。信息越密集,延展的相关链接和推送内容就越多元,这对儿童动漫产品内容的多样性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儿童的行为特性决定他们不可能像成年人一样长时间沉浸于某一个动画、漫画或衍生产品,玩具、文具、图书等对儿童来说都是高消耗品,若想长期获得他们的喜爱,就要不断更新产品内容和形态。当下的儿童动画和漫画作品功能已发生很大的改变,除要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融入各种社会关系外,还要结合新的媒介形式,以更丰富的互动性内容呈现。 2.“互联网+”思维下儿童动漫产品的媒介融合 当今的儿童生活在高度信息化的世界里,他们在影院观看制作精良、投资上亿元的动画电影,打开电视收看上百集的动画系列剧,他们的启蒙教育大多是从各种类型的绘本故事开始。虽然他们对网络不甚了解,但可以在网络上游戏、学习,他们对任何流行的媒介平台都不陌生,相对以往的孩子更具自主性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当下的儿童动漫产品除要在内容上推陈出新外,还要在传播样式、娱乐形式、媒介载体上与传统产品有本质的区别,单一传统媒介形式与多端口新媒体形态开始紧密结合。 大数据为消费者构建了一个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新型营销和推广系统,使得消费者的需求更加集中,需求类型被再次细分,各类话题性产品层出不穷。人们对动漫产品的认知不再停留于简单的动画片和漫画书,而是更加复杂多样的媒介形式。动漫产业的营利也不再满足于单品价值的实现,而是转向对产品进行全方位包装,由单品衍生出体量庞大的产品集合。 3.引导家长群体的消费趋向 儿童动漫产业是文化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儿童作为动画、漫画的主要消费对象有其特有的消费要求与属性,即隐性消费者与显性消费者共存——表面上消费主体是儿童,事实上消费主体是家长。因此,任何形态的儿童动漫产品要想在营销上取得成功,就必须先赢得家长的青睐。 社交平台是数据和信息汇总的集散地,家长通过各种社交平台了解儿童动漫产品的特点和功能,因此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消费的引导。功能性产品往往具有高需求。对家长而言,儿童动漫产品的选择标准除具有娱乐性外,还要更多地考虑其是否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是否对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养成有所帮助、是否具有知识传达的功能。在大数据的精准推送下,具有这些属性的产品更容易被家长选择。 二、追求更高级的审美形式 1.打造现象级影院动画作品 近年,国产动画出现了几部优秀的作品,如《大圣归来》《小门神》《大鱼海棠》等,这些现象级作品的出现不仅体现我国动漫产业创作水平的提升,还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数据化IP热点的力量。这些动画作品取材于中国传统故事脚本或背景片段,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热点效应;从数据分析上看,都是儿童观众相对熟悉和感兴趣的题材;表现形式上加入了许多流行元素,观赏性较强,符合儿童观众的审美需求。在大数据的推动下,作品传播面很广,衍生產品的销售也呈现较好态势。如《大圣归来》创造了国产动画的票房之最,这与其在宣发阶段充分利用金融数据、互联网数据和社群数据成功实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次众筹不无关系。 2.提升国产电视动画创作水准 近年来,儿童电视动画行业进入了一个相对蓬勃发展的时期,从早几年的“喜羊羊”屏霸天下,到现在各类电视动画系列片遍地开花,推出了一批如《超级飞侠》《熊出没》《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等深受孩子喜爱的国产动画作品。这些电视作品制作水准较之前有很大提升,题材涉及面广——有些是对孩子们生活场景的重现和社会化形态的塑造;有些充满奇特的想象,扩展孩子们的视野;有些寓教于乐,帮助孩子们了解人文历史和自然生物。在受到家长和孩子们热捧的同时,这些作品还成功孵化IP,如《熊出没》制作了4部系列动画电影,在商业运营上取得了巨大成功。 三、大数据对儿童动漫产品发展研究 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共同推动下,儿童动画、漫画产品不再固守影院、电视、出版这三种主流形态及传播渠道,开始拓展至互联网平台,“泛动画”出现,创作主体从大规模的公司逐步扩展到社交平台上的个人或小团队,这种由市场促成的主动放权降低了传统动画“高不可攀”的创作门槛。 1.助力网络自制节目蓬勃发展 网络动画兴起已久,经历了早年各大视频网站对IP内容的抢先开发、野蛮化发展、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近年来朝着精品化制作方向发展。随着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各种小而精的作品开始出现在儿童和家长的视野中。例如,上游动漫与企鹅影视联手推出的“超级小熊布迷”和“豆乐儿歌”系列,爱奇艺推出的自制动画系列剧“奇宝儿歌”和“无敌小鹿”等。这些作品都是以启蒙、益智教育为宗旨,动画角色造型萌动可爱、色彩鲜活,被赋予正面性格,充满勇气与力量。此类网络自制动画作品的播映对建构儿童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对帮助儿童理解外部世界甚至脑力开发无疑都是有益的。网络视频平台借助大数据统计,根据儿童和家长的喜好精准推送自制动漫产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观众,构建了成功的营销模式。 2.自媒体介入儿童动漫作品创作与推广 网络的蓬勃发展与移动终端的普及共同催生了一个更加自由的语言环境,传统媒体的单一性、独占性被打破,個人或者小型机构都能够在当下这个多语境、多需求的环境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儿童动漫产品方面,各类公众号、APP都有成功的营销案例。 (1)增强消费者对数字内容产品的付费意愿 传统动漫产品形态无外乎动画电影和电视剧,以及纸质的漫画、插画产品。在新媒介环境下,产品内容以数字化的方式呈现,传统的票房收入与收视广告只是整个产业收益的一部分,动漫产品的数字化推广成为主流,儿童及家长在大数据的精确推送下,很愿意为公众号和APP上的数字内容产品买单。通过购买,他们可以随时观看视频平台的动画短片,欣赏漫画作品,利用APP陪伴孩子学习。 (2)动漫元素无处不在 在社交软件中随便关注一个与儿童有关的公众号,我们都能在其中看到动画、漫画的内容,从公众号的头像到任意一条用漫画表现的育儿常识,都是动漫式的表现形态,具有高辨识度,体现了公众号的特征。公众号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关注者后,就可利用数据分析用户特征,将与公众号内容相关的动画作品、漫画图书或绘本销售链接加入文章中,抓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形成儿童动漫产品线上销售的新模式。 3.催生新产品和新业态 在注重儿童教育的当下,很多自媒体以亲子为主题,推出丰富多彩的关于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卫生保健、成长故事的话题,这也催生了许多适合在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观看的新型动漫样式,“条漫”就是其中一种。 “条漫”将类似于绘本的故事用漫画的方式表现出来,以适应读者碎片化的阅读习惯;一般采用简单的线条和淡彩的组合方式,风格清新自然,充满生活气息,对家长和儿童来说非常具有亲切感。如网络上备受追捧的《和女儿的日常》,就是一位父亲在自己的公众平台上用“条漫”方式分享与女儿的点滴生活故事的作品,引起了许多家长的共鸣。之后推出的图书和动画作品,实现了对一个主题内容的全方位包装,在线上线下均取得了不错的反响。 由亲子生活漫画引发网络热议的作品很多,并由此催生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绘本漫画工作室。这种小型工作室以亲子教育为目的,以数据推送为先导,在线上组织发起由家长和儿童共同参与的各种绘画活动,降低了创作门槛,使得漫画和绘本创作不再只属于专业人士,让家长和孩子也能成为创作主体,形成了某种体验经济形态。 4.实现传统纸质图书的媒介拓展 纸质图书有其特殊的刚性需求,因此无论媒体技术发展如何日新月异,纸质图书会一直伴随孩子们幼儿至儿童时期的成长。但由于纸质图书不能完全满足当下儿童阅读的需求,因此纸质图书推出了多样性的终端产品,如配套的电子书、光盘以及儿童有声书等。同时,纸质图书的可视化程度不断提高,如儿童数字阅读平台“咿啦看书”从电子书入手,建立了一个面向儿童的电子动画图书馆,使传统纸质文本有了质的拓展。 5.推动儿童动漫产品智能化、体验化发展 随着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应用,儿童动漫产品的互动性与体验性也进一步提升。例如,在儿童学英语APP“叽里呱啦”中,动画内容被嵌套其中,动画角色与真人老师一起带领孩子们大声朗读英文;打开学汉字的APP“猪迪克”时,APP会自动播放一段动画,讲述一个小故事,以提高儿童学习的兴趣,其中还加入互动的内容,引导孩子进入学习环境;数学学习APP“都都数学”通过漫画来引导儿童认识数字和学习简单的数学应用。这些应用能够吸引家长和儿童共同使用。 在纸质阅读方面,点读笔、智能语音玩具的配套推出提升了儿童的阅读兴趣,还有模仿成人娱乐活动研制的学习机、卡拉OK机等,嵌入了动画和漫画的相关内容,寓教于乐。 AR、VR技术也在各类儿童产品中应用。如AR“口袋动物园”通过移动终端的摄像头拍摄卡片就能获得虚拟的三维动画形象,读者通过对形象的触摸能了解动物的简单习性,再加入英语发声,形成了一系列的配套教育形式。再如,一些博物馆和科技馆在展示中运用VR技术,让孩子们能够在虚拟现实的体验中了解相关人文、科技知识。 儿童动漫产品的形态呈现多样化发展的态势,新技术、新媒介的共同作用产生了新的推动力。在大数据的催化下,儿童动漫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动画、漫画创作属于艺术层面的活动,不管媒体技术发展如何日新月异,艺术创新也不能停滞。大数据一方面能够集中反映用户需求,使产业形态更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产品样式的同质化。因此,对创作者来说,在顺应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应关注艺术本身的发展,这样才能为儿童消费者创作出更新颖、更具审美价值的产品。 参考文献 [1][美]亨利·詹金斯. 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M]. 周宪,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郭万超. 大数据如何影响艺术[N]. 中国文化报,2015-12-19. . [3]黄永勤. 国外大数据研究热点及发展趋势探析[J]. 情报杂志,2014(6). [4][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英]肯尼思·库克耶. 大数据时代[M]. 盛杨燕,周涛,译.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5]邱鸿峰. 新媒体时代的少儿电视频道转型[J]. 新闻实践,2007(1):40-41. [6] 王玉林,高富平. 大数据的财产属性研究[J]. 图书与情报,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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