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电视选秀中的平衡与博弈 |
范文 | 钱 梅 摘要从超女到好男儿,再到舞林大会、红楼梦中人,以至中国红歌会的选秀活动,引发了中国电视狂欢,连秀节目也在中国一路飘红。各种传播媒介的综合运用,使得选秀在传播方式上实现平衡与创新,同时各种文化的交融与博弈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关键词:电视选秀传播文化博弈平衡 中图分类号G220文献标识码A 一、从传播角度看“选秀” 1从电视传播的层面剖析电视选秀节目 电视选秀节目是近年来活跃在电视屏幕上的一种新的节目形式。2005年湖南电视台《超级女声》的巨大成功,使电视选秀节目迅速崛起,以至占领了电视娱乐节目收视率的半壁江山。在当今各种传播媒介快速发展的同时,电视仍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据中国科普研究所2006年12月5同发布的调查表明:在公众每天接触的媒体中,选择电视的公众比例高达76.2%,其次是报纸杂志18.7%。但是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势必会出现传播注意力的离散形式。因此。电视选秀以电视传播为主导,综合运用各种传播媒介与手段,达到了电视传播更高层面上的要求。 电视选秀是一种新型的电视节目,但同时也是一个大型的电视活动。因此它涉及的活动策划、传播途径、传播影响力也是值得研究的很好个例。音乐类选秀活动的典型代表——2005年的《超级女声》,运行低门槛儿一淘汰赛一包装培训一企民参与一评委点评的糕本模式,采用电视传播一网络造势一舞台展现一短信投票等传播模式,为当时的电视娱乐节目注入新的血液,为平民与媒体提供了共同的舆论平台。舞蹈类节目《舞林大会》的大众参与性就相对弱些,但同样是选秀节目。只是内容上较之其他有些“另类”。可以把它定义为明星选秀节目,展现明星的另外的舞蹈才华,其受关注度仍是很高的。虽然专家是评委的主体,但也有观众支持的因素作为评断的标准。观众除对本身平民选秀关注外,对明星的热衷也是有目共睹的。舞林大会就是以此为传播的基点。做出了观赏性、娱乐性同在的节目。从传播学角度分析,选秀节目的诞生与发展让我们看到了,以往的单一媒介的传播方式和参与度过低的节目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受众的要求,受众需要更加多元的传播方式和表达途径。 2选与秀的结合,受与传的平衡 选秀,顾名思义是选与秀的结合,但是我们应该如何去协调选与秀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侧重点又应该在哪里呢?选秀节目活动的策划者便进行了很好的处理,实现“为秀而选”。我们知道,选秀活动中,最初的一步就是“海选”,电视媒体通过海选就可以把传播中的受众同时成为传播者。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导师刘京林提出了“‘传受者这样一个大众传播心理学的新概念,并指出,传者和受者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角色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以这样说,在选秀节目当中。受众是一个具有双重价值的主体,它已经不再局限在接受层面上,不再只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了,而是成为了信息的创造主体,从原来的“我听别人说”变为“别人听我说”。受众在传播中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每一位选秀的参与者都想对选秀活动起到一定的作用。他们也许是拥有一个明星梦希望以此为平台展现自己;他们也许是喜欢某位选手,而希望这位选手能赢得比赛而进行支持活动;他们也许是娱乐节目的喜好者,单纯的观赏节目……但是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与心态,传播本能以及对传播权力的渴望是参与者“参与动因”重要方面。 在大多数传统的电视节目中,受众只能是接受者,他们没有更多的表达机会。传播的权力掌握在专业的电视媒体手中。在这种传统的传播模式下,长久以来的传受双方的权力失衡使得受众的渴望获得表达的权力更加突出,而选秀节目的出现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因此这也是选秀节目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选秀节目中,受众充分行使着传播的各种权力,充分享受着自己作为节目主体的快乐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家作主”了。选秀的成功在于重视并利用了受众资源的巨大传播效用。而人们之所以对选秀乐此不疲、趋之若鹜也正是对表达权力向往的一种表现。当这种传播权力握在手中的时候,人们能不为之欢喜吗?也许有人会说某些节目比赛的结果略显不公,甚至黑幕交易等状况的出现。但就传播层面上来看,传播之于受众是很好的尝试与创新。 3对收视率的关注与媒体注意力的争议 电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媒体,其中娱乐节目是重要组成部分,娱乐是电视的最主要的功能之一。电视选秀从开始的“成功狂欢”到后来“同质化”的节目造成的审美疲劳,以至陷入了残酷的拼杀中……这其中所折射出的问题不得不让人思考。选秀节目在追求节目的观赏性、参与性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商业运作,这在市场化时代本是无可厚非的。拿收视率来讲,它可以作为评定节目质量的标准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市场问题。据统计数据表明:飞加油!好男儿》2006年8月26日决赛时创F收视纪录:尼尔森数据显示,仅上海地区收视率就为10.6%,全国为3.29%;《舞林大会》2006年上半年平均收视率达到9.9%。”这样的高收视率体现了大众传播时代的一些特点,本身并不是什么坏事儿,但是,由此为了追求更高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某些电视选秀不惜置社会责任于不顾,打道德底线的“擦边球”,使得传媒的注意力也发生了偏差,闹出一出出丑闻……这样的现象也确实该引发我们对媒体注意力的重新定位。 英国社会心理学家玛罗里·沃伯经过多年的研究得出个结论:“越不用花脑筋、越刺激的内容,越容易为观众接受和欣赏。这几乎是收视行为的一项铁律。”某些受欢迎的选秀节目似乎也印证了这句话。没错,享受轻松的娱乐是受众的需求,但是“宁缺毋滥”同样也是大众的呼声,更是电视节目制作与策划必须遵循的准则。在选秀活动同质化、庸俗化等问题出现的时候,意味着选秀节目开始进入了一个“节点”、一个特殊时期。这种情况下,我们真的该认真思考一些问题了,比如审视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什么、怎样才能让选秀节目更好的走下去等等等等。这才是对电视作为重要传播媒介神圣职责的执着、尊重。也是对广大受众的负责。 二、从文化角度看“选秀” 1电视选秀与大众文化的平衡 大众文化是在现代传媒资本市场策动下形成的一种新兴文化产业。在当今社会中,电视选秀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传播大众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中间电视选秀的发展速度似乎超越了人们的想象,选秀风暴从2005年开始,以迅猛之势席卷了原本由主流文化引导的电视传媒。“电视作为明眼人都可以感受到的大众文化演练场,已经大规模踏入娱乐文化的追求中不可自拔”,而电视选秀节目已经成为中国电视新生节目形态中的一朵奇葩。 以最初的“超级女声”为典型代表分析。“超级女声”作为音乐类的选秀节目,由普通大众参赛的“民星”选秀。是电视选秀与大众文化文化的平衡的很好案例。其内涵在于将电视文化走向和深入了平民。于是引发我们对大众文化中“草 根文化”的探讨。有关草根化,选秀节目的意义在于它最好的发挥了大众的参与性。而“海选”则真正实现了每个人都有几十秒的展示,任何人都可以“想唱就唱”。 每个人都有可能在这个节目里获得均等的机会,都有实现梦想的可能。这是大众为之着迷的核心,也是大众文化的重要表现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也在发生着变化。凭借个人的力争上游,争取成功的精神成为许多人的奋斗观。而“选秀”节目中的精神也是此种个人精神的张扬与放大。选手们凭借自己的实力,努力与永不言弃的方式取得胜利,实现梦想。其实这与大多数中国平民的梦想相似。虽然“选秀”实现的是“明星梦”,而普通百姓各有各的梦想,似他们追求的奋斗精神是相同的。有人批判他们想一夜成名,宣传盲目崇拜的现状,可谁又能否认选手们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所付出的努力呢? 今天,这种“选秀文化”已经被大家所适应和习惯,没有了当初的新奇感和当时的“震惊”的体验,而且像一切事物一样,在它发展的过程中也肯定开始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但“草根”崛起的趋向和电视与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融合都有了许多新的发展。“草根”文化也正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获得了“发展壮大”的机会,拥有了更大更广的表达空间,因此也被放大为一种新兴的文化力量。在此,电视选秀与大众文化也找到了其平衡发展的基点。 2“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的博弈 伴随选秀的PK,“下旱巴人”和“阳春白雪”也来了场大PK。2007年下半年,以重拍红楼梦的消息为发点,“红楼梦中人”选秀活动又掀起了盛况空前的“全民入梦”风潮。在此,“选秀快餐”与“国学大典”联系在一起,霎时间,“亵渎经典,赚钱阴谋……”等各种言论层出不穷。而这次选秀活动究竟是“贾雨村言”还是“尉为大观”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红楼梦》的文化底蕴之深是众所周知的,其中的金陵十二钗也可谓都是阳春白雪。而他们的扮演者真的可以是普通民众吗?在此,便要求我们这些“下里巴人”有对经典的认识,对文化的充盈。而在选秀活动中真可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啊!你会把“王熙风”写成“王西凤”吗?或是把“探春”认成是“惜春”吗?在参加报名海选中的各路美女帅哥当中,可不乏这样的“经典之作”啊。据调查。参加海选的人有六成没有读过《红楼梦》原著,看都没看过的人们该如何去演绎这部国学经典。可能是无知者无畏吧,这也算选秀风潮中特定的“无畏文化”吧…… 如果说是否读原著只是“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的文化表层上的博弈,那么接下来的某些荒唐状况就不得不说是精神意义的撞击。有人想晋级,出现了刀逼评委的意外事件;有人要“智取”,发生了用钱去买角色的恶劣行为;也有人想入选,花大代价去整容,最终也没能成功。许多人是基于对明星梦的追求参加选秀,许多人也是对文学经典的热爱。我们无从去辨别其中味。只是“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的博弈在各个领域都在进行着。一如平民文化与精英文化共存的现状。用曹雪芹的话来解读这场选秀博弈吧:“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3选秀中,主流文化的回归。 选秀文化多归属商业、大众文化。但也有许多选秀节目另辟蹊径,展现了主流文化与选秀节目良好结合。其中以代表本土主流文化的《中国红歌会》的屡获成功,实现选秀中,主流文化的回归。同时中央电视台的“感动中国”则是“为选而秀”的范例,它不是普通选秀的范畴,却也有全民参与的选择权。它所传达出来的文化道德精神更是让我们为之感动,甚至落泪的经典文化。 主流文化寓意于选秀节目中是一种创新,也使主流文化更好的传播。主流文化与选秀节目的理性结合,正展现出其独特的文化魅力。同时,以红色经典、主流文化为主题的电视电影作品也受到好评。例如《亮剑》《敌营十八年》《集结号》等优秀的作品。 它们传播的不只是电视信息,更彰显了主流文化的影响力。而且红色文化所蕴涵的革命精神显示其厚重与崇高。 美国著名大众文化理论家约翰·菲斯克在谈及电视文化的时曾说:“我把电视看成足意义与快乐的承载体和激励体,而文化则是这些意义与快乐在社会中的生成与传播。电视是一种文化,是使社会结构在一个不断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得以维系的社会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意义、大众娱乐和传播就是这一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 那么,就让我们的电视节目在博弈与创新中绽放中国文化的奇葩吧。 三、电视选秀的发展方向 随着中国电视选秀节目的发展,其低谷与巅峰同在。选秀节目的同质化已经让受众对电视文化的庸俗化深感忧虑。电视选秀的发展方向,各类电视节目的良好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与探索的。 媒体传播之所以选择电视选秀,是因为它可以体现核心价值。那么,电视选秀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呢?电视选秀的核心价值就是它的媒介影响力,它构成电视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力价值。文化活动之所以选择电视选秀,是因为它的注意力,公信力;但是这种公信力必须通过注意力才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形成媒体与公众双赢的影响力文化。经济活动之所以选择电视选秀,是因为它广泛的传播途径,较大的传播范围,带来的经济利益。 电视选秀之路,既需要创新,更需要坚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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