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现代阿拉伯国家君主制度前景探究 |
范文 | 摘要:阿拉伯国家君主制的形成和家族与部落制度对君主制的认同、西方国家对阿拉伯君主制的态度等有着密切关系。阿拉伯国家君主政权合法性的来源,一个是阿拉伯君主的传统合法性,另一个重要来源是伊斯兰教。阿拉伯君主国面对“阿拉伯之春”等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内进行小范围改革,以安抚民意。分析阿拉伯君主国政治制度的前景,认为君主制要保持生命力,进行政治改良势在必行;转变现有经济模式,摆脱地租型经济是必由之路;摆脱大国依附,自力更生方为生存本源。 关键词:阿拉伯;君主制;王权;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K384.52? ?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2-0034-04 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一样,阿拉伯国家经历了“一战”和“二战”的洗礼,同样进行了反帝、反殖民主义的斗争,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最终导致所建立的政权组织方式也不相同。奥斯曼帝国原有版图被西方瓜分完势力范围之后,造就了阿拉伯国家的现有边界;西方殖民国家撤离之后,形成了目前阿拉伯世界的政治格局。本文就阿拉伯国家君主制度的前景作一分析。 一、阿拉伯国家君主制的形成 阿拉伯国家大多地处沙漠地带,在没有发现石油之前,多为不毛之地,除了占据连接亚、非、欧三大洲的交通要道之外优势不多。阿拉伯民族自古就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伊斯兰教兴起之后,使得该地区人民思想逐步得到统一,他们抛弃了多神崇拜,建立了统一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盛行以及后来伊斯兰帝国的建立,为该地区在战后建立君主制国家组织方式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以下主要从两个方面分析现代阿拉伯国家君主制的形成原因。 一是家族与部落制度对君主制的认同。阿拉伯民族悠久的游牧历史,使得家长制和部落制成为阿拉伯国家最普遍的社会结构组成方式。其实阿拉伯国家的国王与君主大多数是由大家族族长、部落首领演变而来,所以家族与部落天然有向王室演变的条件。从社会结构看,阿拉伯式的部落家族是有利于君主制的建立和长期存在的。从历史上看,部落在中东国家的形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穆罕默德利用伊斯兰教将阿拉伯部落整合到一起,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王国雏形,相继发展成哈里发国家,以及后来的伊斯兰伍麦叶王朝、阿拔斯王朝、奥斯曼帝国,这些帝国治下的部落,是构成王国的基本组成部分。近代阿拉伯君主国,无一不是由大部落家族演变成大地主阶级,最后取得了王权的。 时至今日,阿拉伯国家君主仍然秉持“家天下”的理念,如沙特阿拉伯的沙特家族、科威特的萨巴赫家族、卡塔尔的撒尼家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扎伊德家族、阿曼的赛义德家族、巴林的哈利法家族、约旦的哈希姆家族、摩洛哥的阿拉维家族等,在该国政坛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阿拉伯君主国,家族政治是维系王国统治的基础,现代国家几乎所有的要害部门都由王室家族内部人员担任,这在客观上有利于王国的统治稳定。当然非王室家族的独立性对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部落与国家的关系在阿拉伯君主国中始终是一个微妙的关系。 二是西方国家对阿拉伯君主制的态度。阿拉伯国家君主制的建立,其实就是和西方殖民国家相互妥协的结果。随着二战的结束,阿拉伯国家纷纷要和宗主国脱离,争取独立,民族运动开始高涨。当时阿拉伯国家普遍经济发展落后,大部落首领、宗教领袖争相成为民族运动的中心,以谋求在新成立的国家中取得领导权。例如,伊拉克的哈希姆家族、也门的伊玛目、利比亚的塞努西教团首领、沙特阿拉伯的伊本·沙特均是如此。[2]这些领导人或建立或维持原来的君主制政权,如摩洛哥国王默罕默德五世为了能够在战后继续维护王权,摇身一变成为独立运动的明星人物。由于这些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还没有形成,不能提出建立民主制的目标,这本身也是君主制度能夠建立的必要条件。 对于阿拉伯国家的独立要求,作为主要宗主国的英、法两国要竭力保持在这些委任统治国家的影响,和独立运动的领导人达成妥协,允许他们建立独立国家,甚至为新晋君主提供支持,镇压反对派,提供保护伞,以构筑战后新殖民体系。例如,英国和科威特、阿曼签订保护协议,保护君主镇压异见者;英国还支持哈希姆家族替英国统治外约旦和伊拉克。阿拉伯国家的被殖民属性,并没有因为独立运动的兴起而被彻底洗清,这是由于阿拉伯国家的部落和宗教观念所决定的,部落和宗教领袖并非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自然不能提出彻底改革的目标,原有的封建思想迎合了殖民国家的需要,两者一拍即合,这是现代阿拉伯国家君主制度建立的主因。 二、阿拉伯国家君主政权合法性的来源 政权的合法性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现代国家管理者都会不遗余力地宣传自身政权的合法性,找各种证据来论证自己施政和管理国家的正确性、有效性,阿拉伯国家也是一样。在民主化浪潮愈演愈烈的当今社会,阿拉伯式的王权在全球范围内基本是逐渐消亡的状态。阿拉伯国家的君主们时刻在为自己的统治寻找合法存在的理由,从历次中东地区的危机和结果来看,阿拉伯君主国的努力无疑是取得成效的。以下就从传统和宗教两个方面来分析其合法性来源。 阿拉伯君主的传统合法性是指,王室对臣民的统治是一种基于自然继承的、统治历史的权威,不需要人为的政治谋求。[3]统治者是依照传承下来的模式确定政体的,对他们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4]2阿拉伯国家传统中世袭制度根深蒂固,家族和部落世袭古已有之,国民对于王位和政权的世袭与传承自然不会提出过多异见,这是阿拉伯君主制世袭传承的天然优势。阿拉伯社会中固有的部落观念、民族习俗、政治习惯,已经早已固化在民众的潜意识之中。如果对此提出异议那就是违背了祖先的传承,是对历史的大不敬。阿拉伯国家君主会为自己的统治寻根溯源,例如科威特埃米尔统治最早可以追溯到1756年由萨巴赫家族建立的科威特酋长国;沙特家族对沙特的统治可以追溯到18世纪以来沙特家族对阿拉伯半岛的统治,“继承祖先对这片土地的统治”。[5]57 祖传的土地是君主合法性统治的最好依据。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君主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卢梭认为“宗教是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6]57伊斯兰教两大法理来源的《古兰经》《圣训》都有类似关于顺从统治者的表述,例如《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7]62《圣训》说:“服从真主就是服从我,服从伊玛目就是服从我;反叛我就是反叛真主,反叛伊玛目就是反叛我;若伊玛目是正义的,他必将得到报酬,而你当报以感激;若伊玛目是暴虐的,他必将受到责罚,而你当稍安勿躁。”[8]57阿拉伯国家的君主们要利用宗教为自己树立统治的合法性权威,就必须不遗余力地为自己寻找伊斯兰渊源,保持自己伊斯兰正统地位,就是对穆罕默德建立起的伊斯兰政教国家合法的继承。例如约旦国王将自己族谱标榜为先知穆罕默德的哈希姆家族;沙特家族和瓦哈比教派结盟,利用瓦哈比为王权提供伊斯兰法理统治依据,沙特国王经常兼任总教长一职,法赫德国王甚至将国王称谓改成“两圣地之奴仆”,通过朝觐活动,打造沙特伊斯兰盟主地位,利用控制两大圣地的有利优势打造“本源”“纯真”的伊斯兰形象,以增强沙特王室的权威;摩洛哥王室将其身世追溯到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阿拉伯国家王室除了用伊斯兰教对自身的统治进行包装,还在制度上进行强化。例如沙特王室利用瓦哈比教义来支配社会公共领域,利用教权为王国推行的大政方针寻找宗教合法性依据,利用“法特瓦”(教法判例)来服务于王权。沙特还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举行“巴拉卡”(圣神祝福)、“谢利夫”(圣裔)、“巴亚”(效忠)等仪式来强化臣民对国王的效忠意识。阿拉伯国家君主利用宗教将世俗政治权力神圣化,将世俗政治领导人塑造为真主的代治者。自倭马亚王朝起,“苏丹是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等鼓吹“君權神授”的思想便成为伊斯兰政治思想的主流。[9]阿拉伯国家政权自身合法性来源的内生因素要相较其他地区来说更为强大,这也是阿拉伯君主国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三、阿拉伯君主国面对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阿拉伯之春”是阿拉伯国家近年来遭受的最为严重的政治动乱,诸多君主国一度陷入恐慌,虽然倒下的只是几个中东政治强人,但这对阿拉伯君主国而言是莫大的刺激。在阿拉伯八个君主国中,受到冲击最严重的是巴林,巴林什叶派举行大规模游行活动反对王室逊尼派哈利法家族,反对教派歧视,甚至要求推翻王室,最终由沙特出兵镇压叛乱;科威特、摩洛哥、约旦爆发青年抗议活动,要求改善民生和就业问题;沙特和阿曼仅爆发了小规模的比较孤立的骚乱、示威活动;卡塔尔和巴林基本没有影响,仅有个别“异见人士”在网络和社交平台鼓动游行示威活动,但没有得到响应。 面对突如其来的社会变化,阿拉伯君主国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但王室很快适应了新的变化。要适应社会的发展,阿拉伯国家的君主就需要对内进行小范围改革,以安抚民意。它们采取的主要应对策略有三点。 一是向国民小施恩惠,满足个别群体部分要求。“阿拉伯之春”的爆发对阿拉伯君主国的君主也颇有触动,他们生怕王权不能抵御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潮,因而迅速作出反应以安抚民心。例如沙特出台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的政策,向国民承诺进行政治改革,就改善妇女地位等问题提出时间表。阿拉伯产油国通过直接发放现金和补贴的方式来给国民带来实在的好处,以稳定国民情绪,如科威特向国民发放50亿美元改善生活,沙特更是投入1300亿美元,出台一揽子补助计划。这些都是阿拉伯君主国惯用的做法,用金钱换稳定。石油经济给阿拉伯产油国带来了巨额美元收入,这些国家直接进入世界高收入国家行列,这种得天独厚的经济模式,使君主国的政府职能大部分是分配国家资源,国民在享受高福利的同时,是把自己的政治权力让渡。英国学者蒂姆·尼布洛克把这种福利型社会称之为“幸福合法性”[10]10,这种现象在食租国家尤为常见,民众在获得高福利的同时,和统治者达成某种默契,放弃自己的政治权力,以享受高质量的社会生活,免于奔波之苦。 二是君主国抱团取暖,共渡难关。君主制在阿拉伯国家代表着一种固有传统,现有的八个君主制阿拉伯国家互帮互助共同维持国家的稳定。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GCC),自1981年就已经成立,宗旨是协调政治、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是对地区和国际事务的一个协调机构,但目前看来,该组织俨然就是一个君主制国家俱乐部。约旦、摩洛哥作为阿拉伯八个君主国中的非产油国,在面对政治波动时能使用的美元资源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这两者不约而同的申请加入海合会,海合会欢迎约旦和摩洛哥加入,①约旦和摩洛哥将向海合会提供2万名职业军人,他们将负责干预海合会成员国家内出现的“非常局势”,海合会方面会负责支付所有军人费用。②这是典型的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模式,其实这也是阿拉伯国家庇护制度的一种表现。阿拉伯国家由于历史和宗教的关系,本来就是阿拉伯兄弟,是殖民战争导致各个阿拉伯国家独立,寻根溯源本是一家亲,无论是从心理还是文化传统上,都有这种庇护与侍从关系。有资本和资源的国家天然有一种庇护弱小兄弟国家的责任,这一切都是在家庭、部落、教派之前相互交织的存在,在世界范围内阿拉伯君主制框架下,这种庇护关系显得更为重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海合会将约旦和摩洛哥纳入其中,是对阿拉伯君主制的加强与保护。 三是向域外盟国求助,争取大国支持。自二战结束、苏联解体以来,世界变成一超多强格局,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没有对手,对世界和地区事务举足轻重。穆巴拉克和本·阿里被美国抛弃,卡扎菲被美国直接出兵置于死地,在阿拉伯地区仅存在一个叙利亚巴沙尔政权还在抵抗,美国对于阿拉伯国家政权的影响至关重要。二战初期由英、法主导的阿拉伯地区格局,早已经变成为美国主导,阿拉伯君主国在制度上是不符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民主价值理念的,美国向来都是以民主为旗号推动战略利益,在战术上却不是一味的推行西式民主。阿拉伯君主国地处比较重要的经济和战略利益位置,推行民主不符合美国的现实需要,保持地区影响、扶持亲美政权才符合美国的利益。阿拉伯君主国都是美国的盟友,美国给予安全保障,默许君主国镇压国内反对势力,而对敌对国家即使是民主体制也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干预,这是美国“双重标准”的一贯做法。阿拉伯君主国为了换取美国的安全保障不惜下血本,2017年5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沙特国王萨勒曼签署了高达1100亿美元的军售大单。③无独有偶,卡舒吉事件使沙特王室非常被动,最终还是通过金钱求美国摆平此事。④倚仗大国获得安全保障,有时候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阿拉伯君主国对此心明如镜。 四、对阿拉伯君主国政治制度的前景分析 美国学者亨廷顿在上世纪60年代就提出“国王的困境”论断,他认为致力于现代化的君主制国家必将陷入一个“根本性的困境”,因为陈旧过时的传统君主制与其面临的现代化挑战之间存有无法解决的悖论,这决定了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君主制的脆弱性和过渡性。[11]145二战后许多地区政治制度的变迁都印证了这一理论,但在阿拉伯世界,这一理论目前看来似乎不能成立,阿拉伯君主制国家在经历了“阿拉伯之春”的洗禮后,似乎显得愈发强大。阿拉伯地区在没有大的政治波动或者地区冲突发生时,似乎这种制度没有衰落的趋势。那么阿拉伯国家君主制前景如何,以下做简要分析。 首先,君主制要保持生命力,进行政治改良势在必行。由于各阿拉伯国家国情不尽相同,君主制国家政府组织方式也有差别,同样是君主,有的叫国王,有的叫埃米尔,有的叫苏丹,有的还设有总统、总理等职位。议会和宪法制度在这八个国家也是不尽相同,有的有成型的议会和宪法制度,有的无现代意义上的议会和宪法。 就组织方式上而言,约旦和摩洛哥算民主制度较为先进的阿拉伯国家,有的学者称其为“二元君主制”,国王通过设置官僚机构来统治国家,表面上国家事务都由政府首脑和议会管理,实际上国王凌驾在政府和议会之上,国王拥有否决法律、任免总理、解散议会的绝对权力。这种政治制度的优势是在国家遇到管理危机时,国王可以把责任推卸给政府和议会,通常做法是更换政府总理和解散议会,通过重新选举来度过危机。二元君主制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这种有限的权力让渡,有可能会走向英国式的国王和议会斗争道路,最终的结果是国王养虎为患,议会势力最终把国王权力限制在君主立宪的框架下。还有的可能就是国家制度的变革,例如伊拉克、也门、埃及、利比亚,由战后起初的君主制最终变更到共和制。当然这几个国家制度变更还有其他因素存在,但毕竟这是前车之鉴。 海湾六国都是“家族式君主制”,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议会和宪法制度都不尽完善,如阿曼和沙特没有明文规定的宪法和议会,只有些管理国家的基本法,也不称之为宪法,《古兰经》和沙里亚(伊斯兰教法)为两国基本的治国法典。严格意义上讲,不设立议会和宪法制度的国家不能称之为现代国家,但这在阿拉伯国家是特殊的存在。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联酋虽有明确的宪法和议会制度,但和约旦和摩洛哥的权力让渡模式又有区别,基本上是处于立而不用的状态,或是仅对国王提供咨询服务。总体来讲,海湾六国无论是否设立宪法和议会制度,国家的权力基本是掌握在王室和家族手中,要害部门全部在国王的控制之下。比如在沙特能被称作王子的大概有7000人,这些人遍布在国家职能部门,犹如一个专制党派管理国家运行。 其次,转变经济模式,摆脱地租型经济是必由之路。石油财富是阿拉伯国家君主政权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这不禁使人想到一个问题,万一石油资源枯竭了怎么办?万一有一天人类出现能源革命,石油不再是全球能源的主要供应方式怎么办?可以预见的是石油资源的衰落必然会导致阿拉伯国家王权控制力的衰弱,君主国特别是产油国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例如,阿联酋致力于打造一个集旅游、物流、金融为一体的现代国家,大面积建造人工岛,每年吸引数百万人到阿联酋旅游,迪拜已经成为世界著名城市,开放程度令人瞩目;卡塔尔注重在全球领域做投资,利用石油换来的巨额美元,在欧洲购买圣日耳曼足球俱乐部股份,投资酒店,以及入股大众汽车、道达尔石油公司和巴克莱银行等全球性企业;沙特新王储出台2030愿景,应对2014年突如其来的国际油价崩塌,增加非石油产业比重,逐步降低对石油经济的依赖,保证国家经济安全。阿拉伯君主国在为后石油时代的国家经济做考量,更是为王权的继续延续做考量,实现经济的多元化,摆脱对石油的依赖,是对未来王位继续存在的保障。对于过惯了富足日子的阿拉伯产油国来说,如不利用手中的美元发掘国家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国家破产基本是指日可待的,委内瑞拉就是典型例子。作为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委内瑞拉坐拥世界第一石油储备却因油价下跌,国内经济崩塌,民不聊生,政权不稳,这对阿拉伯国家来说是前车之鉴。 三是摆脱大国依附,自力更生方为生存本源。阿拉伯国家在历史上是经历过光辉与荣耀的地区,自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以后的数百年间,阿拉伯王朝此起彼伏,辉煌一时。近代以来西方率先发起工业革命,工业的力量促进了西方跨越式的向前发展,西方一枝独秀,全世界都在向西看。随着西方进入现代社会,传统的中东和远东地区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奥斯曼帝国受殖民主义的侵袭分崩离析。在殖民主义随着二战结束而褪去之时,阿拉伯人民并没有形成统一的革命纲领和理论,而是各自为政,利用部落力量和宗主国达成妥协,充当委任统治代言人。这种不彻底的革命性,是导致阿拉伯君主国一直到现在还严重依赖外部大国力量的原因,只是其保护国由原来的英、法、苏,变成了目前的美国。 美国对阿拉伯君主国的支持是基于对石油利益的需要,当石油利益不在,美国的所谓民主价值武器肯定就会重新拾起,对君主制的抛弃是必然的。做好独立自主的准备,不依附大国而自食其力,应该是阿拉伯君主国的国家战略。卡塔尔作为波斯湾小国,所表现出的外交姿态和其他几个国家颇为不同。卡塔尔作为海湾域内国家,本应一切听从沙特调遣,但在对伊朗、穆斯林兄弟会、哈马斯等问题与沙特政策有区别,这使沙特颇为恼火,从而爆发了卡塔尔断交危机,沙特纠集阿联酋、巴林、埃及对卡塔尔断交,并实施制裁。从制裁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卡塔尔似乎变得更加强大⑤,这种独立自主性的作用可见一斑。卡塔尔在对外政策上所表现出的果敢是值得称道的,在域内如果能做到不依附大国,那么离不依附世界强国的目标就不远了。 历史证明,阿拉伯地区的共和制政权存在太多不稳定性,美国式的民主在阿拉伯土地上表现出水土不服的特征。阿拉伯君主国最终演变成英国式的民主还是美国式的民主,本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制可能更为实际,因为阿拉伯君主国并没有诸如英国那样的王室传承,或者说传承的时间太短,阿拉伯国家要么标榜自己是圣裔,要么就是纯粹对百年来祖先基业的继承。圣裔这一说法很难长时间站稳脚跟,能被找出圣裔渊源的家族太多了,很难保证这些家族就没有争夺权力的想法。对于继承祖业的这些王室来说,被强制性颠覆的可能性更高,利比亚、埃及、伊拉克、巴林就是前车之鉴。阿拉伯民众受宗教思想的影响,容易做出比较激烈的行为。 注 释: ①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i/jyjl/k/201105/20110507546907.html(上网时间:2019年3月10日)。 ②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1-09/2023480.html? agt =15417(上网时间:2019年3月16日)。 ③http://mil.news.sina.com.cn/world/2017-05-22/doc-ifyfk kmc 9996693.shtml(上网时间:2019年3月15日)。 ④http://www.yidianzixun.com/0KaueD2A(上网时间:2019年3月8日)。 ⑤https://pit.ifeng.com/a/20180607/58609223_0.shtml(上网时间:2019年3月17日)。 参考文献: [1]Philip S.Khoury,Joseph Kostiner.Tribes and state formation in the Middle East[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 [2]黄民兴.试论20世纪中东君主制的变迁[J].西亚非洲, 1997(6). [3]胡雨.“阿拉伯之春”与中东君主制国家政治稳定[J].国际论坛,2014(2). [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5]Madawi Al-Rasheed.A History of Suadi Arabia[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 [6](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 [7]古兰经[M].马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8]Ann K.S Lambton.State and Government in Medieval Islam[M].New York:Routledge,2002. [9]丁隆.阿拉伯君主制政權相对稳定的原因探析[J].现代国际关系,2013(5). [10]Tim Niblock,Saudi Arabia.Power,Legitimacy and Survival[M].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 [11](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杨飞(1986—),男,回族,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北京语言大学在读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东问题。 (责任编辑:朱希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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