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次道德”问题探讨 |
范文 | 赵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实践的不断丰富,社会中出现了“次道德”现象,学术界对此高度关注。对此,学者需要以一种理性的态度,结合当前的道德实际去重新审视新出现的社会现象。 一、“次道德”命题的提出及其论争 对于“次道德”的探讨,最初是由于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的一份提案而展开的。“2003年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提交了一份对卖淫嫖娼行为中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的提案。”该提案被报道后,很快在社会中形成了“次道德”这样的新名词。一般而言,对于那些为了避免给社会带来更大危害而采取权宜之计,借此来减少社会损失的行为叫作“次道德”。例如,据某媒体报道,在北京打工的湖北姑娘袁某在上班时被偷走了包,包里面除了现金以外还有身份证、客户资料以及自己的名片。隨后几日,袁某却意外地收到自己被偷走的身份证和客户资料。袁某告诉记者,遇到这种事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不知道应该感谢小偷的善心,还是应该憎恨他的偷窃行为。这在学术界引发了激烈争论。 目前学术界关于“次道德”存在两种对立性的观点。一种是赞同“次道德”这个命题的提出。“次道德”是违法者在实施不正当行为的过程中尽量给社会和他人减少损失,甚至有时候还会做出正向行为的道德行为,这些行为从整体上看属于违法犯纪的行为,但是其行为主体在违法过程中减少了受害者的损失,与违法犯罪或完全违背道德伦理比较而言,“次道德”行为又是为了道德而存在的。因此,赞同“次道德”的学者认为,“次道德”与主流道德相比较而言属于不充分的、不完美的道德。在违法过程中,虽然违法者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再否定违法者所做出的善的行为,那么有可能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维护更大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利益,即在道义上对那些潜在的不法侵害者采取一定程度的让步,这也是肯定“次道德”行为的合理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许多学者认为“次道德”的出现是我们国家道德文明的进步。 不过,有些学者则认为“次道德”命题的提出是不合常规逻辑的,也不具有科学性。第一,当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时,他们本质上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无论怎么辩解都不可否认他们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毫无道德可言。第二,从逻辑上来看,如果说承认“次道德”的存在,根据违法者在违法期间做的善事或好事来减轻他们的罪责,那么依此类推,是否存在“次次道德”?如果承认“次次道德”的存在,那么依次类推下去,违法者最后很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制裁。第三,从行为动机来看,“次道德”的提出也缺乏合理性。违法者在违法时其动机是从恶出发的,那么即使在恶的行为当中存在善的因素,相对于主流道德来说,其动机都是不纯善的,因而也属于不道德的范围。 “次道德”这个命题的提出,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那么,在赞成的同时也引发人们思考“次道德”是否值得被人们所倡导。 二、“次道德”是否能被倡导 对于“次道德”是否值得倡导的讨论,依然存在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倡导“次道德”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过大。任何道德现象都有其评价标准,“次道德”也不例外。但有学者认为,与主流道德的评价标准不同的是,“次道德”的评价标准中具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也是其自身复杂性的一种表现。我们可以看到,在“次道德”中,违法者所遵守的标准是在违法的基础上以减少危害从而减轻处罚为标准的。并且,倡导“次道德”也会给我们原本具有的主流道德标准带来混乱,从而引发人们对基本的道德底线的困惑,也可能会使人们产生错觉,即认为只要在违法过程中有向善的行为,就可以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将这种假象的“善”看作是真正的“善”,错而将真正的“恶”看作是假性的“善”。那么,这些不道德行为最终将会冲击我们的道德底线,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但是,大部分学者认为“次道德”是值得被倡导的,他们认为其对于社会稳定是必要的,并且“次道德”现象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首先,早在古代,“次道德”现象已经存在,比如古代侠义小说中的“劫富济贫”,侠义者虽然是偷窃别人的物品,但他们将这些物品用来扶贫。其次,“次道德”的出现体现了现当代道德的个性化、道德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在当今社会中,绝大部分人所追求的“善”是绝对的“善”,有善就会有恶,善恶处于天平的两个极端,但有极少部分人则是处在善恶之间,他们选择了“恶中求小善”的“次道德”标准。再次,“次道德”的产生折射出现代社会中对于那些非主流的道德价值的重视。因此,倡导“次道德”是必要的。最后,人性是多元的,不能用唯一的标准去评判所有道德现象,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社会中也存在法律触及不到的范围,因此,在不能行使法律的情况下,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人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对违法者进行“次道德”教育也是必要的。综上所述,这些学者认为倡导“次道德”是有必要、值得倡导的。不过,他们认为人们不能毫无准则地倡导“次道德”,应当遵循正确的原则对人们加以引导。 三、“次道德”的引导原则 道德的存在是为了在实际生活中指导人们的行为,是以确保人们形成正确的行为方式,在本质上达到知行合一为内容的精神。“次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道德行为而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主流道德的引导,并且在引导过程中要坚持以下正确原则。 首先,坚持社会主义主流道德方向的原则。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道德作为我们的主流道德,其中涵盖了一些根本性、基础性的道德原则,例如尊重生命、保护财产等。我们根据上述例子看到,小偷在自身私利得到满足的同时减少了失主的财产损失,这也间接地体现了小偷对失主财产的保护。我们倡导“次道德”现象是因为从犯罪者总体的恶行当中看到了某些善的行为,并且作为具有局部善意的“次道德”行为在内容上相似于主流道德,只不过在形式上区别于主流道德。因此,引导“次道德”行为就需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方向,即以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去教化人们,规范其社会行为,引导人们积极向善。 其次,坚持间接引导的原则。与主流道德相比,“次道德”需要坚持间接引导的原则。“次道德”之所以得到社会的认可,是因为在“次道德”行为中人们看到了恶的行为中的善意,但是不能直接引导人们去学习这种行为。“道德评价对人们的教育作用不但能够使人们从价值判断中了解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而且使人们从道德评价中更加深刻地去了解怎样选择正确的行为,在行为过程中怎样使善良的动机与有益于社会的效果达成一致”。因此,对于“次道德”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发挥主流道德的评价作用,间接引导违法者在其恶行中尽可能采取“次道德”行为。 最后,坚持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公平正义原则要求我们在分析“次道德”行为时要坚持公平正义,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实际生活中,有许多行为正如上文阐述的小偷行为那样存在局部善的行为,分析此类行为时,我们更应该客观、公正地分析个体行为中的善恶因素,并公正对待,对其善的行为给予肯定,对其恶的行为给予法律惩治,并使个体承担相应的道德惩罚。对此,“当我们对善恶行为褒贬分明、赏罚分明时,才能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宣扬善、抵制恶的鲜明态度,坚持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更好地引导‘次道德”。 四、结语 “次道德”不是社会中偶然产生的社会现象,引起社会的重视也是必然的。“次道德”的出现及其受到重视也表明我们社会文明在进步,我们更加有必要去重视“次道德”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倡导、教化那些违背道德伦理或是违法犯罪的人来学习“次道德”的精神仍然是必要的。但是,“次道德”与主流道德存在一定区别,如果我们在社会中完全倡导“次道德”,会对主流道德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我们也需要坚持上述原则并掌握好倡导“次道德”的度。对于社会民众来说,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才是正道,是不容许更改的;而对于违法者来说,认可“次道德”是社会对他们的宽容,是拯救他们的第一步。因此,我們认为,在各种社会道德现象出现的现当代,我们并不能完全否定“次道德”,而是要在社会主流道德引导的基础上学习和倡导“次道德”。 参考文献: [1]罗国杰,马博宣,余进.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田方林.略论次道德的引导[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6):58-63. (作者单位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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