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简议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
范文 | 魏强 【摘 要】 文章指出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是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应深化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识;就如何推进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出建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形式;把权力的规范运行作为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公信力。 【关键词】 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科学化 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贯彻落实这些精神,我们必须密切结合实践,通过制度创新,有效提高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水平。 一、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是新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 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就提出通过民主进行反腐败的思想,指出反腐斗争获取胜利以及党风建设获取胜利的基础和关键是民主。认为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当中的“周期律”,才能避免“人亡政息”的局面,进而更好的为我党廉政理论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在我们的国家刚成立时,廉政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建设中就处于重要地位,它影响着执政党的兴衰和国家的稳定。共产党从一开始就贯彻了完整的反腐败观念,采用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作风、宗旨和历史经验教育,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密切联系群众制度,鼓励依靠民主进行反腐斗争,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的规定,营造了强大的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了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思想信念。“文革”时期,党的公安、检察、法律机构以及反腐败制度都受到了破坏。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汲取经验反思教训,明确认识到制度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推动制度建设才是重中之重。我们党开辟了一条不搞群众运动同时又可以合理有序地反腐的新道路。这一时期,中共中央为反腐倡廉作出了很多重大决定和安排:恢复和重建党的纪检机关并且花费三年时间来全面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推进全党“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战略体系进行了完善,有效推进了依法整治腐败和靠制度反腐败的进程。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规,2013年5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使党拥有了第一部正式、公开的党内“立法法”,推动党的制度建设,并以党内法律法规建设为中心,丰富和扩展了执政党建设的新途径。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机制、党内演讲机制、党员干部自我举报机制和质询机制。在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调查数据中显示,党的十八大后,老百姓对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这一数据显示了党中央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执政态度,表明人民群众充分认可党中央的反腐工作,反腐工作成绩显著。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制定或修改了近200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40多部是与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和制定的,1000多部是在地方一级起草的,这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回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践过程,可以说制度建设的有效程度决定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水平,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建设制约着党的整体建设的有效性。 二、要深化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识 邓小平在1980年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的讲话中提出了制度建设思想。他关于“制度是决定性因素”和“制度问题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著名论断,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多年来,党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新的时期进一步推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但是在对制度建设的理解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大众忽视的问题。深入思考和探索这些问题,将模糊的认识搞清楚,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至于腐败的原因,有人坚持制度是人为设立的,所以当一个人的素质不过硬,那么即使有一个再好的制度系统也是无用的。更多地从主观认识上理解,如果思想层面的防线崩溃,则会很容易发生腐败行为,要保證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防止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堕落,就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层面的教育,提高主观意识的自觉性。腐败的表现是利用公共权力来谋取私人利益,这是权力制约的严重缺失和个人自我控制的严重缺失所导致的。明确一些模糊的认识,对于把握腐败的本质和根源问题,找到控制腐败的方向和重点是很有必要的。 思想素质和精神境界的低下是腐败的原因之一,但这种观点没有谈到问题的本质,导致了反腐败不能从根本上被解决。从这几年间整治的重大违纪违法的案件中分析,可以观察到现如今的体制和机制存在部分矛盾及问题。相比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打击和威慑来说,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则更为重要。邓小平指出,“体制问题不能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不能解决”,如果制度没有落实或没有落实到位,从根本上说仍然是制度出了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反腐败制度的要求、法规和规章之间缺乏凝聚力和系统性,其中的条令、要求、规定本身不健全不到位。例如,当下的反腐工作机制大多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最先提出的。在实施过程中,地方当局和部门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去贯彻落实,导致许多制度要求没有实际落实。另一方面,他们不遵守组织运作的规则,反腐败体系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不够科学合理,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反腐败体系建设与当地党委的整体部署不协调一致,不能互相照顾、互相衔接、避免冲突。因此,它无法成为一个能够充分发挥综合效率的有机整体,导致目标与实际效果的对立。因此,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必须着眼于实践和发展,坚持制度化、整体化,形成合力。习主席指出,“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创新。” 三、大力推进新时代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1、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形式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发展,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的任务也在发展和变化。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必须始终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把握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明确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注重提炼和吸收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反腐倡廉新经验,不断总结、概括和提高。在坚持良好制度的前提之下,我们将“改、废、立”这个解决方式应用于制度缺陷及制度空白等问题,使整体制度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与此同时可以加强统筹规划和统筹协调,实现制度科学化和精细化。使系统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不断完备和完善,真正发挥反腐系统的整体协同作用。[1]善于学习并吸收转化优秀经验,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使之可以成为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且没有冲突的有益组成部分。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兼容并包、取精去糟,为我所用,并努力形成充满时代特色,符合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体现了各地反腐倡廉建设特点的科学规范体系。 2、把权力的规范运行作为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 根据党中央和习近平主席关于“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透明化”等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学习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合理配置公共权力,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且三种权力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规范和要求,紧握权力运行的规范这个重点,科学创新制度,明确权力使用界限,严控越权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加快推进权力监督机制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在权力分配实践中,应通过制度设定来明确界定权力使用的界限和归属,权力主体行使权力时应在规定的权力范围内行使,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方法进行。与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相关的职权应从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分解,使权力相互制约与协调。对于权力运行的各个程序以及环节都要认真梳理整合,编制权力运行程序的图表,规范权力的运行过程,規范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阳光执政,党务公开,拓宽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务的渠道,把干部使用权力的行为置于党员及群众的监督之下。 3、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公信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建立健全党学习制度。分类分层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把面向全社会的廉洁从业教育、面向领导干部的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典型教育相结合,通过普法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法规制度的敬畏感,把坚决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每个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之中;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制度落实的效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增强制度执行的约束力和有效性;要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下大力纠正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努力形成学习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局面,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自觉遵守制度和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注 释】 [1] 张峰云. 对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思考[j]. 兵团党校报, 2010(04)65-68. 【参考文献】 [1] 刘巍.新形势下的党政建设对策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3(21). 【作者简介】 魏 强(1974.6—)男,汉族,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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