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反证法”在高中数学的应用 |
范文 | 雷紫同 【摘要】反证法,是数学中诸多证明方法中的一种重要的证明方法.如今学生在运用反证法解题中,基础一般的学生受到了思维能力的局限,则表现出对其敬而远之.所以笔者列举出使用反证法证明的多种题型,希望学生读后能够正确的使用反证法,并对数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关键词】反证法;思维能力;多种题型 在高中數学解题中有多种证明的方法,我们把“反证法”称为间接证明法.由于新课程的改革,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在高中数学教学中,笔者发现学生在解题过程中更倾向于顺向思维而非逆向思维.同时学生在初中对反证法的排斥,到了高中难度突然增加,从而导致反证法成为他们学习的难点.笔者建议如果正向思考更复杂、抽象,不妨试试简便、快捷的逆向思考,即所谓的“正难则反”. 一、反证法的概念 (一)反证法定义 从原命题结论的反面出发,通过正确的逻辑推理过程,导致矛盾的结果,从而肯定原命题结论正确的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二)反证法解题思路 反证法解题的基本步骤分为三步: 1.反设:先否定结论,假设原命题的结论不成立,而设其反面成立. 2.归谬:将“反设”作为条件,通过一系列推理论证,推导出与已知条件、题设、定理等自相矛盾的结论. 3.下结论:由矛盾得出“反设”不成立,则原命题结论正确. 二、反证法的应用(四大类型) (一)函数类型 例1设二次函数f(x)=x2+px+q,求证:|f(1)|,|f(2)|,|f(3)|中至少有一个不小于12. 证明假设|f(1)|,|f(2)|,|f(3)|都小于12,则有 |f(1)|+2|f(2)|+|f(3)|<2.① 另一方面,由绝对值不等式的性质,有 |f(1)|+2|f(2)|+|f(3)|≥|f(1)-2f(2)+f(3)| =|(1+p+q)-2(4+2p+q)+(9+3p+q)|=2.② 显然①②两式相互矛盾,所以假设不成立,则原命题结论正确. (二)数列类型 例2设数列{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Sn是它的前n项和. (1)求证:数列{Sn}不是等比数列; (2)数列{Sn}是等差数列吗?并说明理由. 证明(1)假设数列{Sn}是等比数列,则S22=S1S3, 即a21(1+q)2=a1·a1·(1+q+q2),因为a1≠0, 所以(1+q)2=1+q+q2,即q=0,这与公比q≠0矛盾, 所以数列{Sn}不是等比数列. 解(2)当q=1时,{Sn}是等差数列; 当q≠1时,{Sn}不是等差数列, 否则2S2=S1+S3,即2a1(1+q)=a1+a1(1+q+q2), 得q=0,这与公比q≠0矛盾. (三)不等式类型 例3已知a+b+c>0,ab+bc+ca>0,abc>0,求证:a,b,c>0. 证明假设a<0,∵abc>0,∴bc<0, 又a+b+c>0,∴b+c=-a>0, ∴ab+bc+ca=a(b+c)+bc<0,与题设矛盾. 若a=0,则与abc>0矛盾,∴必有a>0, 同理可证:b>0,c>0. (四)几何类型 例4如图所示,⊙O两弦NP,MQ相交于点A,且NP,MQ均不过O点.求证:弦NP,MQ不能互相平分. 证明假设NP与MQ互相平分,平分点是A, 由垂径定理得OA⊥NP,同时OA⊥MQ, ∴NP∥MQ,这与已知中的NP与MQ相交矛盾, ∴NP,MQ不能互相平分. 三、结论 总之,通过对反证法概念,解题步骤和例题的具体介绍,体现了在数学这门严谨且富含逻辑的学科里,反证法的重要性.同时反证法的难点也显而易见,通过提出的假设与已知条件、题设、定理等自相矛盾,进而展开思路,寻找出解决的方法.此外,只要我们熟练地掌握反证法的使用,它不仅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别的方法结合一起使用.学习和运用反证法会培养我们严谨、创新的思维,从而慢慢形成一种优良的数学素养. 【参考文献】 [1]杨婷.数学中反证法的应用[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3):133-134. [2]刘福山.中学数学竞赛中的反证法[J].数学教学通讯,2015(30):52-53. [3]刘宝兰.浅谈反证法在中学数学中的应用[J].新课程学习(下),2012(11):32.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