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粤港澳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与创新对策研究 |
范文 | 刘燕 摘 要:金融改革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如何使大湾区在全球科技革命的潮流与产业变革中,通过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的系列创新举措、推动金融创新,成为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议题。本文侧重于从粤港澳地区的特色金融产业的发展现状与金融创新层面出发,探讨未来发展中如何抓住创新机遇、创造金融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粤港澳地区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金融创新;特色金融;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体制 2020年8月6日广东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安施方案》,金融创新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议题﹔在新经济背景下贯彻落实好金融创新战略的重大举措,不仅是在金融资源配置层面的重大协调战略,更是进一步推进区域金融发展一体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全亚洲乃至全世界金融地位的重要部署。而“特色金融产业”主要依赖于某一特定地区的自身产业结构特征进行定位,且在发展模式和创新方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地域经济特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点提及了适用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大湾区城市的绿色金融、碳排放期货交易所、融资租赁和科技金融几个方面的特色金融产业. 一、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大环境下,香港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与金融基础在绿色金融领域创造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建成的绿色金融中心和债券认证机构等核心板块,已经获得各大国际机构的认同;广州以香港绿色金融发展路径作为借鉴,建立了以碳排放等核心金融产品为主的绿色期货交易所;澳门在绿色租赁服务方面也相应的建立了多品种、多类别和多层次的相应交易平台。大湾区内的各个城市在特色金融领域都结合了自身的相应优势与基础产业特征,发展出了一系列相应配套的特色金融产业。 (一)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绿色金融既是未来金融产业发展的大方向,也是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区域化发展领域的关键战略;在《规划纲要》中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定位提高到了基本原则的高度,同时也这符合了大湾区一体化发展中绿色发展的基本方针与目标,符合大湾区金融服务实体产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 绿色金融在香港、澳门和广东三地的政府规划与实践中都得到了支持和重视,香港依托自身雄厚的金融产业基础在绿色金融方面着重发展债券业绿色化相关产业,“绿色金融协会”也于2018年正式在香港成立,并引领着香港逐渐向国际绿色金融中心不断发展和前进;澳门在融资租赁方面大力加大绿色创新力度,在短时间内发挥基础产业优势,对绿色金融中的融资租赁板块加快发展步伐;广州和深圳两地以绿色期货交易为发展核心,截止到2020年12月,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6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34.89亿元,继续位居全国第一;深圳市在绿色信贷交易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果,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交易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呈现出稳健发展态势,而截止到2020年11月深圳市绿色信贷领域的信贷余额也超1500亿元。可见,三地绿色金融先行先试为深入绿色金融合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融资租赁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业务是近年来发展最迅速的金融业务之一,已经与信贷、证券并列成为世界上最先行的三种融资方式。粤港澳大湾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存在显著的地域性和政策性差异,2016-2018年,广州与深圳的中外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规模和中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规棋逐年增加。其中,广州每年的中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规棋大致相等,融资租赞业务几乎全部集中在中资金融机构,而深圳中资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额约占90%,外资金融机构约占10%,且融资粗低总额远大子广州。相比而言,深圳的融资租赁产业更为开放和发达。 香港具有高度开放和资本自由流动的特质,对外汇结算和流通没有管制。因此,香港对于在当地进行外币结算或外汇兑换的融资租赁公司没有任何制约。与香港的外匯管理框架相比,内地的资本项目尚未全面开放,对外汇流动性的监管更加严格,融资租赁公司的外汇兑换和划转受到限制,在融资成本和融资快捷性方面无优势。澳门在法律层面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澳门特区政府制定的《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制度》及《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子2019年4月9日正式生效。在公司设立方面,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对公司资本的要求由3000万澳门元降至1000万澳门元。 国内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开设专门账户以收取外汇租金,并户程序复杂,账户利用率低,无形中也塔加了企业账户的管理成本。 二、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产业创新对策建议 (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长效合作机制 确保特色金融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长期时间内稳定发展,就要将区域合作机制的创新与长效合作体制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唯有如此三地的金融创新进程才能稳步推进、互相协调发展、互相补充优化。首先要加强对三地金融市场的服务功能创新,在地理区域层面上形成优势互补、互为补充的创新金融发展体系,在香港、澳门地区与大陆金融需求的对接与互换方面加强发力,从而构建一体化的大湾区投融资创新机制。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当以香港和澳门地区先进的金融、法律体系为指引,破除广东省在创新金融路径上所面临的制度障碍,有计划的逐步缩小大湾区城市区域之间的制度体系差异,促进金融需求、金融供给的双向、多维流通,扩大人民币使用的领域与金融结算范围;另外,以大湾区为核心试点,以香港金融中心为着重点大力开展货币开放程度,鼓励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从而在融资结算领域以及金融监管等领域同步改革步伐进行体制创新;最后,以金融区域化创新为重要抓手,互动式推动金融各细分领域如保险、结算和投资等互联互通,从而形成大湾区各地居民在使用金融服务过程中的无差异化机制,形成更紧密的互利共赢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绿色金融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绿色融资服务的需求量也随着这一产业的发展而逐渐扩大,需求层次也越来越丰富。粤港澳大湾区要紧紧抓住这一金融发展机遇,在绿色金融的产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流程管理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结合各地发展需求与实体产业政策规划,创造性地开发绿色金融领域的服务产品,并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的区位优势与聚集优势,满足多层次、多维度、多样化的绿色金融需求。在绿色融资领域,要加强对绿色产业的帮扶力度,推广绿色融资产品服务,满足绿色融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本质需要;在绿色债券业领域,联合与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吸引境外企业到华进行绿色投融资;在绿色碳排放交易领域,继续依托广州市和深圳市目前已有的各地碳排放交易中心,在全國范围内形成具有规模性、便利性、综合性的碳排放交易产业,作为改革试点引领大湾区碳排放交易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碳排放交易领域中挖掘新型绿色排放交易产品,推动绿色期货市场的繁荣稳定。 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及防范措施 (一)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对纯资本套利行为的管制 目前国内的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创新之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传统的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不利于粤港澳大湾区进行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业监督和管理工作,并且监管体制系统的分散化也会加大监管成本,不利于统一集中化管理和金融产业的稳定运行。另外,还要加大对国际游资、纯资本套利行为等的监管力度,杜绝与投资没有实际关联的套利行为,严防资本市场的金融风险。 (二)监管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 一旦大湾区内有套利现象,应该有相应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来及时规范这种行为。建立大湾区与境内市场相配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内区外的协同效应,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四、结论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技术创新中心具有区域发展和国家政策支持等多重优势,有很大的建设机会。通过与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全面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将持续提供香港人民币离岸商务中心枢纽的建设支持,并在国内建立人民币国际化的桥头堡,从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参考文献: [1]莫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思路和路径[J].广东经济,2020(10):64-71. [2]刘佳宁.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路径研究[J].南方金融,2020(09):5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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