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经济高质量发展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探讨 |
范文 | 吴文波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 ?计量 ?强制检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最新论断。如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又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质量要发展,计量是基础,尤其是作为计量体系基础部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一、目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表现 (一)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具有重要法治、经济和社会意义的行政执法和监测、司法鉴定、公正计量、工程监理、法定责任判定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未纳入强制检定范围;对强制检定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过轻。 (二)管理分散,强检机构设立重复 多头管理,例如国防科工委、解放军总装备部和国务院个别部门在本领域内自行开展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独立行使计量检定工作管理权。强制检定机构设置重复,一是存在部门、行业和地方设置重复的现象;二是国家计量系统内部计量检定机构重复设置、布局不合理,低等级标准建标数量多、重复建标,高等级标准建标数量少、覆盖不到位,检定资源分布不合理,利用不科学。 (三)强制检定的范围界定不科学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如何界定有漏洞,按当前的界定规定,同一种计量器具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中具有不同的检定属性。现行强制检定范围涵盖了本应由市场和企业自主决定的工业计量标准,该管的没管好,管了不该管的。 (四)强制检定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合理 表现在行政处罚种类不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措施中的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过于原则与笼统,实践操作中人为影响因素过多;对强制检定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较弱,金额太小,不足以达到惩戒与威慑作用。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的改进设想 (一)形成统一管理的强制检定工作体系 统一强制检定工作管理权和检定权,收回原相应授权,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履行相应职能。改革合并现有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设置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级机构:省级以科研为主,市级以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为主,原有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变更为市级派出机构、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强制检定工作的落实,从根本上減少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检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科学确定强制检定范围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放开工业计量,管好强制检定。取消对企业建立计量标准项目的行政考核、审批,改为备案制,其建标考核交给有资质的市场机构负责;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和工业计量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由企业自行决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统一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合并依法管理、强制检定及进口计量器具形式审查目录。逐步将涉及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定量包装商品和大宗贸易、国家安全的计量器具纳入强检范围。 (三)调整量传方式,完善量值溯源制度 丰富、发展量值传递手段,建立多种形式的量值传递渠道,在完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的基础上,从法律、政策、实践三个层面加快推进计量校准工作法制化、政策化,明确校准工作法律地位、市场准入,规范运作监管,使计量校准成为计量器具检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互为补充。 (四)完善违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法律责任 按照《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规定,设置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以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类别,完善法律处罚种类和措施。按照违法获利与违法成本对等原则,加大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明确、细化裁量标准,确定最低罚款额,并实行累进罚款额制度。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改进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回归实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本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参考文献 [1]霍春慧.关于强制检定工作管理规范化探讨[J].民营科技. 2011(07). [2]刘兆彬.关于大计量战略的思考——计量地位与作用初探[J].中国计量. 20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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