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语义学与书法创作之间的碰撞 |
范文 | 杨泽芳 摘 要:常见语义学以各种艺术门类为研究对象,但很少将研究对象列为书法艺术,故在各门类艺术中书法艺术的内部研究较之其他大多数“普遍”艺术门类来说是相对落后的。为了更好地进行书法艺术创作,在作书之前,作书者需对纸张进行虚静暝默,专心致志地预想书作的意象。这种作书的意象和法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字形的欹正和势态随机应变。所以,书家还要在艺术构思之外尝试因势利导,注意到常中有变,求险绝之态。变当亦有规则,并非胡乱变形。它是书家通过长期以来的作书经验求得百变不离其宗法。 关键词:语义学;书法艺术;创作 一、欲书必先散怀 汉代书法名家蔡邕曾在其撰写的《笔论》中谈及“散”:“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书,先墨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此段论点字字珠玑,可以说是笔论,或者是书学的心态论,甚至也可以归类成书道哲学论。历代诸多名家都曾提出“散怀”的观点,如清代宋曹认为,书家在作书前要忘却自我,“散”怀抱,排除杂念,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创作。“夫欲书,先须凝神静思,怀抱萧散,陶性写情。”作书者“散怀”,让创作主体达到虚静的心理状态,其目的是为了让艺术创作的主体达到忘我的境界,创作出令人感动的作品。如若创作主体在作书时,不能达到“虚静”和“散怀”的心理状态,其创作过程必然会力不从心。学书之人都应该深有体会。书家在创作之前,都会力求抛却脑子里的一切杂念,清除作书时影响创作状态的一切魔障。书家心烦意乱,不能聚精会神时,定不会提笔创作;欲作书时,必须做到心无杂念,忘却时间纷尘。过度紧张或者迫切希望达到某种境界,都不利于艺术创作。学书者欲突破书法创作时的“瓶颈”,需“先散怀抱,任情恣性”,达到思想精神状态十分忘我的自由境界,笔随心动,书写出自己的真性情,创作出令人感动的作品。 书法艺术表现的载体是汉字,以毛笔为书写工具,可以归类为美术中的线条造型艺术,抽象性和抒情性是书法艺术最重要的特点。所谓“中山兔毫不能佳也”。意指如若书家仅有良好的笔墨器具,没有“虚静、散怀”的心理,再好的器具也难以发挥其作用,即使钟繇、王羲之这样的名家也是如此。虚静与“散怀”是书法艺术创作的前提,书家“散”其情怀和性情。只有性情的“散”,书家创作才能身形合一,心无旁骛,不为旁事所诱。与尘世纷扰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暂时忘我,纵情挥洒笔墨,这种非功利性的书写是确保书法艺术创作成功的第一步。历代书法家在下笔前,都力求处于“虚静”的心理状态。虞世南认为,欲书,必当“收其视听,绝虑凝神”,以达到“正心和气”的状态。虞世南意在告诫书家要断绝来自尘世的烦扰,对琐事做到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如此便能获得“虚静”的心理,达到“绝虑凝神”的目的。而且在“虚静”和“散怀”的状态中书家能够更好地进行艺术构思和创作。 二、欲书必先构思 在书法创作前,进行艺术构思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书法艺术创作,并非一种简单的书写行为,而是掺杂书家思想意识与书写技巧的综合表现。它是把笔墨章法以及字体形态的夸张变形等各种书法元素自然融为一体的表现目的,产生书法艺术应有的“笔墨情趣”,以达到身临其境的视觉效果。 在书法创作中,“意在笔先、笔随意行、以意传神”是书法创作的最高境界,也是作书的三步曲。居于三步曲之首的是“意在笔先”,即创作前的意识形态准备过程和作品的整体概念。创作时,首先对纸张大小、书写内容中的字符数、字体形式和组合布局进行粗略估计。然后,冷静下来,消除分心的想法,调整情绪,等待创作欲望和想法,然后寫下来,一气呵成,一挥而就。这就做到了“意在笔先”。其次要“笔随意行”,指写作过程中“心灵”创作的反映。书法就是通过写作来表达这种看不见的幻想形象。在写作之前,通过在创意构思中造人造物的想法,一旦落笔,笔就会在幻影轨道上运行,这就是“笔要做的事”。也就是说,当你构思时,摆在你面前的宣纸不再是一张空白的纸,而是一个完整的、想象的作品,就像你看到上面的文字一样;在下笔时,你的笔会按照你对幻想写作的想象力,使虚幻的图像成为一个真实的物体。当具有这种感觉时,就意味着“有意笔笔随意”的创意意境已经达到,否则就没有进入最佳创意状态。最后讲究“以意传神”,是指创作“意境”对作品的精神、气质产生的作用。创作的“意境”越高,作品的“感”越多,“气质”越优雅,吸引力就越强。这种较高的意境除了需要“意在笔先,笔随意行”之外,还需要技巧性的写作技巧来支持。在创作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创作热情,充分发挥各种写作技巧,达到“传神”的目的。 三、书中动静结合 中国书法艺术讲求动静相宜,二者相辅相成。在书法艺术中,静并不代表死气沉沉,而是以静和动对比。以书写过程来说,体势、气势是通过连续用笔来表现势态。从静态来看,体势、气势从书法结体表现生命气息,如蔡的“九势”,卫的“书势”,王右军的“笔势”。历代书家临摹和创作中所追求的,其实就是“蓄势待发”中所蕴藏的“势”。尽管“势”是通过笔法和字形的夸张来表现,但书法作品中的“势”已经成为书法艺术高低的判别标准之一,所以它是书法艺术构思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步。书法的“势”有很多种,没有固定的表现,用笔的笔势,结体的体势,整体的气势。如果书家在“虚静”中进行书法艺术构思,就要构思结体的体势。论书者必先观其作品整体的气势,通过体势再来细细察看其用笔。下笔之前,书者脑子意想“势”,心中感悟“势”。点如高峰坠石讲的就是笔势,也就是书法所展现出来的旺盛的生命力。当书作完成后,在纸上所表现的笔势、体势是作书者下笔前所进行的“势”的艺术构思产生的结果。 四、力求“气韵生动” 在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中,“气”是所有材料的基础。大到高山江海,小到沙石草木,以及看不见、摸不到的最细微的物质,都是以“气”为基本单位。“韵”则泛指人或自然万物的各种姿态或某种意义的精神状态,也可理解为对美好事物的一种精神品评标准。“韵”者,笔者认为它既是形象思维的最高境界,也是艺术思维的最高境界。“韵”在中国艺术哲学中是一个审美范畴,因此“韵”本身具有艺术趣味。因此,“韵”必须与各种艺术形式有机联系。包括诗歌、文字、歌舞、音乐、散文、绘画等形状与神的关系。然而,“气”是书法品尝的重要美学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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