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从支付清算指标看我国资金流动新变化 |
范文 | 杨涛 程炼 2018年支付清算运行情况分析 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办理现金支付业务2203.12亿笔,金额3768.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4%和0.23%;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157.23亿笔,金额6142.9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95%?和13.46%。支付系统业务笔数的上升主要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之外的其他支付系统业务的增长,尤其是2018年全面投入运行的网联平台,截至年末共处理业务1284.77亿笔,金额57.91万亿元。 由于非现金支付和支付系统业务的交易笔数增速均大大超过交易金额增速,?两者的平均交易规模显著下降。2018年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平均交易规模为1.71万元/笔,较2017年的2.34万元/笔下降了27%,支付系统业务的平均交易规模更是从2017年的7.00万元/笔变为2.85万元/?笔,下降了60%。支付系统业务平均交易规模的骤降源于网联平台将大量的小额支付(平均交易规模450.74元/笔)纳入了支付系统业务的统计范围,也使得非现金支付对于商业和生活便利性的贡献得到了更为清晰的反映。 电子支付业务,尤其是由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业务,仍然保持着稳健的发展势头。201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751.92亿笔,?金额2539.70万亿元,较2017年分别上升14.82%和4.98%。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生网络支付业务5306.10亿笔,金额208.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5%和45.23%。在迅猛增长的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业务也开始走向成熟,呈现出较为清晰的季节性特征。从2017年第一季度开始,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季度交易规模不再单纯增长,2018年各季度交易额则显现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移动支付相同的模式。 在平均交易规模上,可以看到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的平均交易金额大大低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电子支付业务,并且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的网络支付的平均交易金额为392.13元/笔,较2017年的499.6元/笔下降了22%。相形之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网上支付、电话支付和移动支付在2018年的平均交易规模则分别为3.73万元/笔、4.86万元/笔和0.46?万元/笔,相对于去年同期数字都有所下降。同时,网上支付的平均交易金额有着非常明显的季节性,在第一季度的平均交易金额显著超出其他季度。 在结算账户方面,个人结算账户的增长率延续了2012年以来的下降趋势。2018年,全国共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00.68亿户,同比增长9.82%,增速下降0.61个百分点。单位结算账户的增速则有所回升,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118.87万户,同比增长11.59%,增速上升0.58个百分点。由于个人结算账户和单位结算账户增长率的不同走势,单位结算账户在银行结算账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应上升,从2017年的0.59%?变为2018年的0.61%,为2014年以来的最高值。 主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分析 央行支付清算体系 从整体上看,央行支付清算体系运行相对稳定,但需要更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与发展。 一是加强新兴支付工具建设。加强安全性建设,推广和普及新兴支付工具的便捷性与安全性,杜绝安全漏洞,加强支付账户安全风险提示。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用户隐私信息保护。采用更安全的加密技术,保护用户隐私,并加大对违法分子的处罚力度,降低犯罪率。加强用户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等监管制度,规范用户注册流程,有效保证支付账户的真实性。 二是强化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支付体系涉及多个金融市场和多类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监管应在中国人民银行统筹下,健全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空白、监管套利,有效防范支付清算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正确评估支付清算市场的整体风险,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加强支付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尽快推动支付清算领域的上位法建设,弥补立法空白,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深化支付监管“放管服”改革的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思维,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方支付体系 2018年,随着监管趋严,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野蛮生长阶段结束,行业正向合规化的方向有序发展。据初步统计,2018?年共发布十余份监管文件,开出百余张罚单,累计罚额是上一年罚额的近7倍。无论是在监管文件的发布数量,还是对支付机構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都表明第三方支付牌照资源在行业整顿过程中配置逐步优化,合规化、严监管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从交易规模变化来看,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逐渐下滑。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支付领域主要支撑行业之一。受监管收紧等因素影响,互联网理财、消费金融等行业规模明显收缩,?导致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规模下滑,但头部电商厂商通过销售激励以及补贴活动等手段带动交易规模增长,同时叠加航旅、出行、教育等行业的持续发力,电商主要平台GMV出现明显回暖,阿里、京东等电商巨头的财报均披露了良好的收入和利润增幅,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的收缩态势,下滑幅度逐渐收窄。此外,游戏、教育、物流等行业的表现超出预期,渠道下沉带来的新增用户规模表现良好,也进一步带动了互联网支付行业交易规模的回升。 证券清结算体系 2018年,我国证券清算结算体系总体上保持了运行平稳、业务规模发展迅速的局面;同时,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建设也在全面推进,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证券清算结算体系的效率和安全均有所改善,国际化进程继续推进。与此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第一,债市互联互通仍待加强。债券市场分割特别是债券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的碎片化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券市场安全与效率,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可参与互联互通机制的债券品种受限。且当前互联互通机制基础尚不完善,业务种类单一,?转托管交易环节多、流程长,效率有待提高。 第二,风险管理仍存改进空间。国债利率报价虽然反映全部市场,但其报价机制的缺点是波动性大且易受干预,最重要的是容易受极值影响,因此以回购利率作为基准利率意义重大,然而这又存在担保品的质量不统一的问题,即国债和企业债的担保品质量是不同的。从回购本身的机制来看,质押式回购交易方通常要求充足抵押、逐日盯市,因此风险敞口管理相对有保障,但是买断式回购没有逐日盯市机制,反而容易出现不足额的现象,加之传统代持等问题,风险问题不容忽视。此外,从对违约债券担保品的处置来看,目前违约处置效率相对较低。 第三,债市对外开放存在隐患。债券市场的对冲工具依然有待完善,目前许多对冲工具只能在离岸市场向外国投资者提供,缺乏利率对冲、汇率对冲以及信用对冲的衍生工具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内市场对外国合格投资者的吸引力。此外,在加速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对内开放尚不充分,中资机构缺乏国际竞争力。实际上,对外开放应首先对内开放,这与保障境外机构合法正当的投资权益并不冲突。 基于支付清算指标的经济金融趋势分析 由于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业务规模的增速出现了分化,基于两者计算的货币流通速度也呈现不同的趋势。在2018?年,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对M2的比值继续下滑,从2017年的22.42降至20.63,而支付系统业务规模对M2的比值则有所上升,从2017年的32.29变为33.63。2018年末我国M2存量为182.67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8.93%,这一增速虽然超过2017?年的8.19%,但明显低于2016年以前逾10%的增速。创造GDP所需的平均支付金额也呈现出类似的分化趋势。创造1元GDP所需的非现金支付金额延续了2017?年的下降趋势,从45.46元变为41.86元。创造1元GDP对应的支付系统业务规模则从2017年的65.46元回升至68.23元,接近2016年的水平。一般而言,非现金支付工具和实体经济运行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从这一点上看,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对M2和GDP比值的持续下降需要我们加以重视。 支付指标两大板块——非现金支付工具与支付系统业务——的总体走势在2011?年之间保持着较强的同步性,但之后则出现了明显的错位,直至进入2016年其同步性才有所恢复,但在2017年第四季度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分歧,并且这种差异一直延续到2018年。与上述支付指标内部同步性问题相应的,是支付指标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在前期研究中,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原来与宏观经济运行指标有着良好的相关关系的支付指标失去了显著性,这一现象在2015年之后尤为明显。导致这一现象的可能原因包括: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和其他外部冲击导致支付系统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虚假相关性;金融与实体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例如“去杠杆”与供给侧结构改革);支付体系的结构变化(如新型互联网支付方式的兴起)或者指标统计口径的变化。基于延长到2018年的支付数据和最近调整后的GDP?增长率,在采用宏观变量滞后项和年度虚拟变量对上述假设进行测试之后,我们发现不同的宏观经济指标与支付指标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的结构动态,其中的一些协整关系在新的数据下显示出很强的显著性与稳定性。 2017年,我国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中资金流动总量最高的5个省市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浙江,与2016年完全相同。与区域资金流动规模的地区排名相应,2017年北京、上海、深圳三者在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3%、19%和6%。与2016年相比,北京的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而上海的比重则增加了2个百分点,?保持了自2014年以来的增长趋势,其他省市的资金流动占比较2016年上升了1个百分点,为42%。北京与上海在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中资金流动比重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其内部资金流动的变化所导致的。在2017年各地区内部大额实时资金流动规模的比重方面,北京由2016年的41%下降为37%,上海由14%上升为15%,深圳则保持4%的份额不变,由此其他省市所占比重由2016年的41%上升为44%。总体上看,上海近年来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 在地区间资金流动的模式方面,北京仍是各地区除自身之外最大的资金流动对象,上海与深圳也是各地区的重要资金流动对象,尽管其地位远不能和北京相比,上海是西藏之外各地区除自身和北京以外资金流动的第二大目的地。西藏除自身和北京以外的最大资金流动目的地是四川,这是其特殊的经济地缘关系所决定的。2017年北京与全国各地区间资金流动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016年的61%变为59%,其中北京与非三大枢纽城市地区之间的资金流动比重由36%变为34%,与上海、深圳之间的资金流动比重则保持不变。上海与全国各地区间资金流动所占的比重继续大幅上升,由2016年的39%变为42%,这其中的主要因素是上海同非三大枢纽城市地区的资金流动比重由16%上升为19%,与北京、深圳之间的资金流动比重仍与2016年相同。深圳与全国各地区间资金流动所占比重保持不变,仍是14%,?其中与北京、上海、非三大枢纽城市地区之间资金往来的比重也都没有变化。那些不通过这些金融枢纽城市进行的资金流动所占的比重从2016年的15%上升为2017年的16%,上升了1个百分点。 为了更好地了解各地区在全国资金流动体系中的地位,我们还基于每个省市在其资金来源地的异地资金流出规模中所占的比重加总获得了其在地区间资金流动上的地位指数。这一指数的均值为1(全部地区指数之和为32),数值越大则表示该地区在地区间资金流动上的重要性越高。对比2016年和2017年的排序结果,可以看到资金流动地位指数的区域分布结构和各地区的排名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不过北京的地位指數稍稍有所下降,从13.13变为12.95,上海的地位指数则有所上升,从5.46变为5.85。另外,除了海南之外,地位指数低于0.1的几个地区在2017年的数值都稍有上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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