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要例
金石要例清·黄宗羲撰。一卷。宗羲 (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馀姚 (今属浙江)人。清兵南下,曾召募义兵进行抵抗,被明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明亡不仕,讲学著书以终。此书为补潘昂霄《金石例》一书之缺失而作。谓潘书虽举例,却未著为例之义与坏义之始,又有不必例而例之等,故摘其要领,为之辨正。全书凡为例三十六则,后附《论文管见》九则。考据较潘书为细密。对于从写作角度来了解古代碑志铭文之体例,有所帮助。而《论文管见》尤具参考价值。其中论文特别强调“性情”,认为人们写作时,只要有了真挚而充沛的感情,便能写出好的文章,“凡九流百家以其所明者,沛然随地涌出,便是至文”,如果“其中无可以移人之性情者,所谓刳然无物也。”极力反对舍本求末地追求章句:“所谓文者,未有不写其心之所明者也。心苟未明,劬劳憔悴于章句之间,不过枝叶耳,无所附之而生。”揭示了写作中的根本问题。同时,也很强调作者个人的文学修养在创作中的重要性,重视艺术表现;主张要多读书,以为“学文者须熟读三史八家”,“读万卷”。有影印《四库全书》本,《金石三例》本、《金石四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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