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间助字
语间助字指用在句中的助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助字之在语间者,大抵可解为介字或连字,但今所不通行而性质准于连字,为连字章所未举者,兹略述之。”认为“曰有食”之 “有”,“王于出征”之 “于”,“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之“于”,“命仲桓南宫爰齐侯吕伋”之 “爰”,都是语间助字。
语间助字陈承泽 《国文法草创》术语。 指用于词语之间,性质准于连字的助字。有准于承转连字的,如《尚书 ·盘庚上》 “民不适有居” 的 “有”, 《诗经·秦风 ·无衣》“王于兴师”的 “于”等; 有准于平列连字的, 如 《墨子 ·尚同上》“闻善而不善皆以告于其上”的 “而”, 《左传 ·昭公十七年》 “其与不然乎” 中的“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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