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实之语
表实之语相当于名词。杨树达《高等国文法》认为:凡实物都具有“实”“德”“业”三种特性。许多实物的命名,不是以其“德”,就是以其 “业”,如 “日”“月”是以其固有之“德”命名的,“士”“山”则是以其常能之 “业”命名的。但语言对于事物的“德”和“业”的表象,以摹仿何者作为事物之名又“绝无定准”。表实物的名词同时可以用来表示与之相关的 “德”和 “业”,可以活用为形容词和动词。如: “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惟止能止众止。”(《庄子·德充符》)“止”本是“足趾”义的名词,而“止水”之“止”则是“静止”之义,属形容词,是“足趾”之“德”;“能止”之“止”则是“停止”之义,属动词,是“足趾”之“业”也。参见“名字”“名词”。
表实之语杨树达《高等国文法》述语。指名词。凡实物都具有 “存在”、“性质”、“作用”即 “实”、“德”、“业”3种特征。 这3种特性相互依存, 相互为用。 许多实物的命名,不是以它的“德”, 就是以它的 “业”,如 《释名》云: “日,实也;光明盛实也。”“头,独也;於体高而独也。”“日”、“头”皆以其固有德性而命名。又如 《释名》 云: “土, 吐也; 能吐生万物也。” “山,产也, 产生物也。”“火, 化也, 消化物也。 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 “土”、 “山”、 “火” 皆以其常能而命名。 但语言对于事物的 “德”、 “业” 的表象, 摹仿何者以为事物之名,并无定准。同时,表实物的名词,可以用来表示与之相关的 “德”和 “业”, 如 《庄子 ·德充符》: “人莫鉴于流水, 而鉴于止水, 惟止能止众止。”“止”本是具有 “足趾”义的名词,而 “止水”之“止”是 “静止”义, 属形容词, 是 “足趾”之 “德”。“能止”之 “止”是 “停止”义,属动词,是 “足趾”之“业”。 至于 “惟止” “众止” 之 “止”, 是泛称一切静止的事物,则是用其 “德”名其实体。参见 “名词”的“表业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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