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孤平
犯孤平近体诗平仄句式中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一字用成了仄声(七言则为第三字),全句除韵脚外,只剩下第二字是平声,叫做“犯孤平”。它以五言为标准,七言第一字若为平声,不计算在内。“犯孤平”的诗句属于拗句,是近体诗的大忌,因此在近体诗中极其罕见。如果这种句式五言第一字必须用仄声,则须改本句第三字为平声相救。如储嗣宗《赠隐者》:“乱山为四邻。”杜甫《中丞严公雨中垂寄见忆》:“何日雨晴云出溪?”王士禛《律诗定体》说:“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即平平仄仄平句式),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犯孤平”只就“平平仄仄平”句式而言,其他句式不存在此问题。参见“拗” ❶,“救” 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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