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格语法 |
释义 | 格语法格语法转换生成语法的一个分支。60年代后期产生于美国,创始人为美国语言学家菲尔莫尔。格语法中的“格”,不是传统语法中的语法形式,而是语义关系。与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标准理论不同,它反对乔姆斯基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各有各的主语和宾语的观点,不把“名词短语”“动词短语”等句法单位作为语法的“原始单位”,认为主语、宾语等只是表层中的关系,深层中动词和名词的语义关系是格的关系,而这些语义关系(或格关系)才是语法中的基本层次。如表示某人用钥匙开门,可以说,“某人用钥匙开了门”或“门被某人打开了”,也可以说“钥匙打开了门”或“门被钥匙打开了”。在这几个句子的表层中,主语和宾语各不相同,但在深层中,“人”总是施事格,“门”总是对象,是受事格,“钥匙”总是工具格。格语法在语言学界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有些学者曾用它研究汉语,发表过一些论文。 格语法60年代末由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J·Fillmore)创建的语法学体系。“格”,在格语法体系中指动词与名词间的关系, 包括施事、 工具、 经历、 客体、 方位、 时间、 结果、 来源等。 菲尔墨认为, 在没有传统的“格”的形态变化的语言中,也存在着施事、给予、 工具等概念, 它们通过前置词、 后置词等方式表达相互间存在的格关系。 格关系普遍存在于各种语言中, 各种语言的格关系在深层结构中是相同的, 经过不同的转换才形成不同的表层结构。 如 “小刚摔碎了杯子。” “小刚把杯子摔碎了。” “杯子被小刚摔碎了。”表层结构各异,但深层结构中存在的格关系却是相同的, “小刚” 是动作的施事, “杯子” 是动作的客体, “碎”是动作的结果。他主张把一个句子分为情态(M)和命题(P) 两部分, 其中情态包括否定、 时态、语态和体态, 命题部分由一个动词和若干个格组成,每个格又可分析为一个格标记和一个名词性短语。 格语法是转换生成语法的一个分支,但它与转换生成语法之间存在分歧: 乔姆斯基认为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各有各的主语、 宾语, 菲尔墨则认为主、 宾语仅是表层中的关系, 深层中动词和名词的关系是格关系, 即语义关系。格语法在60年代曾有过影响,在美国的一些汉学家也曾用它研究汉语。 现在这种理论体系已停止发展, 它的一些基本思想被其他理论所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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