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语言的哲理性
杂文语言的哲理性富有哲理内容的杂文语言特点。文学语言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 而哲理性通常是同逻辑语言联系在一起的。但在特殊情况下; 文学语言也可以表达哲理的内容,使之富有哲理性。如对于某种带有哲理性的人生问题、社会问题的阐发,重在打开人们的思路、启迪人们的智慧,而不是着重叙述、描写某种事物。如“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会朽的腐草……” (鲁迅《〈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小引》)“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等等句子,哲理中氤氲着一种诗意,诗意中包涵着哲理,从语言形式所反映的内容上契合了杂文文体议论、说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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