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代词
指示代词指称各种事物和现象的代词。它既有替代作用,又有指示作用,可以指代名词、动词、形容词或其他实词,在句子里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或谓语。古代汉语中的指示代词可以分为近指、远指、旁指、虚指、无指等类,另外还有特殊的指示代词。参见“近指代词”“远指代词”“旁指代词”“虚指代词”“无指代词”条。 指示代词
指示代词指用以指称或区别人或事物的代词。王力《中国现代语法》: “凡词用来特别指出人物或其德性,或其行为的方式,德性的程度等,叫做指示代词。”朱德熙《语法讲义》:“指示代词除了替代作用之外,还有指称作用,近指用 ‘这’,远指用 ‘那’。和‘这’ ‘那’ 相配的疑问代词是‘哪’。‘这’ ‘那’可以单用,也可以和量词或是数量词连起来用,如 ‘这个、这一个、那两个”。此外,由 ‘这’ ‘那’造成的词还有: ❶ 时间: 这会儿、那会儿; ❷处所: 这儿、那儿、这里、那里; ❸ 方式: 这么 (办)、那么(办)、这样 (办)、那样 (办)、这么样、那么样; ❹ 程度: 这么(大)、那么 (大)、这样 (大)、那样 (大)。”
指示代词又称指示词、 指别词。 用来指称或区别人或事物的代词。 根据指别内容的不同, 指示代词可分为四种: (a)指别或称代人或事物的, 如 “这、 那”等; (b) 称代处所的, 如 “这儿、 这里、 那儿、 那里”等;(c)称代时间的,如“这会儿、那会儿”等;(d)指别或称代性质、方式、程度的,如“这样、这么、那样、那么、这么样、那么样”等。有的指示代词有虚指用法。参见“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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