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叙
带叙在叙写某人物事件的中间或末尾,捎带对其有关的人和事作简要交待的一种叙述方法。又称“带笔”。清·唐彪《读书作文谱》:“带者,或中间或末后,只将数语带及之是也。比附法略矣,然亦必有关系,或为他年他事张本者,则带之; 或理与事可以相通,见于此则可省于彼者,则带之。”邵作舟《论文八则》:“非本人本事,而闲情逸韵,或关其人行迹,或为后世之美谈,则随事带书之。”运用带叙,可以使文章的宾主互为补衬,行文活脱疏朗,有助于拓展文意,深化主题和刻划人物。如全祖望《梅花岭记》主要写民族英雄史可法的事迹,然其中对史可法弟妇李氏的抗暴行为也作了简要交待;“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运用带叙,须服从表现主题和塑造人物的需要,不可硬嵌,否则会成为文章的赘疣。带叙的文字不宜过长,语言须简短明了,使文章“血脉连贯,词语高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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