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粘
失粘律诗后联上句与前联下句平仄不相一致的弊病。宋·陈鹄《耆旧续闻》:“近代声律尤严,或乖平仄,则谓之失粘。”粘是律诗的声律平仄规则,要求后联的上句与前联的下句平仄必须相同。即第三句和第二句相粘,第五句与第四句相粘,第七句与第六句相粘。粘与失粘,主要看五言第二字、第四字,七言第二字、第四字、第六字平仄是否相同。同者为粘,反之谓失粘。初唐诗人不大顾虑于此,故失粘之例较多,陈子昂、宋之问、杜审言等诗中即有,盛唐王维、杜甫,失粘之句亦不少。中唐以后,粘的规律渐严,但由于难于把握,诗人仍不免偶然触犯。至宋,苏轼诗中还有偶尔失粘之例。宋以后,科场中不允许有失对失粘之诗,粘几乎成为金科玉律。现代学者则以上联下句第二字与下一联上句第二字平仄不同为失粘 (参见王力《汉语诗律学》)。 粘的目的是为了使诗的声调多样化,避免前后两联平仄雷同,给读者以板滞之感。因为后联上句若与前联下句不粘,按一联之中平仄必须相对的规则,前后两联平仄必然雷同。故律诗写作应尽量避免失粘之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