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写作方法
地方志的写作方法地方志简称方志,是“一方之全书”。地方志的名称最早见于《周礼》,也叫做“地志”,或“四方志”。方志反映当地地理、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历史及现状,是一个地区、一个时代历史、社会的真实记录,宋朝司马光称之为“博学之书”。 今天,通过编写地方志,积累资料,保存文献,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并为本地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真实的资料。地方志同历代国史一样,有官修的也有私人修撰的。 编撰方志必须具有高度的理论修养,具有渊博的历史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同时具有驾驭史料和善于组织写作的能力。 编修地方志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占有丰富的历史资料,对本地方的自然现象和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把研究各个时期的经济形态放在首位。仔细研究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形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工业、农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金融的历史和现状,都要予以详细说明。在方志中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历史,肯定人民群众在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伟大业绩,反映他们的聪明才智和首创精神。要正确对待历史遗产和历史人物,在写历史上优秀代表人物时,事迹显者宜写传记,有的则宜列表。凡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所作为、有所建树、有所创造的,都应加以肯定。某个人物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就应该作出公允的评价,在各个历史时期有一定影响的反动人物,也应一一实录。 要有古人那种“实录直书”的精神,既反对因人编史,又反对因人废史。地方志是“博物之书”,尽可能地把本地自然的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详细记载下来,在编撰中,对资料进行鉴别、选择、整理和概括,不能把方志简单地搞成资料汇编,要在记事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总结出经验教训,以资后人鉴戒或运用。 编修地方志一般由政府部门指定写作班子编修。也有个人修撰的。在方式上,有通修的,也有补志的。通修就是对古、旧地方志进行新修,补志则是断代补修和局部补遗。编修地方志要搞好扎实的调查研究,对本地的山川、形势、关隘、寺院、古迹、金石、物产、灾异、风俗、方言、选举、兵备、人物、经籍、文艺等等都要进行去伪存真的考证,对要新增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筛选。在写作中,首先要搞出编纂提纲,避免内容重复和杂乱无章,对于当地重大历史事实的认识和估价,必须放在整个国家历史背景下进行考察。同时要图文并茂,文字朴实活泼,简洁流利。对广征博采得来的材料,要进行整理和概括。人物传记要写出人物的思想、性格,使之形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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