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宣泄式网络狂欢的反思
曹小娟+魏修治
【摘要】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伴随着监控视频曝光引起的视觉冲击,网络流言大行其道。网民在“情绪优先”支配下对信息进行筛选并进行理解和评判,基于对规则的维护进行情绪化的网络表达,形成宣泄式的网络狂欢。本文反思该事件的网络传播现状,提出网络要进行“有价值”传播。
【关键词】老虎袭人事件;网络表达;网络狂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媒体新闻侵权研究”(14AXW007);西安市社会科学专项“陕西省新媒介新闻侵权定量研究”(2015EA22)。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从发生到8月24日《“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报告》出炉,持续一个月相关话题仍在网络发酵。7月29日北京市安监局对该案件调查提出的建议中明确“不为网络舆情所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但在调查报告出炉的第二天,死伤游客家属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报告具有“倾向性”,相关舆论也“一边倒”,让死伤游客家属意见很大[2]。一方要求“不为舆论所动”,另一方强调“舆论倾向”,再次将“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
网友对伤亡者的批评建立在对“规则”维护的基础上,具有正当性,但未免太过“高冷”。相关网络报道和评论以戏谑的方式去围观和评判生死,则体现网民缺少悲悯情怀。为何站在“规则卫士”角度的网民会如此“冷漠”?
一、“视频为证”下的流言传播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最早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园区监控视频中“疯狂”的虎吃人。随着视频传播裹挟着“知情人士爆料”:该女子与丈夫发生口角才下车的、女子“是男子的情人,平常关系不太和睦,孩子为其非婚子女”、是“专业医闹”,甚至在该女子住院后“医生爆料”其父亲在ICU监护室探视时医闹,随后又传出被咬伤女子身亡、咬人老虎被处死等各种版本的流言,这些流言最终都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一)视频基础上的“合理想象”
7月24日中公教育发文《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含视频)!夫妻吵架,不管不顾!冲动是魔鬼!》[3]中提到“年轻男女在车内发生口角”。当事人同事辟谣“事发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园区范围内”被网友定义为“为了赖上动物园”。当事人在车内吵架,观看车外视频的网民怎么做到“了如指掌”?
“合理想象”一词出现在新闻活动中,意指根据事实去想象、推测,并将其作为事实予以报道。“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是网络时代“合理想象”一词的诠释,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貌似“有理有据”的想象毕竟不是事实,需要在新闻报道中加以摒弃。
(二)网络“新闻工厂”大行其道
新闻生产是以采访调查为前提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进入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的开放、匿名、交互、多元、门槛低、监管难等特点,遇到人们憎恶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现象时,造就了网络“新闻工厂”——不利于“违规”者的流言呈现“批量生产”状态,在这个“新闻工厂”,生产者只需敲击键盘就可以完成情绪的宣泄,而这种新闻生产如同接力棒般扩散,带动网民进行再次“情绪式”新闻生产,这种生产没有终点,辟谣也显得苍白无力,直至演变成网络狂欢。
二、“碎片化”的网络定性表达
7月25日众多网页和微信公众号纷纷转载《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对规则的蔑视》,文中指出:某女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跟老公发生口角,一言不和就下车去拉老公车门,瞬间就被老虎拖走……在相关部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先进行了定性表达:蔑视规则,随后各种不利的网络传言,进一步固化认知——“坏人坏报”。
(一)“情绪优先”效应下的碎片信息筛选
网络带来舆论碎片化,“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网民对事件认知源于网上铺天盖地的“碎片信息”,这些碎片信息难辨真伪,事实与流言混杂,很难要求网民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扎将克的“情绪优先”概念(主张对一个刺激信息产生周密认知思考之前,总是先做出情感的评价)[4],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进行简单归因,筛选符合自己感情诉求的信息。
新媒体在对“7·23”事件进行关注和转载时,筛选符合自己情感诉求的信息,无限放大了“作死”这样的细节,而“座位不舒服想换座位”、“以为已经出了园区”、“动物园救治不力”等信息被庞大的情绪化信息淹没。2016年7月27日长江日报发表评论《老虎吃人事件:生命和人道高于对错》中提到:在观点的互“撕”中,被老虎咬死咬伤的死者和伤者却“消失”了。
(二)情绪化的网络表达
“表达”是含有主观色彩的,带有表达主体的意愿、倾向、立场和情感的信息传播。[5]而网络的匿名性、把关人缺失使得网络表达更具主观色彩,基于“网络沉默的螺旋”的情绪化的观点得以夸大,少数意见被淹没,出现了主观情绪化表达盛行。
新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网民依据“情绪优先”筛选的原始材料进行意见表达,因此使用语言难免过于情绪化,对受伤女子进行集体谴责和批评,突出的是涉事女子“作”,即对规则的漠视,咎由自取成为网络表达的主旋律,而动物园在网民的表述中则成为受害人。
三、“行为失范”带来的错位宣泄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中,有的网络表达中指出:可怜老人,可怜孩子,可怜老公,甚至可怜老虎,而作女不值得任何同情,甚至用了“雷劈”的字样。7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质疑网络表达中使用“活该”甚至“作死”这样的词,指出网民对当事人过于刻薄与冷漠。当天11点《天津日报》实名认证微博“回应”:不是因为网友冷血,是变得理智,期望建立起更良好的社会秩序[6]。
(一)“行为失范”不应带来对生命的漠视
事件发生后,作为传统媒体的某台播出了动物园的视频监控画面,整个过程镜头没有做任何模糊处理,这一做法与“生命至高无上”[7]的新闻伦理不相符合。而网络更是聚焦于当事人的行为失范,充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自作孽不可活”等冷漠的字眼。指责别人不守规则,体现的却是媒体和网民缺少悲悯情怀。
诚然,不守规则者应该受到惩罚,网友的舆论监督也无可厚非,但部分网民在对“行为失范”的监督中狂热的对他人进行肆意的攻击,也是一种行为失范——不尊重生命。
(二)“借题发挥”式的宣泄
2015年6月2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精华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上发布了《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以情绪发泄为目的的网络谩骂位居榜首。
1、谩骂式宣泄
在“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一些网民对消息的真伪不加辨别急于以谩骂方式获得情绪上的宣泄,“低智商必须被淘汰,这智商活着也没意思!”等刻薄话大比拼显然不属于舆论监督范畴,形成了对当事人的人格权侵害。
2、谩骂“殃及池鱼”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发声“这事她爸妈负主要责任,这个世界这么危险还把她生出来”、“家庭教育有问题”等言论,这已经超越正常的“批评建议”范畴。
四、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表达应理性
(一)网络狂欢凸显网民媒介素养缺失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的网络狂欢,反映了自媒体时代,网民媒介素养缺失以及网络伦理道德的不健全。
1、“草根化”的网民:存在思想的不成熟性和思维的简单化,“夫爱随郎、母爱无疆”、“垃圾人”等表述体现了网民缺少理性的思考。
2、“手电筒式”的价值评判标准:对他人行为要求异常严格,而对自己缺少反思。正如8月9日,人民日报金台视线撰文《教养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
3、“非黑即白性”的定性原则:在“标签化”的基础上,网民拒绝为当事人“洗白”的行为,当事人同事发声被定义为“为了赖上动物园”、“那是他们家亲戚”。
(二)营造“有价值”的网络舆论
“网络狂欢”式舆论的确引起了受众对“不守规则的反思”,但铺天盖地的网络流言、情绪化的网络表达、“报应”论的网络论断直逼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在伦理道德面前,任何人都不能缺席。
网络应该是一个良性的舆论场,关注生命、关注个人的完善和发展,少一些指责,多一些“自省式思考”。例如:8月10日长城网《老虎咬穿女游客下颌,专家告诉你下颌骨折如何急救》、8月11日NBTV.CN新闻中心发文《雅戈尔动物园加装高清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这样的新闻才更有价值。
注释:
[1]国家安监总局、北京市安监局对“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http:// news.163.com/16/0804/08/BTK4D2FE00014SEH.html.
[2]调查报告在减轻园方责任.http://news.dahe. cn/2016/08-26/107393194.html.
[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含视频)!夫妻吵架,不管不顾!冲动是魔鬼!http://jlin.offcn.com/ html/2016/07/21827.html.
[4]余红、王庆.微博情绪再现与新媒体风险传播的责任,新媒体社会责任蓝皮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01-302.
[5]王君玲.网络社会的民间表达[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30.
[6]http://www.weibo.com/tianjindaily?is_hot=1
[7]王军.传媒法律与伦理[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245.
【摘要】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伴随着监控视频曝光引起的视觉冲击,网络流言大行其道。网民在“情绪优先”支配下对信息进行筛选并进行理解和评判,基于对规则的维护进行情绪化的网络表达,形成宣泄式的网络狂欢。本文反思该事件的网络传播现状,提出网络要进行“有价值”传播。
【关键词】老虎袭人事件;网络表达;网络狂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媒体新闻侵权研究”(14AXW007);西安市社会科学专项“陕西省新媒介新闻侵权定量研究”(2015EA22)。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从发生到8月24日《“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报告》出炉,持续一个月相关话题仍在网络发酵。7月29日北京市安监局对该案件调查提出的建议中明确“不为网络舆情所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但在调查报告出炉的第二天,死伤游客家属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报告具有“倾向性”,相关舆论也“一边倒”,让死伤游客家属意见很大[2]。一方要求“不为舆论所动”,另一方强调“舆论倾向”,再次将“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
网友对伤亡者的批评建立在对“规则”维护的基础上,具有正当性,但未免太过“高冷”。相关网络报道和评论以戏谑的方式去围观和评判生死,则体现网民缺少悲悯情怀。为何站在“规则卫士”角度的网民会如此“冷漠”?
一、“视频为证”下的流言传播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最早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园区监控视频中“疯狂”的虎吃人。随着视频传播裹挟着“知情人士爆料”:该女子与丈夫发生口角才下车的、女子“是男子的情人,平常关系不太和睦,孩子为其非婚子女”、是“专业医闹”,甚至在该女子住院后“医生爆料”其父亲在ICU监护室探视时医闹,随后又传出被咬伤女子身亡、咬人老虎被处死等各种版本的流言,这些流言最终都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一)视频基础上的“合理想象”
7月24日中公教育发文《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含视频)!夫妻吵架,不管不顾!冲动是魔鬼!》[3]中提到“年轻男女在车内发生口角”。当事人同事辟谣“事发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园区范围内”被网友定义为“为了赖上动物园”。当事人在车内吵架,观看车外视频的网民怎么做到“了如指掌”?
“合理想象”一词出现在新闻活动中,意指根据事实去想象、推测,并将其作为事实予以报道。“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是网络时代“合理想象”一词的诠释,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貌似“有理有据”的想象毕竟不是事实,需要在新闻报道中加以摒弃。
(二)网络“新闻工厂”大行其道
新闻生产是以采访调查为前提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进入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的开放、匿名、交互、多元、门槛低、监管难等特点,遇到人们憎恶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现象时,造就了网络“新闻工厂”——不利于“违规”者的流言呈现“批量生产”状态,在这个“新闻工厂”,生产者只需敲击键盘就可以完成情绪的宣泄,而这种新闻生产如同接力棒般扩散,带动网民进行再次“情绪式”新闻生产,这种生产没有终点,辟谣也显得苍白无力,直至演变成网络狂欢。
二、“碎片化”的网络定性表达
7月25日众多网页和微信公众号纷纷转载《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对规则的蔑视》,文中指出:某女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跟老公发生口角,一言不和就下车去拉老公车门,瞬间就被老虎拖走……在相关部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先进行了定性表达:蔑视规则,随后各种不利的网络传言,进一步固化认知——“坏人坏报”。
(一)“情绪优先”效应下的碎片信息筛选
网络带来舆论碎片化,“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网民对事件认知源于网上铺天盖地的“碎片信息”,这些碎片信息难辨真伪,事实与流言混杂,很难要求网民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扎将克的“情绪优先”概念(主张对一个刺激信息产生周密认知思考之前,总是先做出情感的评价)[4],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进行简单归因,筛选符合自己感情诉求的信息。
新媒体在对“7·23”事件进行关注和转载时,筛选符合自己情感诉求的信息,无限放大了“作死”这样的细节,而“座位不舒服想换座位”、“以为已经出了园区”、“动物园救治不力”等信息被庞大的情绪化信息淹没。2016年7月27日长江日报发表评论《老虎吃人事件:生命和人道高于对错》中提到:在观点的互“撕”中,被老虎咬死咬伤的死者和伤者却“消失”了。
(二)情绪化的网络表达
“表达”是含有主观色彩的,带有表达主体的意愿、倾向、立场和情感的信息传播。[5]而网络的匿名性、把关人缺失使得网络表达更具主观色彩,基于“网络沉默的螺旋”的情绪化的观点得以夸大,少数意见被淹没,出现了主观情绪化表达盛行。
新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网民依据“情绪优先”筛选的原始材料进行意见表达,因此使用语言难免过于情绪化,对受伤女子进行集体谴责和批评,突出的是涉事女子“作”,即对规则的漠视,咎由自取成为网络表达的主旋律,而动物园在网民的表述中则成为受害人。
三、“行为失范”带来的错位宣泄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中,有的网络表达中指出:可怜老人,可怜孩子,可怜老公,甚至可怜老虎,而作女不值得任何同情,甚至用了“雷劈”的字样。7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舆论别成另一只伤人“老虎”》,质疑网络表达中使用“活该”甚至“作死”这样的词,指出网民对当事人过于刻薄与冷漠。当天11点《天津日报》实名认证微博“回应”:不是因为网友冷血,是变得理智,期望建立起更良好的社会秩序[6]。
(一)“行为失范”不应带来对生命的漠视
事件发生后,作为传统媒体的某台播出了动物园的视频监控画面,整个过程镜头没有做任何模糊处理,这一做法与“生命至高无上”[7]的新闻伦理不相符合。而网络更是聚焦于当事人的行为失范,充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自作孽不可活”等冷漠的字眼。指责别人不守规则,体现的却是媒体和网民缺少悲悯情怀。
诚然,不守规则者应该受到惩罚,网友的舆论监督也无可厚非,但部分网民在对“行为失范”的监督中狂热的对他人进行肆意的攻击,也是一种行为失范——不尊重生命。
(二)“借题发挥”式的宣泄
2015年6月2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精华网络语言主题座谈会上发布了《网络低俗语言调查报告》,以情绪发泄为目的的网络谩骂位居榜首。
1、谩骂式宣泄
在“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一些网民对消息的真伪不加辨别急于以谩骂方式获得情绪上的宣泄,“低智商必须被淘汰,这智商活着也没意思!”等刻薄话大比拼显然不属于舆论监督范畴,形成了对当事人的人格权侵害。
2、谩骂“殃及池鱼”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发声“这事她爸妈负主要责任,这个世界这么危险还把她生出来”、“家庭教育有问题”等言论,这已经超越正常的“批评建议”范畴。
四、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表达应理性
(一)网络狂欢凸显网民媒介素养缺失
“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的网络狂欢,反映了自媒体时代,网民媒介素养缺失以及网络伦理道德的不健全。
1、“草根化”的网民:存在思想的不成熟性和思维的简单化,“夫爱随郎、母爱无疆”、“垃圾人”等表述体现了网民缺少理性的思考。
2、“手电筒式”的价值评判标准:对他人行为要求异常严格,而对自己缺少反思。正如8月9日,人民日报金台视线撰文《教养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
3、“非黑即白性”的定性原则:在“标签化”的基础上,网民拒绝为当事人“洗白”的行为,当事人同事发声被定义为“为了赖上动物园”、“那是他们家亲戚”。
(二)营造“有价值”的网络舆论
“网络狂欢”式舆论的确引起了受众对“不守规则的反思”,但铺天盖地的网络流言、情绪化的网络表达、“报应”论的网络论断直逼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在伦理道德面前,任何人都不能缺席。
网络应该是一个良性的舆论场,关注生命、关注个人的完善和发展,少一些指责,多一些“自省式思考”。例如:8月10日长城网《老虎咬穿女游客下颌,专家告诉你下颌骨折如何急救》、8月11日NBTV.CN新闻中心发文《雅戈尔动物园加装高清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这样的新闻才更有价值。
注释:
[1]国家安监总局、北京市安监局对“7·2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http:// news.163.com/16/0804/08/BTK4D2FE00014SEH.html.
[2]调查报告在减轻园方责任.http://news.dahe. cn/2016/08-26/107393194.html.
[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含视频)!夫妻吵架,不管不顾!冲动是魔鬼!http://jlin.offcn.com/ html/2016/07/21827.html.
[4]余红、王庆.微博情绪再现与新媒体风险传播的责任,新媒体社会责任蓝皮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01-302.
[5]王君玲.网络社会的民间表达[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30.
[6]http://www.weibo.com/tianjindaily?is_hot=1
[7]王军.传媒法律与伦理[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245.